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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史上近现代的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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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文学史中,近现代是一个重要的时期。传统上,近现代被划分为19。绿色圃中小学教育网百科专栏,提供全方位全领域的生活知识

文学史中,近现代是一个重要的时期。传统上,近现代被划分为19世纪末到20世纪中叶,但这个时间段的确切界限因地区和文学风格的不同而有所不同。

在欧洲,近现代文学的兴起始于19世纪末。这个时期的文学呈现出一种新的风格和主题,与之前的古典主义和浪漫主义不同。这个时期的文学被称为现代主义,它主张在文学中反映现代社会和现代人的生活。现代主义文学的代表人物包括詹姆斯·乔伊斯、弗吉尼亚·伍尔夫和弗朗茨·卡夫卡。

在美国,近现代文学的划分通常是20世纪初到1960年代。这个时期的文学被称为现代主义和后现代主义。现代主义文学的代表人物包括欧内斯特·海明威和威廉·福克纳,他们的作品反映了战争、无聊和道德沦丧等主题。后现代主义文学则更加强调语言和形式的实验,代表人物包括托马斯·品钦和唐·德里罗。

在中国,近现代文学的划分通常是从1898年的戊戌变法开始。这个时期的文学被称为“新文学”,主张使用白话文、反对旧文化和旧思想。新文学的代表人物包括鲁迅、胡适和茅盾。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国文学进入了一个新时期,这个时期的文学被称为“社会主义现实主义文学”,主张反映工人、农民和革命英雄的生活和奋斗。

总的来说,近现代文学的划分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它取决于不同地区和文学风格的不同。然而,近现代文学的出现和发展标志着一种新的文学意识和文学实践的兴起,对文学史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