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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幼小衔接如何解决幼儿教育小学化? [打印本页]

作者: ljalang    时间: 2019-4-16 14:31
标题: 幼小衔接如何解决幼儿教育小学化?
幼小衔接如何解决幼儿教育小学化?
  幼小衔接教育托管过程中存在很多问题,针对现行幼儿教育小学化问题,理论上存在专业路径与政策法律路径两种路径,但理想的路径应该考虑到家长的合理需要。理论上的两种路径都没有关注家长的需要,在一定程度上被认为难以完成解决幼儿教育小学化的重任。
  幼小衔接如何解决幼儿教育小学化?有哪些路径?
  (一)治理幼儿教育小学化的专业路径与法律路径
  专业路径主要从专业的角度来思考幼儿教育小学化的解决途径;政策法律路径则强调运用国家政策、法律手段来解决现行学前教育中的问题,认为只要政策、法律健全,就可以解决幼儿教育发展现实中的任何问题。
  专业路径又分课程路径与师资路径。针对幼小衔接的要求,从课程理论出发,假设存在一种通用的完成幼小衔接的课程模式,这种课程(通常认为是专题性的)在理论上不存在任何小学化倾向,具有较强的推广价值。部分城市(特别是幼儿教育比较发达的城市,如南京、上海、北京等地)有了比较成熟的幼小衔接经验,这些经验是基于这样一些“高”的事实:家长文化程度高、家庭教育水平高、幼儿教师素质高、幼儿园办园质量高。这些地方的幼小衔接经验,却不能复制或者推广到家长文化程度低、幼儿教师素质不高的地区。加之,各地小学在接受入小学儿童上采取的标准不同,客观上造成了各地幼小衔接的不同标准。另外,在社会竞争日益加大的情况下,家长和幼儿园似乎不太愿意冒险只花一个月或者一个学期的时间来完成幼小衔接的任务,课程路径在现实中已经被认为是行不通的路径。
  师资路径强调幼儿教师素质对于幼儿教育小学化的重要性,认为提高教师素质是一个根本的方面,这种路径被认为是专业路径。面对家长在学前教育方面的特殊要求、小学现行的入学测试、社会存在的考试等因素,特别是各幼儿园现行的文化环境不同,参加过培训的教师(或者培训并不能完成这样的任务)在实践中还是沿袭原有的形式,即小学化并没有得到改变。
  政策法律路径主要致力于依赖法律的武器,通过行政手段来达到促使幼儿教育脱离小学化的目的。一般教育部门牵头组织相关治理小组对辖区内的幼儿园实施监督和检查,通常的检查是检查组的现场检查,检查幼儿园教育内容特别是活动组织中是否存在小学内容、小学教育的方法,这种检查只是突击性的,往往一学期检查一次,不具有长年监督效果。也有地方联系新闻媒介设立家长举报电话,通过家长举报,经检查组查证,如果属实的话,则要求更改,这种措施主要依赖于家长的举报,但家长举报的情况非常少见。这种政策法律路径,由于不具有完善的法律,对幼儿教育小学化的整治也只是流于形式,未见到效果。
  (二)幼儿教育去小学化的合理路径应该定位在学前教育制度改革
  合理的路径以尊重儿童的身心发展、家长的合理需要、幼小衔接的现实需求为基础,强调反对幼儿教育小学化应特别指向中班和小班儿童,不针对大班儿童,结合义务教育的发展趋势,强调大班年龄段儿童班级挂靠小学,这种路径强调的是对现行幼儿园制度的改革,故称为制度路径。解决幼儿教育小学化问题,主要是针对幼儿阶段忽视儿童身心发展规律造成的影响儿童身心发展的教育,包括内容选择、教学组织方式等。所以,我们在讨论幼儿教育阶段小学化问题的时候要区别正当的发展需要、家长需要。合理的路径选择应该允许合理的需要,防止不合理的需要。
  理想的路径应该针对的是现行幼儿教育的不足,主张满足家长的一定需要,同时尊重儿童的身心发展水平。这条路径指向的是现行幼儿制度的缺陷,现行学前教育制度虽然在局部有些变化(如有时会考虑到迎合家长的需要),但整体上还是延续着过去的制度(3—6、7岁在幼儿园阶段接受学前教育),幼儿离开幼儿园后,即升入小学。
  由于从幼儿园到小学,存在着学习方式与教育内容的巨大差异,而且我国的幼儿园和小学分别隶属于不同的管理部门。各种差异的存在,为幼儿园、小学间的衔接需要提供了基础。虽然我们一直坚持幼儿园为主体的办园形式,强调幼儿园与小学的绝对分离。事实上,这种分离是不能绝对化的。小学教育的要求与内容通过各种途径影响着幼儿园的教育。而学前教育理论工作者所信奉的信念却是游戏化和生活化的活动,关注保育和教育的结合,玩和学的统一。受当代科技进步的影响,当代儿童的家庭教育水平越来越高,5、6岁儿童在知识和技能方面的能力水平已经达到了较高水平,具有接受小学阶段教育的能力。这为幼儿教育小学化提供了可能,虽然我们目前为这种学习方式给出了一个学术性定义:幼小衔接。但在实践过程中,幼小之间的衔接更多演绎为小学化教育方式。
  如果我们把这种大班儿童的小学化教育方式合法化,可以结合当今的防止小学化趋势政策,在一定程度上,防止幼儿教育小学化更应该明确指向较低年龄阶段,如3—5岁年龄段,即小班、中班年龄段的儿童不适合小学化。此为这样一种新的学前教育制度提供了依据:大班儿童可以采用不同于中班、小班儿童的学习方式,即中班、小班儿童适合于游戏化、生活化的活动,大班儿童可以适度地采用小学生的学习方式。但大班教师的教学方式,有时候会影响到小班、中班教师的教学方式。这从另外一个方面说明:大班儿童应该可以具有不同于中、小班儿童的学习环境。虽然我们还认为:相比小学低年级儿童,大班儿童的学习环境更趋向于幼儿园低年龄阶段儿童。这意味着大班儿童是介于幼儿园小、中班环境与小学低年级环境之间的过渡阶段。
  从国际经验来看,早期免费学前教育或义务教育多数是设置在小学。把大班年龄段的儿童班级设置在小学或许是我国未来学前发展的一个趋势。当然,把大班年龄段儿童设置在小学,则需要从理论和实践上进一步进行完善,特别是如何保证附设小学的学前教育质量,是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
  这种思路其实是遵循了因材施教的思路,不同年龄段的儿童,应该有不同的侧重点。对于小一点的孩子,重点强调以玩为主,关注成人的保育,强调以游戏为主。对于小班中班年龄的儿童,重点关注身体的健康和良好品性,反对小学化倾向。这个年龄段儿童的教育,应该是防止小学化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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