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根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和《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六年级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意义
通过评价改革,贯彻新课改的育人理念,促进教育方针的全面落实,促进学生全面和谐的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劳等全面发展的一代新人。坚持“一切为了学生发展”的教育理念,坚持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以日常评价和学生的成长记录为基础,力求内容全面、客观,程序科学、规范,关注学生的全面协调发展,关注学生的特长和潜能,发挥评价促进学生发展的功能,建立科学的小学生发展性评价体系。通过评价,使学生不断认识自我、发现自我、完善自我,实现教育教学预定目标,促进学生综合素质不断提高。
二、实施原则
1、发展性原则。
评价以促进学生发展为目标,定性与定量评价相结合,注重过程评价,关注学生成长,正确发挥评价的导向功能,为学生终身发展奠基。
2、过程性原则。
评价要关注学生成长历程,把日常评价、成长记录与学科测试结合起来,把书面测试与平时作业、课堂表现、情景测验、行为观察、实验操作等结合起来,实现评价方式多样化。
3、激励性原则。
评价要最大程度调动学生的积极性,肯定成绩,表彰先进,树立榜样,使学生发扬优点,改正缺点,让评价成为激励学生不断发展的动力。
4、科学性原则。
评价要遵循教育规律与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运用科学的评价方法,既反映学生学业成绩,又彰显学生的个性、特长和发展潜能。努力获取学生德、智、体、美、劳诸方面素质的全面信息,关注学生的个性差异及特长发展,扩大评价的涵盖面。
5、动态生成性原则。
评价活动本身是一个动态生成的过程,教育过程本身具有生命性。因此评价可根据学生年龄、年段特点,根据校本实际及学期教育教学工作重点,实化过程,凸现行为习惯的培养与达成。
6、可操作性原则。
根据学校、班级实际,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方法力求灵活简便易行,避免繁琐和形式化,有利于教师将评价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有利于学生形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学习习惯,使评价具有较强的实效性、针对性及可操作性。
三、评价对象
小学6年级学生。
四、评价内容及依据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主要包括操行表现评价、学业发展评价和个性特长评价等三项内容。
1、(德、劳)操行表现评价:对照《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学生养成的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学习习惯与生活能力、个性品质与情感态度等个人操行表现。
2、(智)学业发展评价:
根据小学生学习活动的特点,学业评价的内容分为课堂评价、作业评价、检测评价和综合评价四个方面。
3、(体、美)个性特长评价:学生个性特长形成与发展的状况及学生在体育、科技、艺术比赛和各类学科素养竞赛获奖情况。
五、评价标准
1、(德、劳)操行表现评价
班主任教师综合其他科任教师评价,家长、学生监督。评价周期为一周,按班级人数的20%评为优秀。
2、(智)学业发展评价
学业评价分为课堂、作业评价,检测评价和综合评价三个方面。其中:
课堂、作业评价,科任教师每节课、每次作业综合考评,每周评优全班人数的20%。
检测评价,每次月考、期中都可,评优人数占全班20%。
综合评价,周期为每月一次,由班主任主持评优,科任教师也可参与,人数占班级人数的20%。
3、(美、体)个性特长评价
每一周评优一次,人数为全班的10%。由班主任综合其他科任教师意见评奖。
六、评价方法
重视日常评价。班主任、学科教师要在教育活动的全过程中,坚持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采用多样的、开放式的评价方法,了解每位学生的学习兴趣与习惯、学习状况与发展、学习特点与潜能等情况,对学生达到的学科和学段目标进行随机评价,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