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板凳
楼主 |
发表于 2010-12-26 21:20:00
|
只看该作者
五、学生管理
25、严格控制班额。我市城乡中小学每班班额不得超过60人,并逐步实现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中学每班不超50人。
26、加强招生管理,严格规范招生秩序。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坚持实行免试划片就近入学,不准举行或变相举行选拔性考试。任何学校不得滥招择校生和借读生,也不得招收规定区域外的学生。各初中不准接收初三复读生。高中要坚持全面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将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结果作为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要坚持实行将公办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均衡分配到全市各初中的分配生制度,任何学校不得招收规定以外的学生,严格执行“三限”(限人数、限分数、限钱数)政策。公办普通高中不得举办复读班。不得与任何机构联合在校外举办复读班或复读学校。各中小学要严格执行招生纪律,不得违规进行招生宣传。
27、认真执行《灵宝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管理办法》和《三门峡市普通高中学籍管理办法》,严格按照教体局下达的招生计划办理中小学学籍。建立中小学新生纸质学籍档案和电子学籍档案,及时规范地办理中小学生转学、休学、留级手续,严禁给学生办理重学籍。中小学每学年必须举行毕业典礼。
28、严格控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严格实行控辍保学责任制,发现学生辍学,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使辍学学生复学。
29、建立并完善关护农村留守儿童的各项工作制度,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关于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入学政策,确定市五中、实验三小、中州实验学校为我市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定点校,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入学与区域内学生同等对待。各中小学不得拒绝接受有一定学习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
30、少先队和学生会组织健全,并能正常开展活动,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各种商业庆典活动。《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学生礼仪常规等规章制度要在校园明显位置公示,建立健全各项学生管理制度,加强学生日常管理,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
31、建立并完善学生奖惩制度,对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学生进行表彰奖励。教师应采取适当方式对犯有错误的学生进行批评教育。各中小学不准以各种理由劝退学生,也不准开除学生学籍。完善和落实潜能生转化工作制度,使潜能生学有所成。
32、认真落实国家对义务教育阶段和高中家庭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建立并完善家庭生活困难学生救助制度,帮助家庭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六、教师管理
33、教师要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三门峡市教师二十不准》和《灵宝市教育系统干部作风建设十条规定》,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认真备课、上课、布置批改作业、辅导学生和组织课外活动;教师不拖堂,不挤占学生课间休息时间;要加强对教师职业行为的管理,教师在教育教学中要平等对待学生,因材施教,关注学生个体差异,尊重学生人格,禁止教师歧视、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禁止教师组织学生或私下授意学生订购教辅资料,禁止教师搞有偿补课和有偿家教。加强中小学班主任队伍建设,提高班主任工作专业化水平。
34、加强教师队伍管理,落实学校领导兼课制度。坚持实行教师全员聘任制、岗位责任制、考核奖惩制,逐步实行教师职称评聘分开制,积极实施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绩效工资制。合理安排教师工作量,做到满量上岗。严禁任何学校以任何理由新增代课教师,严禁教师在编不在岗。学校领导班子成员除担任行政管理工作外,还要兼课。18个班(含18个班)以上规模的学校,校长可不兼课,副校长兼课节次应不少于同学科满工作量的三分之一,各处室主任兼课节次应不少于同学科满工作量的二分之一。18个班规模以下的学校校长应兼课,校长、副校长兼课节次应不少于同学科满工作量的三分之一,其它领导班子成员兼课节次应不少于同学科满工作量的二分之一。校长与学校其它领导班子成员要坚持深入课堂听课评课,每周听课评课要达到一定数量。
35、提高教师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执行教职工职业资格制度,实行持证上岗。构建多元的教师业务研修体系,组织教师参加多种层次、多种形式的业务进修,坚持开展扎实有效的校本培训活动。
36、依法保障教师权益,减轻教师工作负担,不安排教师在双休日、节假日上课或补课。严格控制会议次数和时间,提倡学校少开会、开短会、开务实高效的会议。每周召开教师行政例会和业务例会各1次,每次会议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
七、评价管理
37、深化教育评价制度改革,建立完善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综合评价体系。要逐步建立完善以完成本学段国家规定教育目标为基本标准,以学业水平测试和综合素质评定为主要指标的学生评价制度;以师德表现、工作态度、专业发展和工作实绩为主要内容的教师评价制度;以办学条件、师资队伍、课程实施水平、教育教学效果、学生课业负担和身体素质状况为主要内容的学校评价制度。要全面科学多元化地评价学校、教师与学生,不得单纯以考试成绩给学校、教师与学生排名次,评价奖惩学校、教师与学生。
38、建立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多元评价体系。小学学业成绩实行等级制评价(优秀、良好、合格、待合格),通过成长记录方式,对学生德、智、体、美、劳等方面表现进行过程性评价。初中、高中实行学生学业考试与综合素质评定相结合的评价制度。
39、学校除每学期组织期中期末考试,小学、初中举行毕业考试,高中举行学业水平考试,以及高、中招统考外,不得随意组织学生参加各种统考、联考或其它测试。未经教体局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各级各类竞赛活动,也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各类艺术考级活动。以质量监测为目的抽测,每学期不超过1次,随机抽取的学生比例不超过本年级的30%。考试命题要科学合理,考试内容要符合课程标准的基本要求,不得随意提升考试难度,增加考试次数。不准公布学生考试成绩,不准按考试成绩对学生排名次和编排座位。
八、财务管理
40、认真贯彻国家财经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财务制度,科学编制学校预算,合理安排各项支出。及时公布学校的重大事项经费使用情况和财务预算执行情况,重大开支实行民主决策。坚持收支公开,主动接受审计,坚决杜绝学校设立小金库和账外账。自觉接受教代会和全校教职工的民主监督。坚持厉行节约,勤俭办学的方针,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
41、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严格落实国家和省规定的免费政策,高中阶段收费要遵守“三限”政策,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违反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向学生收取费用。
42、加强资产和校舍管理。建立健全资产购入、使用、保管、报废等环节的管理制度。未经批准不随意改动校舍结构和用途,不随意改建、扩建、拆除、出租、出借校舍。按规定对校舍进行维护、维修和保养,及时消除校园危房。对由于布局调整、撤校并点腾出的多余校舍和教学设施,进行合理的安排使用,防止校产流失。建立健全校舍档案,保证档案资料齐全、完整、数据准确、绘图规范。
九、安全管理
43、根据国家《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规章和上级关于加强学校安全管理的要求,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工作制度。制订校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落实各项应急措施。
44、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要实行工作精细、责任到人、落实到位的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学校要逐级逐层签定安全工作责任书,要通过多种有效形式,有针对性地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增强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组织学生校外活动有安全保障措施,并报教体局批准后实施。学校若发生安全事故,要追究主管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45、定期对校舍、设施进行安全检查,防火、防盗、防自然灾害、防触电、防溺水、防滋扰、防中毒、防意外伤害等措施落实到位,实行学校安全隐患定期排查和及时整治制度,每学期组织师生进行1-2次有针对性的安全演练活动。
46、加强门卫管理,禁止无关人员和机动车辆进入校园。建立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落实管理责任。校车法定手续完备,校车驾驶员具备合格资质,严格执行校车管理制度。教育学生拒绝乘坐不安全车辆。采取有效措施,严防违法犯罪行为对师生的侵害。
十、卫生管理
47、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法》、《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完善的学校卫生工作制度并严格执行。
48、将学校食堂饮食卫生和传染病防治工作作为学校卫生工作重点,完善卫生管理工作制度,落实工作责任。制定突发性、群体性传染病和食物中毒应急预案,落实应急措施。
49、制定和实施健康教育工作计划,上好学校健康教育课程,坚持开展卫生与健康宣传教育活动,培养学生良好卫生习惯。按照《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要求,加强学校卫生室建设,配备校医和基本医疗设施及药品。有条件的中小学要设立心理健康咨询室,配备专业教师。
50、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要求,开展教学卫生管理工作,有效防治学生近视眼等常见疾病,搞好学校卫生档案建设。
新修订的《灵宝市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从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灵宝市教育体育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