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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班级量化评估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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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工作室
时间:
2010-12-18 23:01
标题:
中学班级量化评估细则
一、常规管理
(一)纪律(政教处)(扣分均为每人次)
1. 迟到扣1分。
2. 早退扣1分。
3. 旷课(不到上课地点上课)扣2分。
4. 在走廊、教室大声喧哗、吵闹的,扣2分。
5. 骂人扣1分。
6. 打架,视情节轻重扣2~10分。
7. 诈骗财物,视情节轻重,扣2~10分。
8. 偷盗,视情节轻重,扣5~10分。
9. 私拿别人物品的,扣1~4分。
10. 外出上网,视情节轻重,扣2~10分。
11. 不请假不按时返校,视情况扣2~10分。
12. 拜把兄弟,扣2分。
13. 抽烟扣2分。
14. 喝酒,视情节轻重,扣2~10分。
15. 做与学生身份不相干的娱乐活动(打牌、下棋、赌博等)的,扣2~10分。
16. 阅读或观看、传播有关色情、邪教等书刊或录象的,扣2~4分。
17. 吹口哨的,扣1分。
18. 扰乱正常课堂秩序,视情节轻重,扣1~10分。
19. 违反学习常规,视情节轻重,扣1~6分。
20. 无正常手续私自外出,视情节轻重,扣3~10分。
21. 起绰号,扣2分。
22. 顶撞老师,视情节轻重,扣2~10分。
23. 勾结社青入校,视情节轻重,扣2~10分。
24. 男女不正常交往,视情节轻重,扣2~10分。
25. 未经老师允许,进入老师办公室或宿舍,扣1分。
26. 乱串班扣1~3分。
27. 越墙,视情节轻重,扣2~10分。
28. 化妆的,扣1分。
29. 带首饰的,扣1分。
30. 不按要求着装的,扣1分。
31. 留怪发型、长发型、染怪发的,扣1分。
32. 不带胸卡的,扣1分。
33. 不按要求完成作业扣2分。
34. 考试作弊,视情节轻重,扣2~10分。
35. 在走廊和道路上从事体育活动,扣1分。
36. 在非篮球场地上打篮球的,扣1分。
37. 集会做不到快静齐,总体扣1~5分。做与开会无关的事,扣1分。
38. 班干部或班主任不能按要求上交材料或完成任务,扣1~3分。
39. 班干部或班主任会迟到或早退扣1分,旷会扣2分。
40. 布告批评的扣4分,警告处分的扣5分,严重警告处分的扣6分,记过处分的扣7分,记大过处分的扣8分,留校察看处分的扣9分,劝退处分的扣10分。
41. 班主任不按要求跟班的,扣1分。
42. 不按要求召开班会,扣2分。
43. 班主任或年级私自安排学校开除或回家反省的学生进班的,扣10分。
44. 非处分原因导致学生流失的,扣5分。
(二)卫生和自行车管理(政教处)
45. 卫生区有果皮、纸屑,杂草、石块、积水、痰迹等杂物,扣1-2分。
46. 教室内外及所属卫生区领域的墙壁、天花板、窗户、扶栏,有乱刻、画、涂抹、蜘蛛网痕迹,不能及时清理的扣1-2分。
47. 教室内课桌椅及卫生工具等物品,摆放不能整齐有序,扣1-2分。
48. 教室内及室外走廊,不能保持地面清洁,有废纸、污水、口香糖痕迹等杂物,扣1-2分。
49. 垃圾桶或纸篓不及时清倒扣1分。
50. 教室张贴物零落,不能及时整理、修饰,扣1分。
51. 值日班级不按要求整理自行车的视情况扣1~2分。
52. 不把自行车停在本班位置的扣1分。
53. 在校内骑、溜自行车的,扣2分。
54. 停车不及时落锁的扣1分。
55. 乱扔垃圾的扣1分。
56. 随地吐痰的扣1分。
57. 随地大小便,扣3~4分。
58. 卫生区内(或教室内)墙面有脚印、球印的扣1分。制造脚印球印的扣3分。乱涂乱画的扣3分。
59. 不注意个人卫生的扣1分。
60. 把零食带进教学区的扣1分。
(三)就餐管理(总务处)
61. 不吃学校饭菜的,扣2分。
62. 不到指定地点就餐的,扣1分。
63. 不服从管理,不尊重生活老师的,视情节轻重,扣1~10分。
64. 浪费饭菜的,扣1~5分。
65. 打水、打饭菜不排队的,扣1分。制造混乱的,扣2~10分。
66. 班主任不按要求就餐的,扣2分。
67. 乱扔乱倒饭菜残渣,不注意公共卫生的,扣1分。
(四)公物管理(总务处)
68. 不爱护劳动工具,视公物损坏程序和故意程度,扣1~10分。
69. 用脚或用力开门,视用力程度和对门窗损伤程度,扣1~10分。
70. 乱涂、乱刻公物,扣1~10分。
71. 不节约用水,扣1分。
72. 不做到人走灯灭,或人少开很多灯,扣1~3分。
73. 不爱护图书报刊、字画、,视其污损程度,扣1~10分。
74. 不爱护宣传栏、宣传牌匾、宣传条幅等物品,视其污损程度,扣1~10分。
75. 不按要求使用音、体、美、电教、实验等器材和设施,造成损坏的,扣1~6分。故意损坏的,扣7~10分。
76. 严禁践踏花园,摇晃攀折花草树木。不爱护花草树木和花园、花坛的,视情节轻重,扣1~10分。
77. 在空调周围摆放杂物,影响空调散热的,扣2分。
78. 不清理空调卫生的,扣2分。
(五)电教管理(电教中心)
79. 私自摆弄班级电教设施的,扣2分。
80. 损坏班级电教器材、教材和设施,视其情节,扣2~10分。
81. 播放不健康光盘、上不健康网站,或者玩游戏的,扣5分。
82. 电教器材没有做好防尘、防潮、防磁、防火、防盗的,视其情况,扣2~10分。
83. 不按规定使用,导致电教设施软、硬件出现问题的,视其情况,扣2~10分。
84. 电教设备不使用,没有切断电源的,扣2分。
85. 故意传播电脑病毒的,扣5~10分。
86. 用硬布擦拭电教器材的,扣2分。
(六)安全管理(安管办)
87. 带管制刀具、棍棒、药品、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入校,扣2~10分。
88. 玩火,扣2分。
89. 不及时直接回家、返校的,扣2分。
90. 放学在门口聚集的,扣2分。
91. 为住校生买饭的,扣4分。
92. 不按要求离校的(放学后20分钟净校)扣1分。
93. 不服从门卫管理,不尊重门卫的,视情节轻重,扣2~10分。
94. 在校外打架,影响学校声誉,视情节轻重,扣2~10分。
95. 违反交通规则,被发现的,扣2分。
96. 勾结社青在门口聚集的,视情节轻重,扣2~10分。
97. 爬楼护栏、护墙或窗户的,扣5分。
98. 追逐打闹的,扣1分。
99. 偷实验药品、特别是危险实验药品,扣10分。
100. 上课不服从老师管理造成自我或他人人身伤害的,扣5~10分。
101. 有其他危及他人或自身的行为的,视情节轻重,扣1~10分。
(七)眼保健操(政教处)
102. 不认真做操扣1分。
103. 迟到(视情况确定)或早退扣1分。
104. 不做操扣2分。
105. 不安静做操扣2~6分。
(八)教室氛围(团委)
106. 不按照学校规定张贴的,扣1~2分。
107. 没有班名的,扣1分。
108. 学校统一布置的张贴物缺失的,扣1分。
109. 张贴不整洁的扣1~3分。
110. 不按规定布置氛围的,扣1~4分。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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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18 23:04
二、宿舍管理(宿管科)
(一)纪律
1. 要求住校生尊重生活老师,服从管理,听从安排,否则扣3-5分,对顶撞、侮辱、漫骂、殴打生活老师或其他管理人员者直接取消住宿资格并扣5-10分。
2. 除午休、晚睡,其他时间不得回宿舍,如因病不能上课或其他急事需持班主任开的证明,经管理人员同意,并做好相应记录,方可返回,否则每人次扣1-3分。
3. 破坏公物,照价赔偿,扣1-3分;有意破坏公物,除照价赔偿外,要加倍处罚,扣3-5分,情节严重者直接取消住宿资格。
4. 往墙上、门上、橱上弄鞋印、球印等以及乱涂、乱画、乱刻等,见次扣3-5分并限期恢复原状,否则每拖延一天扣3-5分。
5. 学生入宿后,不得乱扔瓜果、皮壳、纸屑、方便袋等杂物,严禁向窗外或从走廊向楼下丢任何物品,坚决杜绝向楼下泼水,否则每人次扣1-3分。
6. 注重团结互助,严禁追逐打闹、吵架、骂人、打架等,否则每人次扣3-5分。
7. 严禁在宿舍内吸烟、喝酒、打扑克、搞集会等,否则每人次扣3-5分;对吸烟、喝酒者,一经发现、查实立即取消其住宿资格并扣5-10分。
8. 私自调换房间、床位,每人次扣1-3分。
9. 留住舍外人员(走读生、家长或其他人)每人次扣3-5分;禁止男生进入女生宿舍或女生进入男生宿舍,违者扣3-5分。
10. 早上、中午、晚上不按要求离舍或入舍者(早走、早归、晚走或晚归等)每人次扣1-3分。
11. 午休和晚上睡觉时做到"一躺两闭一停"(闭灯、闭嘴、停止一切活动)。不准大声喧哗,不准自行点蜡烛、打手电看书、学习;接、打手机、听音乐、玩手机、游戏机;吃东西或做其他活动,违者扣3-5分。
12. 星期天返校时间为下午4:30以后,不得提前到校;若有特殊原因不能到校上课,必须向班主任请假,同时让室长在查房前向生活老师提供班主任签字的请假条,否则按缺勤无条论,每人次扣5-10分。
13. 请假者,必须有班主任签字、日期相符的书面证明材料于离宿前交给生活老师,否则扣5-10分。严禁午休、晚上不归宿现象出现,违者直接取消住宿资格。
14. 严禁携带管制刀具、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宿舍否则见次扣3-5分。
15. 学生住宿时,除携带必要的生活用品外,不准携带贵重物品、大额人民币(原则上不超过20元)及有价证券,否则后果自负。
16. 班主任私自安排学校取消住宿资格的学生住宿的,扣10分。
(二)内务及卫生要求
下述规定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扣1分。
17. 室内干净无积水,地面洁净,墙壁干净无污染。
18. 门玻璃、门板、门上梁及灯具干净无毁坏。
19. 灯具、空调、开关盒、衣橱干净无损坏。
20. 空气清新无异味,墙壁及天花板清洁无蜘蛛网。
21. 毛巾、皂盒按规定放置盆内,不得有脏水。
22. 鞋子按规定位置放(上床在左,下床在右),窗台不准摆放任何物品。
23. 被枕、床单干净整洁,按规定位置放置。
24. 室内干净整洁。按照规定放置暖瓶、卫生工具,不得乱拉绳子或者堆放其他杂物。
25. 不在室内及窗户护栏悬挂、搭晾衣物。晾晒衣物应到指定地方进行晾晒,并注意安全,及时收回整理。
26. 严格执行《宿舍物品摆放要求》
三、奖分
(一)班主任加分:
1. 主动参加班主任值班,每天加1分。迟到或早退1次扣0.5分,扣完1分止。不到位的扣1分,扣完1分止。
(二)学生加分:
2. 在校内外做好事,根据实际情况及影响酌情加1--5分。
3. 拾金不昧行为根据物品价值及影响酌情加1--5分。
4. 检举坏人坏事,经查证属实,给检举人加1--5分。
5. 主动排放教工车辆或帮助学校其他部门做好事等,酌情加1-2分。
6. 在政教处的安排下,打扫非本班责任区卫生的,加1~2分。
7. 全校性的活动,可根据过程和结果适当加分。最高不得超过3分。
8. 学生加分,由分管校长确定。
9. 弄虚作假的,扣不低于5分。
注:
1、“一”(常规管理)、“三”(奖分)为走读班量化细则,“一”(常规管理)、“二”(宿舍管理)、“三”(奖分)为住校班量化细则。
2、此细则仅为扣分,如需处罚、处分的另行处理。
3、每月初,各责任人将上月的常规量化结果汇到政教处。
4、其他不尽情况,参照以上各条,酌情扣分。
5、本细则在执行过程中不断充实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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