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罚是学校教育的辅助手段之一,是学校或教师为了帮助学生改正错误而对其不良行为给予否定评价或相应处罚的一种教育行为。没有惩罚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是虚弱的教育、脆弱的教育、不负责任的教育。
如果在惩罚时考虑到了法律和道德的规范,但是没有考虑到不同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没有考虑到不同的教育情景以及学生当时的心理感受,惩罚就可能会引起学生的逆反心理,甚至会对学生造成伤害。比如,对于大大咧咧的学生来说,受到当众的严厉批评,能使其心灵受到震撼而改正自己的不良言行。然而,对于性格内向、自尊心强的学生来说,这样的惩罚只会加剧其抵触情绪。相反,私下的批评或警告之类的惩罚也许更适合于他们,更有利于他们改正自己的缺点和错误。不合教育性的惩罚往往不会引起教师的重视。其实,这种惩罚与不合法律及不合道德的惩罚具有同样的危害。
为防止惩罚过程中有此类副作用产生,实施时应注意以下两点:一是尊重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对于不同个性特征的学生在实施惩罚时要区别对待。二是惩罚要对事不对人,就事论事,以达到教育学生的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