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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名光荣的人民教师,肩负着教书育人的责任,通过再次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更好地履行教师职业道德,塑造教师良好形象,努力使自己成为一名真正的人民教师,特签订此责任书:
1、教师应该遵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衣着整洁得体,语言规范健康,举止文明礼貌。上班期间不喝酒,课堂上不随意拨打电话,更不能中途离开教室处理私事。组织学生活动不得擅自离开活动现场,以自身的良好形象教育引导学生。
2、尊重、爱护和信任学生,爱心育人。对学生不讽刺、不挖苦、不辱骂,不歧视学习有困难、行为有缺陷的学生;特别是在编排座位、参加活动,评优等方面均能做到一视同仁,避免造成学生心灵创伤。杜绝体罚和变相体罚行为,不得对学生罚站、罚作业、罚劳动,更不准动手打学生,不随意让学生停课。
3、注重提高教育教学效果。爱生敬业,勤奋工作。备好每一篇教案,上好每一堂课,布置批改好每一次作业,与学生谈好每一次话,以自己辛勤的劳动换取每一位学生的成功。教师不得请学生代批作业、试卷,代写学生成绩册和评语等。
4、规范收费,严格执行有关教育法规,不擅自收费。禁止以任何形式强迫或诱导学生订购、征订一切形式的教辅资料,杜绝乱编、乱印,印刷材料必须经学校批准方可印刷。
5、不搞有偿家教。不在民办教育机构任职代课,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午托机构,培训机构推荐学生,不向家长索要或暗示馈赠财物,不参与黄、赌、毒及一切封建迷信、宗教活动。
6、善待家长,热情礼貌的迎送家长,包容家长情绪失控时的无礼,理解家长。努力与家长对教育中的共性问题进行探讨和对话,促使家长与教师、家庭和学校相互交流信息,相互理解支持。
7、自觉做好自查自纠,围绕师德师风建设问题,定期进行自我对照,自我检查,自我整改,主动听取接受学生家长,学校行风监督员等各方面的批评与建议,自觉置于社会的监督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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