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圃中小学教育网

 找回密码
 免费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7479|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拒绝传销,创平安校园"主题班会教案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7-12-18 06:51:2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班会主题:“拒绝传销,创平安校园”
班会目的:通过向同学们解释传销的本质和危害使同学们增强对防范传销的意识,保护同学们的身心健康,使同学们掌握相关的反传销知识,做好自身保护。 班会过程:
一、向同学们介绍传销的定义。
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二、向同学宣传传销的一些特征。
1、你的朋友很久没联系你了,可是他最近忽然又找到了你的电话号码,并主动打电话找你,可以感觉他是查找了很多人才找到你的。
2、凭你和他朋友或亲属多年的感觉,你认为他不可能做到他所说的这么凤光的工作生活。
3、他一直说他的工作或事业很赚钱,并且最重要的是他一直有透露让你与他一起创业或工作的想法的。
4、自从他去后,改变很大,特别是说话,爱说事业心之类的话题,甚至有时会说100万之类的话,如果他以前不是爱吹牛的人的话。
5、传销人员在刚去的时候是不让打电话的,除非他接受并认可了传销事业,他才开始给你打电话,接受行业一般是7-10天,允许打电话要一个月左右。
6、当你透露出你感觉他那里还可以的时候,他给你打电话的频率了。
一般经常用公用电话给你打电话,当你打回去时,对方说是公用电话,现阶段他们多用小灵通和手机。
8、对方给你留电话和公司名称,但并没有留具体的公司地址和其居的准确地址,你说要去找他玩他说要去接你。
三、让同学们谈谈传销的危害。
四、向同学们普及相关的法律知识。
1. 第二十四条 有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行为,组织策划传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 第七条规定的行为,介绍、诱骗、胁迫他人参加传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 有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行为,参加传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
五、被困传销该如何自救。
1、记住地址,伺机报警,掌握自己所处的具体位置楼栋号门牌号等如果没有这些可看附近有没有什么标志性建筑暗中记下饭店、商场等名字。如果能发短信或打电话,可偷偷自己报警,或告知自己的亲人或朋友,叫他们帮你报警。
2、外出上课学习的途中逃离,在外出后,我们要抓住时机赶紧跑,在经过一些机关单位、企事业单位时,跑过去向保安或工作人员求助;提前写好求救纸条假装买东西等和钱一跑向人多的地方高声向路人求救;实在不行,装坏人抢东西
3.、装病,寻找外出逃离的机会。肚子疼、跑肚拉稀,这些都是很好的借口。尽可能地折腾他们,让他们不得安宁,最终同意外出就医,然后找机会逃离。
4、从窗户扔纸条求救。如果实在找不到逃跑的机会,可以在上厕所时偷偷写好求救纸条,为引起注意,可写在钞票上,然后趁人不备,从窗户扔下。
5、骗取信任,寻机逃离。如果实在走不掉看得很紧在敌强我弱的情况下就要想软办法, 伪装取他们的信任让他们放松警惕然后再寻找机会逃离
六、发言总结本次班会
七、班会结束
通过这次主题班会的举办同学们对传销有了一定的了解,最后他们也进行了积极地交流,一夜暴富的心理渴求、扭曲的心态和成功观、形势严峻的就业压力等是学生加入非法传销组织的内在动因。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顶 踩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免费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绿色圃中小学教育网 最新主题

GMT+8, 2024-11-26 21:35

绿色免费PPT课件试卷教案作文资源 中小学教育网 X3.2

© 2013-2016 小学语文数学教学网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