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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详细日程 [打印本页]

作者: 桂馥兰香    时间: 2017-12-4 21:32
标题: “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详细日程

      
牵头单位
      
1130
(星期四)
组建警官、法官、检察官、律师联合普法宣传小分队,深入全区各镇办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示范区zd委
杨陵区委zd委
示范区公安局,杨陵区法院、检察院、司法局
122
(星期六)
示范区各普法成员单位及执法单位结合自身业务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示范区各普法成员单位及执法单位
123
(星期日)
示范区各普法成员单位及执法单位结合自身业务开展“法律七进”活动。
示范区各普法成员单位及执法单位
124
(星期一)
组织全区各中小学开展“晨读宪法”活动、法治副校长开展“法律进校园”活动;
示范区教育局
示范区党群工作部,杨陵区教育局、司法局
在驻区单位、企业开展“法律七进”普法宣传活动。
示范区经贸安监局
示范区环保局、食药监局、工商局、质监局、公安消防支队、国税局、地税局
125
(星期二)
举办普法民歌剧《村官巧断家务事》演出活动。
xx区司法局
126
(星期三)
联合警官、法官、律师深入两所大学开展“法律进高校”普法宣传活动。
示范区zd委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杨凌职业技术学院、示范区公安局,区zd委、区法院、区司法局
127
(星期四)
组织开展“法治杨凌·快乐普法”线下竞赛活动。
xx区司法局,杨陵区法院
杨陵区各有关部门、单位
1130127
利用电视、广播、报刊、杂志等新闻媒体,开设宪法学习宣传内容专版、专栏,报道各级各部门12.4活动日成效。各部门各单位要在城区主要路段利用LED显示屏和网络媒体等载体,张贴宣传标语、播放学习宣传宪法的微视频、动漫、公益广告等。要注重发挥新媒体传播优势,利用微信公众号、微博、QQ群,实时推送宪法法律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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