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律师事务所:
今年12月4日是第四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十七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为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充分发挥律师在服务民生中的专业优势,展示律师良好风貌,结合行业实际,xx市律师协会定于12月4日在全市范围内统一开展律师行业“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暨向宪法宣誓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弘扬国家宪法精神,助力法治xx建设”
二、活动时间
2017年12月4日上午9:00—12:00。
三、参加人员
全市执业律师
四、活动地点
xx市xx广场
五、活动内容和安排
(一)举行全市律师行业“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暨向宪法宣誓活动
9:00—9:40,xx市律师协会在xx市xx广场举行全市律师行业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暨向宪法宣誓活动仪式,组织全市律师事务所律师着律师袍手捧《宪法》宣誓。
(二)举行现场义务咨询活动
9:40—11:30,设立法律咨询点,组织律师开展义务法律咨询活动,为广大群众提供义务法律咨询服务。
(三)宪法和律师形象板报展示
9:00—12:00,xx市律师协会展出有关《宪法》内容的宣传板报和律师形象板报,开展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宣传,并在活动点悬挂横幅、向民众免费发放法律宣传资料。
六、工作要求
(一)此次活动重要,请各律师事务所务必重视,并于11月29日前将参加活动人员报名表发至市律协秘书处邮箱(xx),此次活动原则上全体律师都要求参加,如有特殊情况者,请于11月28日前将请假条及相关证明交至秘书处;
(二)活动当天,全体参加活动的律师应当统一着律师袍并佩戴小号徽章。
(三)宣誓活动结合全市12.4国家宪法日活动开展,邀请相关市领导出席,新闻媒体实时报道活动情况,请各所主任务必组织好本所律师按时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