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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阜阳市教育局
教监函[2010]42号
关于认真做好迎接国家七部委检查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各直属学校:
接省教育厅皖教秘[2010]493号《关于迎接国家七部委对我省教育收费专项工作督查的紧急通知)省厅已于11月1日下发到各县市区),国家七部委组成专家检查组,于11月8日来我省进行教育收费专项工作督查。为迎查,请积极做好以下工作:
一、召开专门会议。迅速召开各乡镇中心学校、城区各
中小学校校长会议,按照省治乱教育乱收费厅局际联席会议
办公室《关于开展201O年治乱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
作专项督查的通知》(教治乱联席办[20lO]12号)要求,切实做好自查自纠工作。
二、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制作固定、永久、规范的教育
收费公示栏,内容包括:项目、标准、范围、收费依据(文
号)、监督举报电话。学生自愿征订的《同步作业》的价目,不要放在“教育收费公示栏”内公示,要另行公示每年级、
每学科、每本书的价格,供学生选购。
三、加强教辅资料的使用与管理。前不久,市里组织检
查发现,一些学校教辅资料过多、过溢的问题,要进行清理、
整治。学生自愿征订的《同步作业》,要有“自愿征订单”。
杜绝规定以外的教辅资料、非法盗版教材等,进入校园或学
生的书包。
四、发票使用要规范。学校向学生收费必须开具正规发
票,且做到一生一票,严禁使用“收据”为学生开票;严禁
以班级开集体票。
五、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协助有关单位、部门加强
对校园门口和校园内食品、餐饮卫生和书商摊贩的治理,校
园内外不准摆摊设点。注重校园内环境卫兰,不留死角。加
强校园内公共设施安全,消除不安全隐患。
六、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学校不得在双休日组织学生集
体上课(毕业班周六可上半天课);不得体罚学生;不得延
长学生在校学习时间;不得向学生乱收费、乱罚款。
二○一○年十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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