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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乘客:
您好,在看了有关您与付师傅之间的新闻报道后,我认为付师傅所作所为没有不妥之处。
我想先对你讲一个故事:远在春秋战国时期,鲁国颁布了一条“若从他国赎买回在他国做奴隶的鲁国人,购买者可以从国库领取一定数额的赏金”的布告。顿时,有许多流亡在外的鲁国人因此回到了家乡。后来有一位弟子从外面救回一个鲁国人,却没有接受赏金,他将此事告诉了自己的老师孔子,想得到老师的夸奖,结果反而遭受了孔子的训斥。
孔子说:你没有去领取赏金而遭人夸赞,人们就会称赞不受奖赏的人,那么那些救了人受奖赏的人将会受到别人的鄙夷,也不去领赏。久而久之,原本能够救人的人也会因付不起救人的费用,而选择不救人,这是坏事啊。
这便如同在车上丢失了失物,若给予出租车司机送东西的费用,司机们每月也就愿意跑这一趟,反之,则司机就会因不愿承担路费而放弃送失物,因此我认为付师傅的做法是可以理解的。
而您将付师傅的行为看作是敲诈,是太夸张的了。或许付师傅的做法有些偏激,但远构不上敲诈。就付师傅的立场而言,他做了一件好事,但为这件好事出了一定代价,需要有人为着代价买单。而且,付师傅并没有索要爱心费,只是正常的车费,数字也并不大,您在得到失物后,应当补偿负师傅的损失,而没有理由因自己的过失,而让别人承担后果。
进一步来说,如果像付师傅这样的人都因自己的行为而受到补偿或赞扬,那么,社会上的助人之风会不会席卷每个人的心灵?从而营造出一个积极向上、助人为乐、充满正能量的社会?
孔子的说法不无道理,付师傅的做法也在情理之中。如孔子所言,当好好的,当好的行为受到实质性的支持后,这种行为也会理所应当地成为社会风尚,也会有更多的人因此受益。
乘客朋友,当你面对这件事情的时候,不妨处在付师傅的角度换位思考一下,如此一来,二者也能够相互理解,减少纠纷。从而您也会认识到爱心的有价在某种程度上是一种积极作用,没有谁的奉献是理所应当的。
爱心有价,而且具有巨大的社会价值,付师傅的做法是以低价的车费创造高价的爱心,并非敲诈。
惠民
201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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