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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2017城市管理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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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jalang
时间:
2017-8-3 21:36
标题:
2017城市管理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2017城市管理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为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水平,进一步优化城区发展环境,构建整洁、优美、文明、规范、有序的城市容貌,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市容市貌集中整治行动。现结合东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专项整治为突破口,以精细化管理、严格化要求为手段,着力解决东区城市管理重点难点问题。通过集中整治,严格执法,多部门配合,全民参与,实现东区城市管理的规范化、合理化、法制化,优化东区城市环境,提升东区城市形象。
二、工作目标
这次城市管理集中整治行动,要“点”、“线”、“面”相结合,集中整治“点”、即重点区域“脏”、“乱”、“差”乱象,突出整治“线”、即城市管理“严管街”整治,全方位整治“面”、即拆除违规商招店招、户外广告等综合整治,促使集中整治行动目标明确、重点突出、管理全面,切实改变城市面貌,努力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整治行动的领导,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经研究决定成立东区市容市貌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城管局,由梁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彭涛、向思杰、李德刚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整治行动的统筹协调工作。
四、工作内容
(一)重点区域整治
1. 整治内容。一是整治重点区域道路(街道)和人行道摆摊设点、占道经营的行为。二是整治利用机动车或非机动车占道销售商品的行为。三是清理重点区域沿主次干道两侧和公共场地乱堆乱放的物品。四是严控重点区域内主次干道沿街门面占道经营、坐商不归店的行为。五是探索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2. 整治效果。一是整治后重点区域内主要道路(街道)和人行道无乱摆摊设点、占道经营现象。二是整治后重点区域内依车贩卖现象得到遏制,主次干道无车辆占道售卖现象。三是整治后重点区域内主次干道沿街门面无乱堆放的物品、建材、其它杂物等。四是整治后重点区域内路面干净整洁,交通秩序顺畅,无乱摆摊设点,无占道经营,各经营户坐商归店,严格落实“门前五包”,市容市貌明显改善。
牵头单位:各街道、银江镇、区城管局
配合单位:市城管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区城管委各成员单位
(二)“严管街”打造
1.打造内容。按照《xx市东区严管街精细化管理实施方案》打造秩序良好、环境优美、功能完善、特色鲜明、和谐宜居的东区城市管理的样板区、示范区。
2.打造效果。严管街按照“规范化、秩序化、清洁化、优美化”的“四化”要求进行打造,实施标准化(东区严管街精细化管理标准)整治和管理,切实达到“四个一样”,即:白天晚上一个样,有无上级检查一个样,节假日与平时一个样,一年四季一个样。
牵头单位:各街道(镇)、区城管局
配合单位:区城管委各成员单位
(三)商招店招、户外广告整治
1. 整治内容。一是规范辖区商招店招和户外广告牌设置,对影响城市容貌的电子显示屏、立式广告、楼(屋)顶广告、墙体广告、充气物广告、灯箱广告等户外广告牌和各类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的沿街商业门面的商招店招进行规范和拆除。二是清理在人行道上违规放置的移动广告招牌(灯箱),在主次干道两侧建(构)筑物、背街小巷、社区以及市政公共设施上随意设置的各类广告、横幅。三是清除长期空白闲置、不及时维护的陈旧、破损和设置期满的广告牌。四是探索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2. 整治效果。一是整治后的商招店招与建筑物风格相协调,一店一招,整洁有序,达到标准统一、形式统一、位置统一的要求。二是整治后的各类户外广告符合相关要求,新设户外广告安全牢固,制作精美,达到白天美化、夜间亮化的要求。三是沿路建筑物、构筑物、公共设施、树木上无乱挂条幅和乱写、乱画、乱贴的“牛皮癣”。
作者:
ljalang
时间:
2017-8-3 21:36
牵头单位:各街道、银江镇、区城管局
配合单位:市城管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区城管委各成员单位
五、主要工作部门职责
(一)市城管局:负责指导、协助东区城管局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负责指导物业公司按规定申报和建设公共停车场,并对停车场建设进行监督;负责国有大企业违规设置电子显示屏拆除的宣传发动和督促工作;负责指导经营户规范设置户外广告并对后期的规范进行监管。
(二)区委宣传部:负责对此次整治行动进行宣传、报道,引导群众自觉爱护城市环境。
(三)区目标办:负责会同区城管办对整治行动进行督促检查,对检查结果定期、不定期进行通报,并将结果纳入对各单位的城市管理工作年度目标考核。
(四)区财政局:负责落实此次集中整治行动的工作经费,确保整治行动的顺利开展。
(五)区城管局:负责制定工作实施方案;负责炳草岗辖区的集中拆除和整治工作,向经营户发布东区政府城市管理通告,发放城市管理告知书,下达整改通知书;负责督促、指导、协助各街道、银江镇的整治工作;负责对后期的规范进行监管,探索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六)区市场监管局: 负责协助区城管局对拆除工作开展宣传发动,向经营户发布东区政府城市管理通告,发放城市管理告知书,下达整改通知书,指导经营户规范设置商招店招、户外广告并对后期的规范进行监管。
(七)东区公安分局:负责安排派出所对集中拆除现场的秩序进行管控,确保集中拆除工作顺利进行;负责对阻碍执行职务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打击。
(八)区环卫局:负责拆除区域街面的环境卫生和垃圾清运,负责商户“门前五包”工作的落实。
(九)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对集中拆除工作现场的交通管控,保障拆除工作现场交通安全。
(十)各街道(镇):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对各自辖区开展整治工作。
(十一)大企业:负责各自办公、生产、生活等责任区域内的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等工作,并接受所在辖区政府的指导、检查和考核。
六、工作步骤
此次集中整治行动分为:宣传发动、全面整治、巩固提升3个阶段进行,各阶段安排不截然分开,可交叉进行,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一)宣传发动阶段(7月1日—8日)。一是召开集中整治行动动员大会,统一思想认识,印发行动方案,明确任务要求。二是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台、网站、微信等各类媒介,发布东区政府关于开展城市管理集中整治行动的通告、城市管理告知书等,对此次集中整治行动进行全方位的宣传报道,最大限度争取社会各界和市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大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舆论氛围。
(二)全面整治阶段(7月9日—9月10日)。一是各单位确定整治区域和内容,结合实际分别制定重点区域集中整治行动方案、严管街精细化管理实施方案、违规商招店招、户外广告集中整治行动方案,明确各项工作的任务和时间节点,落实主体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高效工作机制。二是各单位按照工作方案的安排,组织各项集中拆除或整治。
(三)巩固提升阶段(9月11日—30日)。一是市、区城管局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及时梳理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确保整治行动取得最佳效果。二是各单位认真分析研究此次整治行动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和采取的各种措施,探索建立日常管理工作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的长效机制。
七、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此次集中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开展集中整治行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思想统一到全区整治行动的部署和要求上来。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此项工作,既要各司其责,强化工作责任,又要密切配合,协同作战,联合执法,要将任务落实到人,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三)规范执法,依法行政。各成员单位既要严格依法办事,又要注意执法的方式方法,防止引发和激化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大局。参与整治的工作人员要规范着装,证件齐全,语言文明,举止端庄,注意工作方法,把握工作分寸。在整治过程中要充分利用执法记录仪、照相机等执法装备调查取证,确保证据有效充分。对在整治过程中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要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
(四)认真总结,信息报送。各单位要建立工作台账,每周进行工作情况汇总,并于每周一上午将上周的工作开展情况报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刘燕,联系电话: ;QQ号: 。各单位要善于发现和总结整治工作中好的做法和先进事迹,通过简报等形式进行宣传报道,整治行动结束后,要形成书面的工作总结上报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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