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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爱心慈善助学活动方案
各镇(街道)慈善分会,各中小学:
为贯彻落实《慈善法》和《浙江省社会救助条例》有关精神,根据温州市教育局、温州市民政局、共青团温州市委、温州市慈善总会、温州市希望工程实施办公室、温州市人民教育基金会、温州日报报业集团、温州市广播电视传媒集团《关于开展2017年爱心温州·结对助学活动的通知》(温教发〔2017〕58号)精神和xx实际,促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念上书、念好书”,实现贫困生资助全覆盖,经研究,决定联合发起“爱心xx·慈善助学”活动。现将2017年结对助学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和条件
“爱心xx·慈善助学”活动资助范围为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具体资助条件如下:
(一) 大学生资助对象
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的资助按温教发〔2017〕58号文件和xx区慈善总会〔2014〕21号文件执行。
(二) 普通高中学生资助对象
1. xx区户籍的低保家庭子女、福利机构监护的未成年人、革命烈士子女、五保供养的未成年人、单亲特困家庭子女或因灾、因病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而无法入学的普通高中学生。
2. 在我区普通高中就读的因灾因病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居民子女。
(三)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对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在xx区泽雅镇中小学读书的学生均可申请助学:
1. 笫一类助学对象:泽雅中心学校辖区内中小学的寄宿学生;
2. 笫二类助学对象:泽雅中心校辖区内中小学中餐在校就餐的低保家庭子女、福利机构监护的未成年人、革命烈士子女、五保供养的未成年人、单亲特困家庭子女或因灾、因病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
(四) 残疾学生及贫困残疾人子女资助对象
根据《xx区扶残助残若干规定》(温瓯办发〔2012〕175号),在普通高校、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学习的残疾学生和低保、特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向xx区残联申报。各校应协助区残联做好这部分学生的申报工作。
二、资助渠道与标准
(一) 资助渠道
xx区慈善总会与xx区慈善总会教育分会按1∶1比例承担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学校学生和普通高中学生的资助。残疾学生和低保、特困残疾人家庭子女由区残联负责资助。
(二) 资助标准
1. 高中学生每人每年2000元;
2. 泽雅镇中、小学住宿生每人每年1200元;泽雅镇中小学中餐在校就餐的五类生每人每年补助500元;上述学生加上财政营养餐补助和山区住宿生补助后学校免费提供营养餐。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 要求资助的学生由本人提交书面申请,填写《2017年度爱心温州.结对助学申请表》,按以下要求上报:
1. 普通高中贫困学生申报程序
普通高中贫困生于6月30日前登录“温州市教育社会救助管理系统”(网址:www.wzjyjj.org.cn)网上申请。按要求如实填写,成功提交后携带网络要求上传的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到学校核对确认后由学校上传网络。高中新生需同时上传中考分数成绩单和高中录取通知书;
2.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
⑴ 笫一类助学对象的材料要求:
泽雅镇中小学的寄宿学生以学校的住宿名册为准。
⑵ 笫二类助学对象的材料要求:
泽雅镇中小学的低保家庭子女、单亲特困家庭子女或因灾、因病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要提供证明身份的户籍证明、低保证等证件;因灾、因病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要提供原始证明材料。
泽雅中心校于2017年9月20日前上报区教育局,逾期不再受理。
(二) 区内中小学资助对象的有关申报材料由学校统一建档,区教育局组织审核。泽雅镇中小学助学名册由学校上报泽雅中心学校初审,泽雅中心学校要逐个学生核实,杜绝学校虚报冒领,名单确定后再统一上报区教育局计财科;普通高中学生结对助学名册由所在学校在“温州市教育社会救助管理系统”(网址:www.wzjyjj.org.cn)网上初审后,汇总证明材料统一上报区教育局计财科。区外普高的学生审报材料直接由区慈善总会统一建档、审核。
(三) 各高中要开展宣传,公布贫困生资助范围、条件和申请程序;高中新生和高中在读贫困生网上申报信息的审核、汇总;建立家庭经济困难高中生档案;各类学校落实助学联络员,做好助学资金接收,协助慈善总会做好助学资金分配和发放工作;提供贫困生及捐赠人的典型事例,协助媒体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四、联系地点和联系电话
区 教 育 局:
联系人: 电话:
区慈善总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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