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总工会2017年金秋助学活动方案
各乡(镇、场、区)工会,县直单位工会,企业工会:
为认真做好困难职工和困难农民工脱贫解困工作,推动工会“精准帮扶”活动深入开展,促进帮扶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努力帮助困难职工和农民工解决子女教育过程中遇到的难题,县总工会决定今年继续在全县开展“金秋助学”活动。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活动时间
7月15日开始,8月25日结束。
(7月15日-7月20日为调查摸底阶段,7月21日-7月30日为材料审核,建立困难职工帮扶电子档案,截止时间为7月31日,救助发放在8月25日前完成,具体以县工会通知为准)
二、资助条件和标准
今年工会助学的主要对象是国家助学体系暂时没有覆盖,或者已经覆盖但仍需要进一步救助的困难职工和农民工上学子女,具体应满足下列条件:
1.2017年被省内外二本以上院校录取的困难职工子女(不含就读部队院校学生、地方院校委培的国防生和民办院校学生)。
2.困难职工(含农民工)需在本单位工会帮扶系统建立困难职工档案。(必须是建会企业入会的农民工)
3.遭受突发重大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情况的困难职工(含农民工)家庭子女。
三、资助标准
资助为一次性,标准为每人1000-2000元。
四、活动要求
1.要认真筹划好金秋助学活动。各级工会要认真组织安排好今年的“金秋助学”活动,统筹落实好助学资金。要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多渠道筹集助学资金,尽最大可能帮助困难职工和农民工解决子女教育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努力为困难职工和农民工多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不断推动工会“精准帮扶”活动深入开展。
2.要认真搞好调查摸底。各级工会组织要对本单位职工(含农民工)子女参加高考情况进行调查摸底,确实掌握真实情况,把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含农民工)子女纳入助学救助范围。推动国家助学政策的落实,让困难职工充分享受到国家救助政策带来的实惠。对符合资助条件的困难职工和农民工子女,在本人申请的基础上,所在单位工会要上门进行核实,低保职工要出具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患大病的要出具县级以上医院的疾病诊断书。经核实无误后,填报彭泽县总工会2017年“金秋助学”申请表和相关材料。
3.要坚持依档帮扶原则。“金秋助学”是一项民生工程,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困难职工和农民工子女教育的关爱。各单位在调查摸底工作中,一定要把困难职工脱困解困与开展“金秋助学”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严格按要求做好审查上报工作,把为困难职工和农民工服务的好事办好办实。
4.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要通过走访教育,了解掌握当地政府对经济困难家庭学生助学政策的主要内容和实施情况,做好与教育、民政、共青团、妇联、慈善总会等单位助学工作的沟通协调,避免重复救助,促进公平正义,让更多困难家庭的孩子享受到国家助学政策带来的阳光和雨露。
5.要改变资金发放方式。申请救助对象要提供开户银行地址和账号,且银行账号信息必须与职工本人身份相符。资金发放以建行龙卡为主。
6.各单位救助对象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活动结束后,县总工会将对资助对象进行检查。
各单位请于8月10日前,将资助对象申请表、入学录取通知书、学费宿费票据(复印件)、低保证或大病诊断书等材料报县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