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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高中阶段学校新生军事训练工作方案
各教育主管部门,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各高中阶段学校:
高中阶段学生参加军事训练(以下简称军训)是法律要求,同时对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为切实推进我市学生军训工作健康发展,依据《教育法》《学生军事训练工作规定》和《教育部关于加强学生军事训练管理工作的通知》,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切实加强学生军训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要切实认清军训工作是国家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也是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实施素质教育的一项重要任务,务必站在战略和全局高度,充分认识军训工作的重要意义。各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要切实加强对学生军训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学生军训安全和质量监测工作领导和保障制度,确保安全风险管理措施到位,及时研究解决学生军训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学生军训工作落实。
二、严格落实军训教学大纲
各教育主管部门,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以下简称实践基地)和高中阶段学校要根据《军事训练教学大纲》,科学制定计划,严格按纲施教,合理安排内容。军训和军事知识讲座作为高中阶段学校的必修内容,纳入社会实践活动组织实施。
三、加强师生安全教育,确保军训活动安全
在军训开始前,学校要做到层层动员,广泛发动,深刻阐明学生军训的重大意义,强化军训的安全意识、知识和技术教育,各校要严格按照《学生军事训练规定》的要求,对有严重生理缺陷、残疾或疾病的学生,可减免不适宜参加的训练科目,做到文明施训和安全施训。
学校负责人应深入学生军训现场,指导训练开展,检查训练安全,督导训练质量。帮训教师必须全时在岗,全面掌握训练安全情况,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指导学生正确处理突发安全事故。在气象部门发布灾害性天气预报达到黄色预警以上时,应及时调整训练计划,防止发生意外伤害事故。
四、规范承训基地管理
实践基地要成立军训工作机构,加强人员管理,与市军分区保持密切联系与沟通,明确各类人员职责,完善各项规章制度,配套安全可靠的训练、生活和体育活动设施,满足学生军训和生活需要,确保符合学生军训的基本条件。
五、积极营造学生军训工作的良好氛围
实践基地和各校要高度重视学生军训典型经验的推广与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网络、微信、走廊、宣传栏等,重点宣传学生军训的目的、意义,加大学生军训正能量的宣传,营造全社会关心和支持学生军训的良好氛围。
六、其它要求
实践基地和各高中阶段学校,请在9月底将军训工作总结(包括参加军训人数、训练时间及有关图片等)及时报市教育局体卫艺科。
体卫艺科电话:
工作总结报送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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