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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平安暑假”活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暑期汛期安全生产、校园及周边安全等有关工作部署要求,根据全省“平安暑假”活动视频会议安排,结合我市暑期汛期学校安全工作实际,切实做好暑假学校及周边安全工作,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让广大师生度过一个平安快乐暑假,现制定xx市2017年“平安暑假”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全省“平安暑假”活动视频会议安排和《xx省预防中小学生溺水管理办法》要求,扎实推进“平安校园”建设,广泛开展系列宣教活动,强化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工作组各成员单位工作责任和学校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全面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确保暑假期间全市校园及周边安全稳定。
二、活动时间及范围
全市教育系统“平安暑假”活动从2017年7月17日至8月31日,各级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工作组及各成员单位和各级各类学校开展一系列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教育实践活动。
三、主要活动安排
1.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履行专项组组长单位牵头职能,协调各成员单位共同做好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重点对暑期防学生溺水工作、校舍建筑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接送学生车辆及校园交通安全、校园及周边治安安全等进行一次“全覆盖”安全大排查,特别要对校园内所有建筑物、在建工程、闲置用房、厨房、厕所、围墙、门垛、教学设施、消防设备、消防通道、疏散指示标志等,学校周边存在的危险水库、地质灾害点、易滑坡地段、易雷击区域、学生上下学路途和经常活动区域等进行细致排查。排查要切实做到“六个不放过”:排查整治责任不明确、落实不到位不放过,风险防、管、控措施落实不到位不放过,隐患排查整治不到位不放过,应急救援保障能力不到位不放过,安全宣传教育培训不到位不放过,责任追究不到位不放过,落实谁排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台账督办制度,确保及时消除隐患。
2.深入开展暑假安全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各级宣传主管部门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途径,对学生防溺水、防火灾、防食物中毒、防人身侵害和防交通事故等组织开展系列宣传教育,营造共防共治的良好氛围。要做好预防中小学生溺水的报道,宣传溺水的危害性及相关自救知识,提醒家长关注孩子防溺水安全。要强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有效提高全社会火灾防范水平。要开展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倡导全社会特别是广大司机自觉礼让校车,努力营造关爱学生、保障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要加大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宣传力度,对严重破坏、影响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违法犯罪典型案件进行报道。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在暑假前进行集中安全教育的基础上,要通过致家长的一封信、微信、QQ群、电话等多种形式,对学生和家长进行暑假安全再教育。明确要求中小学生不准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要教育学生正确规范用火用电用气,提高学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要教育学生不乘坐无牌无证车辆、不坐超员、超速车辆,不坐货车、拖拉机等非营运车辆。教育学生在雷电、暴雨、山体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面前学会自我保护。
3.对排查出的暑期安全隐患问题进行彻底整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成员单位及有关单位,要结合部门工作职责,各负其责,协助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彻底整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问题。作为综治委校园及周边治理专项组的组长单位,是“平安校园”创建工作的主责部门,也是“平安暑假”活动的牵头部门,要切实承担起牵总协调的作用,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协调推动各级各职能部门共同履行好职责任务,形成工作合力,彻底整改暑假安全隐患问题,确保广大师生度过一个平安快乐暑假。要加强对“平安暑假”活动工作的指导,加强对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集中整治行动的督导、检查和考核,协调各部门整改排查出的校园周边安全隐患问题。要认真落实《xx省预防中小学生溺水管理办法》要求,加强对辖区内水库、水系的管理,设置警示标志,加强巡查管理,及时发现险情,及时消除隐患。要严厉打击校园及周边存在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师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会同有关部门积极预防、妥善处置校园及周边发生的群体性事件,维护学校正常秩序。要强化治理校园周边交通秩序,履行校车安全管理职责,认真开展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整治,结合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全面整改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要指导学校搞好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强化消防安全教育,有效提高全市学校火灾防范水平。要认真落实好xx省预防中小学生溺水管理办法和“平安校园”建设明确的各项工作任务。
4.暑假期间,各级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及成员单位、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更加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暑假信息及时准确畅通。遇突发事件,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各成员单位、各级各类学校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单位领导要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到场,第一时间处置。对瞒报、漏报、迟报重大险情造成严重损失的,严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活动要求
1.精心组织,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各县(市)区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和各级各类学校要高度重视“平安暑假”活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参照市“平安暑假”活动方案,制定本地、本单位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加强协调,强力推进各项工作扎实开展。要按照学校安全风险辨识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控”机制建设要求,深入组织开展“平安暑假”活动,在重心上立足落实,在工作作风上立足务实,切实把“平安校园”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务求取得实效,确保校园及周边平安稳定,让广大师生度过一个平安快乐暑假。
2.勇于创新,建立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做好暑期学生、学校安全工作,创建“平安校园”,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各级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及各成员单位、各级各类学校,要建立健全常态化的工作机制,既要有长期的计划,又要有短期的安排。要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推动“平安校园”建设,积极争取把校园安全稳定工作信息系统,早日并入综治信息化工作平台,把各部门有力联动变为校园安全的长效机制,实现校园治理工作的现代化、智能化、常态化。
3.强化督导,及时做好信息反馈工作。“平安暑假”活动期间,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各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联络,互相通报活动动态。各县(市)区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要对辖区“平安暑假”活动落实开展情况进行全程督导检查。市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联合有关部门成立两个督导检查组,从现在开始到8月底,采取明察暗访、现场督办、定期要账等办法,对各县(市)区和市直院校进行督导检查(检查组成员及分工见附件)。各地各市直院校要认真做好“平安暑假”活动有关文字、照片、影音资料的收集整理,连同“平安暑假”活动总结经主管领导签字后于8月31日上报市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办公室。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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