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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慈善救助圆梦大学”活动方案
各社区、镇:
按照xx市民政局关于开展2017年“慈善救助圆梦大学”活动的通知(辽民发[2017]69号文件)要求,对我区范围内开展“慈善救助圆梦大学”活动,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救助对象
进入2017年全国统一高考重点分数线(即文科528分,理科507分以上)并被录取的城乡低保户和孤儿中的优秀考生。
二、救助标准
对每名大学生受助考生一次性救助3000元。
三、方法步骤
1、7月25日之前为摸底调查阶段。各社区、镇在本区域内发布公告,深入调查摸底,全面掌握辖区内特困优秀考生的基本情况,切实做到心中有数,情况清楚。
2、7月28日为申报阶段。由需要救助的学生持录取通知书、成绩单、申请书及户口簿、低保证等,到各社区、镇提出申请。
3、7月31日为复核阶段。由各社区、镇将汇总表(纸制和电子版各一份)及救助学生的录取通知书、成绩单、申请书、户口簿、低保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送xx区社会慈善会复核。
4、复核后由区慈善会将我区“慈善救助圆梦大学”汇总表及救助学生资料送xx市慈善总会进行审批,市慈善总会在对申请人情况进行认真核实后,按照救助标准救助,并将相应的救助款拨付给区慈善会。
5、救助对象确定后要在所在社区、镇张榜公式7天,接受社会监督。
6、善款采取集中发放的形式,在入学前一次性发放到学生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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