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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2017年研究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个人安全责任承诺书
本人自愿参加xx科技大学2017年研究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并保证本人身体和心理状况适合参加本次社会实践,对本次社会实践的目的、性质、实践地的情况以及可能的风险有清楚的了解,详细阅读并全部理解教育部令第12号《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2002年9月1日生效,2010年12月13日修订)。在本人所参加的团队开展社会实践期间,本人保证将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纪律,严格执行学校关于社会实践的各项规定。
如出现下列情况,依据本责任书和有关规定处理:
1、因本人过失导致的个人财物遗失、被盗、毁坏等经济损失由本人承担;
2、因本人过错、不可抗力、意外事件导致的自身人身伤害依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2号)第十二条处理;
3、本人实施的违法行为、违反实践地各项规定及当地民族习惯等行为所造成的损失和引起的法律责任均由本人承担;
4、由于本人的过错造成的第三方的人身伤害或经济损失由本人承担。
本人保证在社会实践活动期间保持与所在学院研究生辅导员、指导教师联系,出现意外或突发事件时,及时向所在学院研究生辅导员和指导教师汇报,并与有关救援部门联系。
本人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已征得家长和导师的同意。活动结束后,及时告知指导老师,并及时返家回乡或返校。
此承诺书一式三份,研究生工作部、学院和研究生本人各执一份。本承诺书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学院:
学号:
研究生本人签字:
指导教师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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