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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7-14 00:4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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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依法严管,提供和谐社会的秩序保障。自由只能存在于一个有秩序的社会。秩序先于法律。法律要适合社会需要。惩恶扬善,给守法者最大保护和给罪犯严厉的法律惩罚。只有在立法严明、严密的基础上,加之以执法严实、严正,才能将严明、严密的立法公正、公平地落到实处。公正、公平是法治的灵魂,也是“管得严”能否实现、生效的关键所在。
三、儒家思想是人民行动党执政的主要价值观
北宋宰相赵普半部《论语》治天下,当代儒者李光耀儒学治新。他领导的人民行动党一贯以倡导儒家价值观著称于世,用不到40年时间便使新加坡弹丸之地迅速崛起,并成功跻身发达国家行列,创下“百里之地,可以取天下(《荀子.王霸》)”的伟业。
(一)新加坡治国讲究“礼法合治”。儒家强调“为政以德”、“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论语.为政》);又强调“为国以礼”,认为“礼”是“王之大经”(《左传.昭公十五年》),“礼”能“经国家、定社稷、序人民、利后嗣”(《左传.隐公十一年》),“国无礼则不正”(《荀子.王霸》),“无礼义,则悖乱而不治”;还不排斥“法治”,主张“德主刑辅”、“恤刑慎杀”。荀子“援法入儒”,认为人性恶,有好利恶害的私心倾向,有追求耳目之欲的自然本性,必须用法律对其加以规制。“法”出自法家,坚持“严刑峻法”。历史上,秦国强推“重典法治”在短时间内积聚了国家强大竞争力“一统天下”,却难以获得持续性发展的动力,风光不过“二世”;汉王朝中期妥善处理了礼法关系,最终奠定了一个族群挺立千秋的自信。因此,“礼法合治”既是历史经验的一种总结,也是一种理论上的完善。李光耀深谙这点,并经世致用、知行合一、躬行实践。一是倡导儒家核心价值观,将“八德”注入新加坡人价值观重建精神家园(八德:忠孝仁爱信义和平。新加坡的“八德〈孝、悌、忠、信、礼、义、廉、耻〉”乃宋朝时期流传到新加坡的版本)。新加坡人民行动党遵循“君者,仪也;仪正而后景从”(《荀子.君道》)的思想,以政风带民风,采取家长制执政,表现为严父慈母式家长作风。只不过孟子主仁政,荀子主尊君,李光耀严慈兼并。他说:“也许我是一个严格的家长,但我必须如此,因为我是为你们做事。”做父母官要有父母威,更需有父母心。没有严厉之威,就不可能达到“为你做事”的目的;没有“为你们做事”的慈爱之心,“严格的家长”就会沦为严酷的暴君。二是以严刑峻法严管,将“赏罚分明”的法治意识植入新加坡人内心,规范其外在行为。高调的意识形态需要用低调的实用理性来定型。李光耀是剑桥大学法律专业的高才生,1969年成为伦敦内殿法学协会名誉主管委员。他致力于新加坡的法治建设,重在讲求实际。他透过“法律先于秩序”的“形式”,看到了“秩序先于法律”的“现实”,用实用而理性的法治理念,把新加坡人规范在社会礼规和法律的框架范围内。比如,从国情出发,而不拘泥于传统,果断废除在新加坡行不通的陪审制度,坚决保留鞭刑等做法;贵在“轻刑重罚”(《商君书.靳令》),给守法者以最大的保护和给罪犯以严厉的法律惩罚。具体表现在立法严明严密、执法严实严正、惩罚严厉严峻,可谓是立法滴水不漏、执法无回旋余地、受罚者下不为例。据悉,在新加坡街头最常见的是各种禁示牌,但很少看到警察。据不完全统计,从1959年人民行动党执政到1991年,新加坡共制定各种法律383种。立法数量之多,法律调整范围之广,在世界上实属罕见,新加坡人的法治意识和法治水平高度空前。
(二)新加坡治社推行“东西结合”。面对1959年新加坡民族成份极其复杂、经济极其落后、资源极其匮乏、社会极其混乱的实际,李光耀等领导的人民行动党带领人民不仅走出绝望的深渊,进入前所未有的增长与发展时代,还创造了只用一代人的时间便从第三世界晋升到第一世界水平的奇迹,不仅提高了国民素质,而且发展成富裕的“花园城市”国家。这与新加坡治理社会“脚踏实地、实事求是”的儒家实用理性政治思维是密不开分的,在治国上遵循“礼法合治”的理念不动摇,而在社会治理上既保留了西方传统的文化色彩,又借鉴了东方先进的文化理念。一是古为今用。李光耀说:“国家的成功不光要靠政府的能力,还要靠人民的良好品质。我们对青年一代要灌输东方价值观,使他们遵循儒家的伦理观念,发扬儒家倡导的刻苦耐劳精神,新加坡一定能继续取得成功。”如在个人与家庭层面,以儒家的“孝”构建家庭伦理,把儒家“敬老尊贤”、“长幼有序”的孝道思想放到国家兴盛和现代社会治理的层面上去理解和改造,认为家庭是民族生存繁衍的重要基础、文化传承的有效机制、社会治理的基本单位,具有教化功能、宗教功能、经济功能和政治功能。注重弘扬儒家文化,强化家庭功能,认为家庭为根,有牢固、快乐和健康的家庭,才能夯实和谐社会的细胞,社会才能和谐。又如在社会治理上,以国民教育为抓手,大力营造“重君子轻小人”的社会风气,20世纪80年代为中学生组织编写了迄今为止世界上唯一的《儒家伦理》教材,当代新儒家余英时、杜维明对该书的编写给予了详明的指导,教材中专门有《君子的含义》一文,从小教育崇尚君子,鄙视小人。二是洋为我用。新加坡地处战略要地马六甲的咽喉部位,由于其特殊的地理位置、殖民地历史、多民族文化背景,自然而然成为东西方贸易、文化交汇处,特别是长期作为英国殖民地,使得新加坡西方文化盛行。新加坡个人言论自由、生活习俗等方面都体现了浓厚的西方文化色彩。秉持儒家“对世界所采取的适应而不是改造的态度”,李光耀抓住了“变是生活的本质”这个定律,“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大学》),应势而治、顺势而为,在强调党国家一体,奉行精英治国、威权主义和家长制的同时,在国体、政体的形式上选择了威斯特敏斯特体制,实行“一党独大多党并存”而不是一党制,允许反对党合法存在、竞争执政,引进应用西方现代行政管理、公共管理理念和方法提升人民行动党执政能力和水平。比如选人机制。三是“东西结合”。领导理念、体制和管理上的“东西结合”,是新加坡治理体系的显著特点。比如,将儒家注重的以德治国和现代西方强调的依法治国有效结合,对道德的要求并未止于说教,而是建立在司法严明的基础之上。又如,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借鉴儒家“个人伦理”思想,成功地将它与现代公共治理模式结合起来,成为指导和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的理性工具。新加坡“国家至上、社会为先,家庭为根、社会为本,协商共识、避免冲突,种族和谐、宗教宽容”的共同价值观,也体现了东方和西方的交融。正是不因循守旧、不全盘西化,而是“实事求是、与时俱进”,这才有了我们今天看到的新加坡,这样一个自由和秩序良好结合的和谐社会。难怪有人评价说:西方人看新加坡,这是个东方社会;东方人看新加坡,它又是个西方社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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