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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中小学校周边经营食品和玩具的店铺,为了揽生意,竟给学生赊账。王建兰女士上小学三年级的儿子上个月竟然因为买玩具在小商店赊账150元。她领着儿子到小店还钱时,发现店老板拿出的账本上,密密麻麻记载着学生的姓名和欠账金额。店家的恶意赊账、有意引诱学生购物的行为引起许多家长的反感。近日,本报记者开展调查,发现学校周围的商店、小卖部和网吧普遍有向学生赊账的现象,希望引起有关部门重视。
小学生找校外店铺赊账
在晚报大道和光路蓉园小学附近的一家小商店老板说,小学生经常来买零食,有的学生没带钱,可以先给他赊账,以后再还钱。
另一家10平方米大小的小卖部橱窗上挂满了各式各样能够中奖的小食品和玩具。店老板称“生意很好”。此时,一名小学生进来伸手拿了一个装有奥特曼画片的糖后,没有付钱就走了出去。老板说,该小朋友是这里的常客,随即在“记账”本上翻到某页记下拿走商品的价格和名称。马王堆小学放学后,孩子们“蜂拥”闯过马路,跑到对面店子里买溜溜球,记者发现溜溜球价位在7元至几十元不等。老板称买不起的学生提出赊账,他都会答应,但要求不超过一周时间内付款。
为偿还赊账想尽办法捞钱
泰时新雅园的张明成先生说,平时每天给读小学四年级的儿子3元零花钱。近来,他儿子老提出要钱,也不肯说要钱的目的。张先生夫妇提出,如果每次^考~试在班级排名前5名奖20元,每天帮家里刷碗一次奖5元,拖地一次奖5元。吃过饭后,儿子争着洗碗,他们也兑现5元钱。家里保姆要回去了,支支吾吾说儿子从她这借了50元有几个月了,一直没还。家长后来知道儿子这样做是因为他赊账购买了一个50元的玩具,怕家长骂,而店铺老板见着他就讨债,他只得变着法子借钱。
这名家长从儿子口中得知,儿子的同学普遍都在校外小卖部赊账买各种新奇玩具,相互攀比。张先生说这种赊账行为滋生了孩子的透支消费欲望,后果不堪设想,令人担忧。
赊账后学生上课经常走神
对于如何看待学生赊账现象,蓉园小学五年级的黄一霏同学认为,赊账很不好,有的同学被逼着还钱,学习不集中,上课走神。
“除了养成大手大脚乱花钱的坏习惯,几乎没有任何好处。”田家炳中学的谢老师则认为学生自我约束力差,而校门口小店商品以新奇、低价为卖点,“三无”产品充斥其中,稍有不慎就可能对孩子造成伤害;更严重的是,小小年纪就背着“沉重债务”,可能上课时还在想着还钱的事,这对孩子的学习与成长不利。因此,学校在加强对学生的德育教育的同时,必须加强对这些小店的监管。
未成年人欠款家长有权拒付
湖南一星律师事务所叶翔锋律师认为,商家纵容未成年人赊账的行为,不具备法律效力。中小学生赊账消费实际上是一种透支行为。从法律角度说,10至14周岁的学生,如果购买金额不高的学习、生活用品,属于正常的民事行为范围内的交易,法律上认可,但如果店方恶意诱惑未成年人消费的,构成欺诈。14周岁以下的学生不具备赊销商品的资格和能力,家长们可以拒绝偿还孩子所欠的债务。根据《民法》规定,商家向未成年人赊账有向其监护人提前告知的义务,否则,一旦形成法律诉讼,家长有权拒绝承担此项债务。(记者 许馨艺 实习生 李红菊 冯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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