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板凳
楼主 |
发表于 2017-7-4 11:11:06
|
只看该作者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扎实开展优质法律服务。
(一)全方位开展法律服务。围绕区委区政府重大工程项目、棚户区改造等中心工作,围绕社会经济发展,围绕民情民生,将法律服务贯穿全过程。持续开展“基层法律服务村居行”活动,引导法律服务工作者主动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今年以来,办理各类公证事项1300件;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办理各类案件近2000件。
(二)法律服务秩序规范有序。指导律师严格按照法律赋予的职权履行辩护、代理职责,坚持强化政治意识,遵守职业道德与职业纪律,特别是对于代理特别重大、敏感的案件和集团诉讼案件,做到直接组织、全程监督、定期调度。对于涉及城市拆迁改造、土地征用、拆违治理等案件受理必须按程序汇报,加强与有关方面的沟通协调;用“四个绝不允许”监督指导律师公证法律事务,对于发现的律师在代理案件中存在的违规违纪问题,掌握主动、果断处置、妥善处理,坚决把不良影响降低到最低限度。教育引导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增强政治敏感性,确保依法依规履行工作职责,确保代理案件违规问题“零发生”。
七、司法行政队伍素质不断提高
坚持以党建为统领,以活动为抓手,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一)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全面加强。一是党建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水平全面提升。加强思想建设,认真组织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开展好每月15日的党员活动日。加强组织建设,确保党组成员都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一个支部的政治生活;理顺党组织关系,确保全系统每一名党员都编入一个党支部。加强纪律建设,大力开展“三严三实”、“守纪律讲规矩”、“遵规守纪回头看”等活动,抓好党员队伍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二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有效落实。细化党组、纪检责任分工,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督责任。围绕权力运行重点岗位和环节,严格排查廉政风险点。严格落实6+1(即六项纪律加八项规定精神)的纪律要求,在工作纪律、公务出差、公务接待、公车使用、办公用品购置等方面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规定。
(二)机关作风明显改善。一是结合机关作风整顿,全系统深入开展“亮身份、转作风、提效能、树形象”活动。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涉及民生发展的困难群众法律援助和涉法的法律服务等问题,认真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按类别梳理分解,责任落实到科室、落实到人头,同时加强督促检查,立改立行。二是以“撸起袖子加油干”为主题,深入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遵规守纪大教育、干部作风大提升”三大活动。进一步完善了外出报备制度、外出去向公示制度、开门办公制度、请销假制度和公车管理、公务接待等各项规章制度,坚持把整改成果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推动机关作风建设的规范化、制度化。三是积极参与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全体干部职工按时到岗,各尽其职,在交通路口开展文明劝导志愿服务活动,在包保路段督促协助劝阻不文明行为,在所包保的十二网格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文明劝导、经营秩序维护等工作,针对局属单位宿舍进行墙壁粉刷、规划车位线和公共晾晒区,确保完成创建工作各项任务。
上半年的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司法行政工作有了长足发展,但是存在的一些问题也不容忽视。一是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有待加强,普法宣传的社会知晓率有待提升,法治创建有待深化和创新。二是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有待规范完善,法律服务在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新期待、新需求上还需进一步提升,“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刚刚起步,有待进一步规范。三是突出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特殊人群管理、开展社会治理创新上有待进一步提高等等。这些问题,需采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下半年,我们将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加强和提升法治宣传、矛盾纠纷排查、特殊人群管控、法律服务和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四项重点工作,实现群众满意度大幅提升,综合考核挤身全市全省先进行列。
一、法治宣传再加强。按照“七五”普法规划和年度计划,大力推进“法律六进”,继续实施“一月一主题”普法宣传活动。进一步强化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实行季调度制度,督促各执法部门、单位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要求,及时上报相关信息。以区域法治化为目标,在全区范围内广泛开展各级各类法治创建工作。建成一批“法治机关(单位)”、“法治村(社区)”、“法治学校”、“法治企业”等。
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再深入。继续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百日专项行动,特别是国家、省市重要会议、重大活动期间,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切实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对容易引发“民转刑”的重点领域,进一步强化排查措施,加强信息预警预报。对群体性事件或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妥善处理,全力把矛盾消除在未激化前,解决在基层。
三、特殊人群管控再强化。继续深入开展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活动,针对影响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安全稳定的隐患,有针对性地采取防范措施,区别情形予以整治落实,切实将特殊人群中存在的隐患化解掉、解决好,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法律服务工作再规范。一是做优法律援助事业。依托区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实现法律援助“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推出律师值班、法律服务超市等多项服务举措,方便办事群众,提高办事效率,实现窗口管理与服务效能的双提升。二是推动律师公证服务全区中心工作。围绕中心工作、围绕经济发展、围绕民生事业,全方位、全过程提供法律服务,助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
五、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再推进。一是推进区、镇(街)、村(社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逐步规范运行,以济宁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现场观摩会为契机,进一步提升区、镇、村三级服务平台建设,在提升、强化、规范上下功夫,使法律服务在惠民生、保稳定上发挥应有作用。二是规范“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在全区437个村(社区)的法律顾问全部签约到位的基础上,逐步规范运作。下步协调各镇(街)加强对法律顾问工作的督促指导,加强法律顾问工作的考核评估,使法律顾问工作真正做实做好,让群众得到便捷有效的法律服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