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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12 18: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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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2 认定时间
原文:《通知》中指出,商品住房以房地产主管部门契约鉴证时间为准,存量住房(二手房)以房地产主管部门契约登记受理时间为准。凡在2010年10月1日前已签订房屋买卖契约,但尚未在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契约鉴证或登记的,应在2010年10月20日前到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契约鉴证或登记手续,逾期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权威说法:在江宁以及南京版的契税标准中,对于时间认定均未明确。而此次《通知》在时间上做出了明确界定,尤其是针对此前疑惑较大的10月1日前购房,而未办理契约鉴证或登记的,究竟按何种标准执行,有了准确说明。只要是国庆节前签了合同的,但是没办理鉴证或是登记,在10月20日前办理契约鉴证或登记手续都还赶得上老契税政策的“末班车””。
解读:有专家指出,这一规定仍然存在一定漏洞,对于在10月1日之后交易的一批二手房,不少人会在签订合同的时间上动“脑筋”。
举例来说,一套二手房的买卖双方于10月5日签订了购房合同,如果现在到房管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则必须要按照新标准来缴纳契税。为了规避多余的税款,买卖双方可以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将日期更改为10月1日以前就可以了。
不过市场人士提醒买房人,二手房或许可以采取如此变通的手法,但是一手房却没有空子可钻。因为商品房都是“网签”,也就是开发商在网上填写合同文本并上传,这个日期是无法更改的。“如果你想撤销合同重新填写,手续更加繁琐,而且房子也会进入退房摇号程序,开发商自然是不愿意的。”
政策3 个税
原文:《通知》中指出,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1年内重新购房的纳税人不再减免个人所得税。
权威说法:这一政策是国家“929楼市新政”的重申。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就房地产市场税收政策调整答记者问时,对个人所得税的相关政策进行了明确:一是2010年10月1日起,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1年内重新购房的纳税人不再减免;二是在2009年10月1日(含10月1日)至2010年9月30日之间(含9月30日)已经出售住房且目前尚未购置住房,并自出售住房之日起一年内重新购房的,仍可按购房价所占比例减免。
解读:此次江苏购房税收政策与国家执行标准统一,需要指出的是,个税政策是从2010年10月1日开始执行,这和契税政策执行时间是不一样的,契税政策从2010年10月20日起执行。
政策4 “唯一”标准
原文:《通知》中称,对纳税人需享受家庭唯一普通住房优惠政策的,征收机关应查询纳税人在省辖市范围内的契税纳税记录;无记录或有记录但有疑义的,根据纳税人的申请或授权,由房地产主管部门通过房屋登记信息系统查询纳税人的家庭住房登记记录,并出具书面查询结果。
权威说法:据了解,南京市关于家庭唯一住房的范围是指在南京市行政区域内(含江宁、浦口、六合三区和溧水、高淳两县),个人购买的住宅是其家庭唯一住房。
目前,南京市地税局正在与房管部门商定具体操作程序。对于无记录或有记录但有疑义的,由纳税人出具家庭唯一住房书面诚信保证书。
最严厉的调控政策出台已满月,不过并未明显奏效。国家统计局11日公布的数据显示,4月份,70个大中城市房价同比涨幅达12.8%,较上月上涨1.1个百分点,再创历史新高。而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发布的4月15日至5月6日网签显示,全市一手房网签均价环比下降0.9%,价格仍高位运行。
其实,楼市调控政策已陆续出台,但却让人感觉越来越如雾里看花,任你怎么看,也看不清政府真正的调控意图。
在本月7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齐骥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时候表示,“如果必要的话,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公布房价过高、上涨过快的城市名单”。
从逻辑上讲,如果一个城市房价过高、上涨过快,那么其调控目的应该是先让房价回落至其合理空间;如果一个城市房价相对合理,那么调控目标应该是抑制“房价过快上涨”。因此,一个城市是否被认定为“房价过高、上涨过快”也就将决定其落地政策的调控力度。但是目前住建部把“房价过高、上涨过快的城市”名单当做机密,那么部分房价过高、上涨过快的城市可能因为下药力度不够而导致调控效果不佳。
地价和房地产税收是地方财政最大的收入来源之一,如果不是来自中央以及社会舆论的压力,地方政府是很难出重拳调控房地产业的。
目前,在出台落地调控细则的城市中,只有北京最为严厉,北京自然是房价过高、上涨过快。但是在公众的感受中,深圳、广州房价上涨的幅度也不低,广州甚至数月领涨全国。但是深圳已经公布的调控政策也只是细化了房贷政策,并未出台限购的政策,比业内之前预期宽松不少。而“广州版”、“重庆版楼市新政”更是获得“最温柔”的评价。
虽然房价尚未明显回调,但是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已经表示对目前的调控效果表示满意,认为新政“抑投机、遏房价”的成效明显,所以出台的实施细则也是“最温柔”,这显然让不少对新政充满期待的市民失望了。
在此想对齐骥副部长说一下,公布房价过高、上涨过快的城市名单公开不仅很有必要,并且还需要及时。否则,很有可能除了北京、上海之外,其他的城市实施细则会越来越“温柔”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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