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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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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26 06:1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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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总结表彰阶段(2017年4月1日——2017年4月5日)
1、对学生文明行为习惯养成教育成效显著的班级、班主任进行加分及物质奖励。
2、开展班主任经验交流会,典型的班级要在校本培训会议上作分享。
七、奖惩措施
1、对于活动月期间凡出现破坏公物、乱扔垃圾、仪容仪表、偷盗、校园欺凌等方面的问题,学校之前的处理条例暂时停止使用,将按照以下方式进行处理。
(1)破坏公物。学校将对所有校园物品列出价格清单,对于破坏的不管是有意还是无意,必须双倍赔偿。一经发现,将由总务处根据破坏物品的价格,按照规定进行双倍赔偿,并在本周内通知相关学生家长到校缴纳赔偿金,分别扣除班级和个人德育等级分20分,家长配合学校进行教育。如再次出现破坏公物,将取消住宿资格。(负责人:符宗军、卢方卫、蔡娜)
(2)乱扔垃圾。所有参与管理的教师及学生干部对学生乱扔垃圾的现象必须要严格管理,不能视而不见。一经发现者,将给予20元/次的卫生保证金处罚,分别扣除班级和个人德育等级分10分。如再次出现,学校将通知家长到校配合学校进行教育。对于屡教不改者(达到3次),学校将取消住宿资格。学生所缴纳的卫生保证金由学生会干部(成立卫生保证金管理处)进行登记管理。(负责人:卢方卫、蔡娜)
(3)仪容仪表。所有参与管理的教师及学生干部对学生穿拖鞋、留长发、染发、留奇怪发型、佩戴首饰、化浓妆、男生打耳洞等不良现象要以零容忍的态度去抓。校团委好德育处将实行“每天一小查,一周大清查”的方式对学生的仪容仪表进行检查和监督。一经发现不合格者,将分别扣除班级和个人德育等级分10分,并责令限期整改。如未及时整改者,将通知家长到校配合学校进行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如仍未完成者,将取消其住宿资格。(负责人:卢方卫、蔡娜)
(4)偷盗。班主任就“偷盗”现象要及时在班级召开专题会议,教育学生偷盗是不文明的行为,严重者触犯法律的学校要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各班要通过“反复抓,抓反复”的方式对学生进行常态化的思想教育。所有参与管理的教师及学生干部一经发现学生偷盗,要及时到报到给德育处,德育处将对偷盗者和所在班级分别扣除德育等级分20分,并请家长到校配合教育,将所偷财物及时归还失主。如再次出现该现象,将取消住宿资格。(负责人:卢方卫、林道赟)
(5)校园欺凌。所有教师要利用一切可利用时间,做学生思想工作。对于学生发现的要及时举报,坚决杜绝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班主任利用班队会时间,对学生开展校园欺凌方面的主题教育,加大宣传和管理力度。对于在校园发生的校园欺凌事件,学校将采取严格的处理方式,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对待。一经发现将分别扣除所有参与者及参与者所在班级德育等级分20分。并通知家长到校,取消其住宿资格。(负责人:卢方卫)
对于以上五项内容的处罚力度学校将会持续加大,所有学生凡在以上几项内容扣分累计达到50分的,将劝其转学。对于学生所交卫生保证金学校将委托校团委用于奖励优秀学生和志愿者。对于学生所交的物品赔偿金,总务处要及时汇总,用于学校的维修。对于赔偿金和保证金必须要做到公正、公开、透明使用,学校将成立审查小组进行审查和监督。
2、活动月期间的奖励措施
活动月期间,在以上五项内容上扣分为“0”的班级,将在总结表彰时给予一定的奖励。
本方案自下发之日起正式执行,望全校师生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确保各项教育活动协调推进,落到实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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