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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明交通行动年活动方案
为维护交通秩序,确保各项交通文明指数测评达标,有力推进2017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按照区委、区政府从2017年5月开始至年底在全区开展文明交通行动年活动的决定,特制定我局文明交通行动年活动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弘扬交通安全法治精神,宣传文明交通理念,推动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工作格局。努力营造共同关注交通安全、携手创建文明交通的良好氛围,有效改善和维护交通秩序,努力缓解交通拥堵,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二、组织领导
成立局文明交通行动年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谭文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甘艳萍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三、工作任务
(一)努力提升全民法治交通、文明交通意识
1.采取制作展板、专题讲座、座谈讨论等多种形式,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文明交通教育和管理,增强全局人员自觉参与文明交通的积极性。
2.围绕文明交通主题,积极开展文明交通课堂、文明交通志愿服务等活动,并通过网络、微信等渠道加大宣传力度。
3.安监站应当加强综合协调,督促有关企业、单位依法履行职责,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度。
(二)不断完善交通安全和管理设施,优化交通环境
4.进一步完善安全和管理设施。协助相关部门重点完善城市道路交通标志标线、行人过街通行设施、路口渠化设施、出行引导与指路设施以及残疾人驾车无障碍设施。进一步完善路口、学校、幼儿园、医院等门前路段警示、提示标志和减速设施的设置;加大科技投入,对保障性住房小区科学设置电子监控设备,提高科技应用与管理水平。
5.加强货运车辆污染公路治理的管理,营造良好交通环境。配合公路、公安、城管、交通等部门重点整治建筑工地渣土货运车辆撒漏、扬尘、闯限行区等交通违法行为,抓好工地渣土货运车辆的源头治理工作。
6.改善静态交通秩序,解决停车难问题。协助相关部门加强道路临时停车泊位、人行道临时停车泊位及停车场管理。
(三)严肃处理交通违法行为,坚决纠正交通不文明行为
7.严禁机动车无牌无证、随意变更车道、乱停乱放、随意掉头、滥用远光灯、在斑马线前不让行人、不避让救护车、消防车、工程救险车、向车外抛洒物品、开车打手机、不系安全带等交通违法行为。
8.严禁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电动车闯红灯以及过街跨越隔离设施、闯红灯、过马路不走斑马线等交通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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