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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13 01:3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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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局纪检组班子责任清单(10项)
局纪检组班子对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落实负全面领导责任。
1.加强组织协调。贯彻县委、县纪委和市教育纪工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实际向局党组提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建议、工作措施,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定期向县纪委报告履行监督责任的情况,及时请示报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要事项和问题。
2.强化监督问责。监督局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等情况,发现严重问题及时向县纪委报告。加强对基层学校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局机关各股室履行行政监管职责的监督检查,指出存在问题并督促整改到位。对发现的违纪行为,要严格执行《*问责条例》、《中共福建省委关于贯彻〈*问责条例〉的实施办法》,坚持“一案双查”,严格进行问责追责。
3.协助推进党风廉政制度建设和落实。协助局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解,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督促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各项任务和措施,促进局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各项部署落实到位;协助局党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工作,组织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推进廉政文化和师德师风建设,促进教育系统干部廉洁从教,运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增强党员干部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主动把纪检监察工作融入到党委工作全局,统筹谋划,部署推进,督促落实。
4.维护党的政治纪律。严格执行《*党内监督条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带头执行党章党规党纪,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对局党组和各股室、基层学校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决定情况及落实上级党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对局领导班子成员贯彻民主集中制、廉洁从政情况的监督,坚决纠正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行为。
5.严格纪律审查。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强化纪律审查,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加强信访举报调查处理工作,协助县纪委查处教育干部以权谋私、贪污受贿问题。重点审查十八大以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严肃查处滥用权力违反程序选拔任用干部、干预职称评定、违规招生等问题,严肃查处利用职务插手基建后勤、招标采购等领域的问题。对腐败案例多发和发生严重违纪行为的学校,坚持一案双查,严格问责追责。
6.加强作风监督。开展对基层学校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专项督查,紧盯重要时间节点,紧盯“四风”“隐身衣”。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加强明察暗访和通报曝光,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典型问题,严肃查处各种顶风违纪行为。严肃查处师德师风突出问题,坚决查纠不正之风,深化机关作风和教育行风建设。
7.严把干部选拔任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综合日常工作中掌握的情况,加强分析研判,实事求是评价干部廉政情况,防止秋季学校班子调整干部 “带病提名”“带病提拔” “带病上岗”。严肃查处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8.把握运用好“四种形态”。加强问题线索集体排查,加快推进暂存件清零工作。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对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轻微违纪问题早发现、早纠正、早查处。通过谈话提醒、诫勉谈话、纪律轻处分等方式,运用好第一、第二种形态,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
9.协助局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和整改工作。协助局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中央八项规定检查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督促局机关和基层学校整改到位,并完成由局纪检组承担的整改任务。
10.加强自身建设。加强自我监督,严格落实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强化责任担当,认真履行纪检监察职责。严格执行《*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加强局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遵守党规党纪,积极参加党内组织生活,自觉接受监督。建立和完善内部监督相关制度,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坚决防止“灯下黑”,以铁的纪律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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