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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直属机关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意见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意见》和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印发的《中央国家机关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为扎实推进部直属机关“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结合工作和党员干部实际,提出如下落实意见。
一、从讲政治的高度切实提高推进“两学-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党章是管党治党的总章程,党规是党员思想和行为的具体遵循。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最新成果,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最新发展,是我们党推进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强大思想武器,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始终坚持的行动指南。做合格党员是对每名党员的基本要求。继2016年在全体党员中开展的“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取得显著成效,党中央决定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对于进一步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全党,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的生机活力,确保全党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激励全党为实现崇高理想和宏伟目标而不懈奋斗,不断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直属机关各级党组织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重大意义,切实提高推进“两学-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决把中央《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意见》贯彻执行好,扎扎实实“学”,认认真真“做”,教育引导广大党员“讲政治、抓业务、促改革、重自律”,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坚持基础在学、关键在做,明确“学”和“做”的目标要求
一是抓好“学”这个基础,始终把思想教育作为首要任务。直属机关各基层党组织要紧密联系本司局、本单位实际,坚持用党章党规规范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持学思践悟、知行合一,不断增强党组织和党员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不断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确保党的组织充分履行职能、发挥核心作用,确保党员领导干部忠诚干净担当、发挥表率作用,确保广大党员党性坚强、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服务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供坚强组织保证。各司局、各单位要按年度作出学习安排,要结合巡视整改任务和管党治党实际加强针对性学习,党员领导干部要根据自身实际制定个人自学计划,每年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学习党章党规,要深刻认识党章是管党治党的总规矩总遵循,践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党内监督条例和廉洁自律准则等党内法规要求。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要深刻认识讲话的重大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深刻理解讲话的时代背景、鲜明主题、科学体系,准确把握蕴含其中的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领会掌握贯穿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要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同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紧密结合起来。党员领导干部在学习上要有更高标准、更高要求。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司法行政工作重要指示批示摘编》的基础上,要进一步梳理研究总书记关于司法行政工作特别是与本司局、本单位业务工作相关的指示和论述,结合实际开展专题学习,深学细悟、加深理解,并联系本司局、本单位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直属机关党务干部要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机关党建重要论述,进一步提高机关党建工作专业化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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