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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2017七一评选及表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活动通知
各党支部:
2016-2017年度,市政环境工程学院、环境学院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学院的各项工作中充分发挥了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为迎接建党九十六周年,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总结学院党建工作的成效和经验,进一步弘扬正气、树立标杆,激励全体党支部和广大党员坚定信念、对党忠诚,履职尽责、奋发有为,市政环境工程学院党委、环境学院党委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开展评选及表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活动。现将评选及表彰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一)集体奖项
1、优秀党支部
评选名额:教工优秀党支部2个,学生优秀党支部8个。
参评条件: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基层党组织成果显著。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健全,重视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严格执行发展党员工作的方针和发展党员工作程序,积极做好党员发展工作。支部委员会认真履行职责,能经常有效地对党员进行教育和管理,绝大多数党员能起先锋模范作用。参加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的党支部,2016年支部考核评价的结果须为“优秀”。
2、优秀党日活动
评选名额:教工优秀党日活动2个,学生优秀党日活动8个。
参评条件:积极响应学校、学院关于党日活动的通知要求,紧扣学校学院的中心工作,贴近党员的思想实际,主题鲜明,思想性强。内容充实,形式新颖,将政治性、思想性、针对性、实效性有机结合,精心组织,注重效果,反对形式主义,党员参与率高,能发挥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受到广大党员普遍欢迎。
3、学生党支部建设创新奖
评选名额:1-2个。
参评条件:在学生优秀党支部的基础上评比产生。参评党支部需在“梦想·担当”党支部活动中积极参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能够紧紧结合党支部实际,创新性地开展发展党员、理论学习、专业实践、志愿服务等专项工作,在进行学生党支部创新建设过程中达到落实党的组织制度、规范组织生活、深化主题教育、拓展党组织影响力的预期效果。
(二)个人奖项
1、优秀共产党员
评选名额:在党组织关系隶属于我院党委的中共正式党员中评选推荐,教工和学生原则上分别按正式党员数的10%推荐。
参评条件:正式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密切联系群众,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做到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师生(同学)、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2016年度民主评议结果应为“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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