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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防空办公室(民防局)干部考核管理制度
进一步加强办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办全体干部职工为民办事的能力,调动工作积极性,促进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根据温市委发[2017]34号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考核管理制度。
一、指导原则: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要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平和注重实绩的原则,采用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年度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考核办法。在全面对工作人员的德、能、勤、绩、廉进行考核的基础上,重点考核工作实绩。考核工作由办考核领导小组负则。
二、考核对象:全体干部、职工、聘用人员
三、考核、考核内容和办法:
(一)考核内容:分为平时工作考核、年度工作目标考核。
1、平时考核:根据职位职责每个工作人员对完成主要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等按月进行小结;由办考核小组根据日常考勤记录、任务完成情况和平时督查掌握的情况,以百分制进行量化打分。
2、年度考核: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在年底进行,以平时考核为基础。具体评分标准:业务工作(40%)、日常事务工作(30%)、重点交办工作完成情况(30%)。工作人员每年12月底前,根据工作记录写出全年工作总结,交分管领导审核,以此作为本人年度考核的依据。
(二)考核等级: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四个等次。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数一般为同级同类工作人员的10%,最多不超过15%。
(三)考核方法和程序
1、述职。全体工作人员述职,根据需要年底在办(局)全体干部大会上进行。
2、个人的考核结果,由全体干部职工书面打分和分管领导评分共同组成。
3、考核领导小组对考核等次意见进行审核,提交办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4、公布考核结果,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
(四)奖惩
1、对考核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给予表彰奖励。
2、当年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的,由组、织进行谈话,连续2年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按规定予以辞退。
3、连续两年被确定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在所在级别对应工资标准内晋升一个工资档次。连续五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在对应级别内晋升一级级别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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