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沙发
楼主 |
发表于 2010-10-9 11:04:00
|
只看该作者
5、提高学历层次培训:
1)培训对象:已取得国家规定学历的教师。
2)培训目的:提高教师的学历层次,使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明显提高。
3)培训内容:根据教育部颁发的《小学教师进修高等师范专科教学计划》要求对小学教师进行学历教育。
4)培训要求:2010年,我校教师达到专科水平的比例提升到90%以上,提高学历培训必须将知识的系统传授与解决教育教学的实际问题有机结合,提高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和科研能力,加强教育实践环节。
学校积极支持教师参加助学自考、成人高考、研究生课程班以及教育硕士的学习。
五、 继续教育的方式
继续教育培训的主要方式是校本培训、集中培训和利用现代教育信息开展培训。
校本培训是在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业务部门的规划和指导下,以教师任职学校为基本培训单位,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以提高教师教育教学能力为主要目标,把培训与教育教学、科研实践紧密结合起来的继续教育形式。集中培训是由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业务部门下达培训计划和组织实施的培训。
根据教育部《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教师参加继续教育平均每年不少于48学时。本着统筹管理、分级负责、注重实效的原则,采取集中培训与校本培训相结合,以集中培训为主的方式进行。培训机构每年要组织不少于30学时的集中培训,学校每年组织不少于18学时的校本培训。
学校要把开展教师继续教育纳入学校整体工作计划中,每年制定出校本培训方案,确定培训内容和培训方法,强化培训措施,扎扎实实地开展培训工作,并对教师参加培训情况进行考核。为了保证培训质量,学校每年将校本培训方案上报区继续教育办公室,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六、 继续教育的管理
学校切实搞好校本培训计划,发挥师资培训重要阵地的作用,校长要发挥好第一责任人的作用,要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校本培训方案,组织开展好培训工作,使本校教师在本周期内完成各项培训任务,提高教师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
七、 条件保障
1、依法治教
根据《教育法》、《教师法》和《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参加继续教育是教师的权利和义务,学校依法保障教师参加继续教育。全体教师要积极主动地参加继续教育。
2、建立激励和制约机制
学校把教师参加继续教育列入教师考核的内容,作为教师职务聘任的条件,奖优罚劣。充分调动教师参加继续教育的积极性和自觉性。根据《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教师参加继续教育期间,仍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和福利待遇。
3、实行继续教育证书制度
根据教育部《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继续教育证书》是在职教师参加继续教育的凭证,是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重要依据之一。依据《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证书使用与管理办法》,对教师参加继续教育实行考核和成绩登记制度。没有参加继续教育或继续教育学分达不到规定标准的不能参加职称评聘,不能续聘教师职务。
4、积极开展继续教育科学研究与实践
学校在实践的基础上,组织力量积极开展继续教育科学研究,积极申报和承担实验课题,开展应用性研究,在继续教育实践中发挥积极的导向作用和示范作用,为县市开展继续教育提供指导和支持。
5、保证继续教育经费
根据有关规定要求,学校教师继续教育经费按学校与个人相结合的方式负担。
6、加强继续教育基地建设,完善开放高效的培训系统。
根据《教育法》、《教师法》和《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参加继续教育是教师的权利和义务,学校依法保障教师参加继续教育。全体教师要积极主动地参加继续教育。
7、完善继续教育领导机构
成立由校长任组长、支部书记、副校长、教导主任、教科室主任、总务主任为成员的学校继续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继续教育工作的领导。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学校教师继续教育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教科室,办公室主任由教科室主任兼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