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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全省铁路护路联防工作电视电话会发言稿
明天将迎来端午小长假,铁路运输又将迎来一个客运高峰。今天召开这个电视电话会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刚才,XX同志代表省护路办作了工作部署和安排,XX市、襄阳市、XX市政府分别介绍了护路联防工作的经验做法,省公安厅、XX铁路局、XX铁路公安局作了很好的发言。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坚持问题导向,清醒认识铁路护路联防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
我省铁路护路联防工作开展近16年来,不断适应经济新常态下的发展态势,以高铁护路、反恐防暴、信息化建设为重点,努力构建铁路沿线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实现了铁路沿线治安有序可控,确保了省内铁路运输安全畅通。全省铁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连续15年下降,危害铁路安全行驶的案件数连续9年呈两位数下降,涉铁刑事、治安案件发案数也呈连续下降趋势,省内京广、合武、汉宜高铁线路实现“零碰撞、零死亡、零案件”的目标。2016年中央综治委考评我省铁路护路联防工作为96.41分,在全国处在第一方阵。成绩来之不易,经验值得认真总结,大家所做的工作应当充分肯定。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不能盲目乐观。要清醒认识到,随着我省铁路建设的快速推进,路越修越长,担子也越来越重,铁路安全环境更趋复杂,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一是治安隐患居高不下。铁路沿线滥搭滥建问题较为突出;烧荒、摆障、钻网、侵线、石击列车等案件、事件时有发生;因社会特定利益群体诉求增多而引发的拦车断道等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4·29”汉西铁路2死1伤的交通事故就是典型,3人酒后擅自翻越两道院墙进入了线路,尽管当事人负全责,但护路联防工作也有不足,如所在地的铁路防护栏低于规定高度,栏外堆积的建筑垃圾给行人提供了攀爬的机会,线路内非法滥搭滥建,铁路安全宣传不到位等。这也是治安隐患居高不下的原因和集中表现。二是主体责任落实不够。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了“三个必须”和“一岗双责”要求。各级地方党委、政府承担铁路护路联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但个别地方对铁路护路联防的重要性认识不够、责任意识不强,有的工作落实不到位,一些责任边界也存在死角,如我省铁路沿线上百座“公跨铁”立交桥的管护责任划分不明晰,安全隐患问题十分突出。分管交通应该是大交通,铁、水、公、空、邮都要管,今天参会的各市(州)政府分管同志对这些“公跨铁”立交桥的管控工作一定要划分明确,不能留隐患。三是部门之间联动协作机制不够完善。铁路护路工作存在条块分割、协调不够的现象,铁路反恐、治安联防联控的机制尚未形成,齐抓共管的整体合力有待提升。
二、把握工作重点,突出铁路护路联防的针对性
要把维护高铁和重点线路安全作为铁路护路联防工作的重中之重,着力抓好以下4个方面的工作:
(一)抓反恐防暴。涉铁反恐防暴是护路联防工作的头等大事。近年来,全国及我省都发生了破坏高铁设施的案件,一些重点线路面临暴力恐怖活动的威胁。2014年“3·1”昆明火车站暴恐案、“5·6”广州火车站暴力袭击事件在社会上造成了很大的负面影响。今年是政治年,我们更要紧绷涉铁反恐防暴这根弦,不能有丝毫麻痹大意。各地要抓紧建立多部门联动配合、反恐治安联防联控的工作机制,整合铁路沿线社会资源,形成反恐工作的整体合力。要强化重点领域、重点部位的安全防范措施,重点抓好京广、合武、汉宜高铁线路及京九、宜万、襄渝线等骨干线路的反恐防暴和护路联防工作。坚持适度从严从紧,尽早制定党的十九大等重要会议及敏感时间点的铁路护路联防应急预案,坚决防范影响铁路安全的重特大暴力恐怖事件、个人极端行为、重特大安全事故及治安灾害事件的发生。
(二)抓隐患排查。前几天,省政府已经部署在全省开展为期一年的综合交通大建设、大检查、大整治专项治理行动。大建设就是加强安全生产的基础设施建设,包括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以及正在制定的全省道路运输、客运标准化体系。当前,道路交通事故居高不下,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非常关注。事故多发的一个很重要原因,就是准入门槛低,很多地方没有进行标准化管理。民航为什么是全世界上最安全的,即使很多极贫国家的民航也很安全?因为国际民航组织有一套标准,通过贯标确保管理规范、飞行安全。我们的道路交通就是要在这个问题上补短板。铁路安全在这方面抓得很好,有很严格的标准体系。全省铁路4128公里,运营高铁1033公里,一天有270多对列车在运行,每辆车在运行中的状态随时都可以看到。为期一年的安全生产大建设,就是要把安全基础设施包括信息化建设水平规范起来,补齐短板。综合交通安全生产专委会下面设立了10个专班,其中有几个专班要重点研究标准化问题。大检查就是排查安全隐患,大整治就是对治安隐患整治到位。我们一定要树立“隐患就是事故”“隐患不整改视同事故处理”的理念,不能等出了问题再来抓。处理再宽也是处理,要求更严也是要求,一定要通过严管体现厚爱。要把隐患排查和综合交通安全的基础设施、责任体系、标准规范、物防技防建设结合起来,严格落实省、市、县、乡四级联动排查化解机制,有效控制不安全因素的发生和蔓延,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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