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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学校教育中,奖励与惩罚是一对常用的、行之有效的方法。它用肯定与否定的评价来巩固和发展学生的优良行为,克服和改正学生的不良行为。奖励是一种阳性强化,分赞许、表扬、嘉奖等;惩罚是一种阴性强化,分批评、劝告、职责、申诉、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勒令退学、开除等。
朱永新认为体罚是无能的表现。一般说来,体罚会在三种情况下出现:一是说二不服,管而不理,教育方法“失灵”,二是教师情绪不好时的冲动,难以控制自己的行为,三是,坚信体罚能解决问题,消除危机,如有人说“鞭子本姓竹,不打书不读。”“不打不成才,一打分数来。”
一,体罚并不能使学生真正的心悦诚服,不能从根本上感化学生的心灵。俄国教育家皮罗果夫说过一句很有意思的话:“抽打,是为激发人的羞愧感而采用的一种过于粗暴的强制手段。而羞愧感是一种在温室里培育出来的娇嫩的花朵。它一旦落入粗暴之手,就会立即枯萎。抽打会使人产生恐惧,这是无疑的,但是这种恐惧并不能起感化作用,也是靠不住的,它只能掩盖内心的邪恶。抽打只能改造那些精神脆弱的,用甚至不那么危险的方法也可以改造过来的人。”
二,体罚往往使人自暴自弃,滋长仇恨的心理。
三,体罚往往容易使学生模仿暴力。当他成年之后,或者当他们面对比自己更弱小的教育对象的时候,他们会毫不犹豫地挥拳相向。
教育是心灵的艺术,只有心与心面对,心与心交融,才能取得真正的实效。皮肉之苦只能是饮鸩止渴,所以,“体罚近乎无能”,这大概也是教育的基本定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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