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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29 20: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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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4]小唐和小张遭遇“教授”骗子
我校一年级学生小唐,于2008年5月10日中午接到一个匿名电话,对方称自己是某教育培训机构的工作人员。小唐想起自己在几个月前曾填写过一份调查问卷,在卷子上留下了自己的联系方式。这时,对方以工作人员身份邀请小唐参加第二天中午他们机构举办的免费讲座,并请小唐邀请她的同学一起前往,小唐遂邀请同宿舍的小张一起去。
5月11日中午,小唐和小张如约来到位于岗顶的某写字楼的一间课室里,有一名自称南京大学教授的人,给学生上课,介绍如何自主择业,如何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参加面试的注意事项等等。最后,这名“教授”又说,只要学生缴纳1499元和999元两种不同级别的费用,他们就承诺帮助学生找兼职,并在学生毕业时推荐工作。
在这名“教授”油嘴滑舌的鼓动下,小唐等同学有些心动,但由于价钱太高,他们作为学生难于负担。正在犹豫不决之际,工作人员及时出来劝说,称机会难得,一天只有几个这么“好”的机会,还是向“总部”申请的云云。见他们还在犹豫,“工作人员”又生一计,说向“总部”申请给予分期付款的“优惠”,现在只需交500元就可以了,剩下的靠学生以后兼职的收入偿还。
经不住诱惑,小唐和小张最后签了一份“合同”,并又留下了学生卡、身份证复印件等重要资料,答应在次日下午4:30之前交纳500元。
回到学校后,幸好两位同学想起了曾经接受过的安全防范教育,经过一番思考,她们于当天晚上在其他同学的陪同下找到年级的辅导员老师,在老师的仔细分析和耐心教育下番然醒悟,认识到这是不法分子的一个典型的骗局。当她们给所谓的工作人员打电话说不参加培训的时候,“工作人员”又恐吓她们说:签了“合同”就具有“法律效应”,如不履行“合同”就要打官司,把学生名单以“不诚信”的理由告诉与其“合作”的银行,又告知予其“合作”的大公司在学生毕业时不予录用。
本案例的两名同学幸好在辅导员老师的帮助下识穿了不法之徒的骗局,最终没有损失钱财,也没有被恐吓击倒。案例提醒我们,社会上不法分子的诈骗活动十分猖獗,形势复杂,同学们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
[案例5]小林同学的家人接到不法分子的诈骗短信
2008年5月16日,我校某学院小林同学的父亲在揭阳的家中接到手机短信, 称小林的钱包被盗。短信将事情描述得特别紧急,让家人迅速将1500元汇到农行帐户6228481120338507911, 户名王艳。家人接到这个短信后心急如焚,但是却打不通小林的电话,与小林无法联系上。小林的母亲随后就急忙到农行去汇钱, 路上遇熟人谈起这事,发觉不妥,没有立即将钱汇出。直到中午11点多钟,家人终于与小林联系上了, 才不致损失金钱。但奇怪的是,小林称在接到家人电话之前,手机也是一直开着的,不知为何家人在当时打不通他的电话。本案例提醒我们,除自己增强防范意识外,还要和家人做好联系沟通,共同防范不法分子的阴谋。例如,把类似案例告诉远离自己的家人,让家人提高警惕;在入学以后,就将自己辅导员老师、班主任老师以及要好同学的联系方式告知家人,遇突发事件家长又找不到本人时,可以及时和这些关系密切的老师和同学取得联系,掌握情况,既不致耽误事情的处理,更不致上当受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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