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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中心学校、县直各学校、幼儿园:
2010年9月12日—18日是第13届全国推普周。为切实做好我县推普周活动,进一步推进我县语言文字工作,根据省教育厅等部门有关通知(教语〔2010〕5号)和市语委办、教育局文件(阜教语〔2010〕3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届推普周活动以“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主题,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发布10周年为主要内容,以促进我县语言文字规范化、迎接我县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验收为目标,以党政机关、各类学校、新闻媒体及公共服务行业为重点领域,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公众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推普参与意识,为构建和谐颍上营造良好的语言文字环境。
二、主要活动安排:
1.开展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发布10周年系列活动(组织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全国知识竞赛人数及“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发布10周年征文比赛”)。
2.组织参加全市中小学生规范汉字现场书写大赛。
3.组织参加阜阳市中华经典诵读展演活动。
4、举行中青年教师中华经典诵读比赛。
5、开展全县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普通话使用情况调研活动
6.在媒体上刊登、播发推普宣传口号和推普公益广告。
7.各中小学要多形式开展宣传活动。各学校要在校内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标语(画);制作宣传展板;每班出一期黑板报;校领导做一次升旗仪式讲话;举行一次校园活动(如演讲、朗诵、硬笔书法比赛等)。城区中小学要扩大宣传范围,走出校门,通过设立宣传台、组织文艺演出、制作展板、印发宣传材料等形式面向社会进行推普宣传活动。
四、各单位要认真学习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开展第13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推普周活动计划,广泛发动师生积极参与,按要求把本届推普周活动组织好。要积极主动地、创造性地开展相关活动,使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推广普通话方针政策深入人心。
五、各中心学校、县直各学校推普周活动结束后,请于9月25日前将推普周活动总结及相关资料报县语委办(教育局五楼教研室),邮箱:ysjysxxzx@126.com
颍上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颍上县教育局
二○一○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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