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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日晚,在南宁市友衡学校初三学生的家长会上,一个据称是学校“张主任”的人,要求每个学生交756元的周末补课培训费。该校初三年级一位班主任告诉记者,收取的费用是“学生怕把钱弄丢了,主动要求班主任暂时保管而已”。9月6日下午,该校负责人表示,学校从未和任何培训机构合办过培训班,也没有要求学生交过补课费。当天下午,西乡塘区教育局纪检室开始对此事进行调查。
家长:补课费让人感觉吃力
潘先生是隆安县人,在南宁打工。几年前,家里的小孩小学毕业后在南宁办了“六证”,根据政策,孩子分到友衡学校就读初中,和城市里的孩子一样,享受到了只交书费不交学杂费的优惠政策。但是,潘先生感觉幸运的同时,也遇到了一些让他烦恼的事情。
9月2日晚上,友衡学校通知初三年级学生家长开家长会。据另一位家长陆先生说,当时班主任说学校的“张主任”有事情要讲。他没有见到“张主任”本人,“张主任”只是通过学校教室的广播说,今年的毕业班时间比较紧张,学生在周六的白天、周一到周五和周日的晚上都要参加补课,补课用的是新课本。潘先生想起孩子8月份放假时刚补完课,交了书费、教辅费、保险费、单车保管费共650元,现在又要补课,这笔费用让他这个农民工觉得有些吃力。
班主任:只是帮学生暂时保管培训费
记者在潘先生提供的一份招生简章上看到,这家培训学校是南宁市爱弥儿文化培训学校,“市教育局审批、市民政局登记注册的具备幼儿、小学、初中、高中各学科辅导和培训资质的学校”。培训时间是周六上午和下午,以及周一至周五、周日的晚上。白天320元,晚上436元,每人交756元的费用。培训地点在广西一建技工学校。
据潘先生的儿子说,这份招生简章是8月31日开学那天,南宁市爱弥儿文化培训学校的工作人员在教室里发给他们的。9月2日晚上学校就开了家长会。这两天班主任开始向学生收培训班的学费。培训班上课的部分老师也是南宁市友衡学校的。
9月6日下午,记者联系上南宁市爱弥儿文化培训学校的何老师。何老师表示,培训班是他们自己组织的,和友衡学校没什么关系,传单也是在学校大门口利用学校放学的机会,发放给学生的。
9月6日下午,南宁市友衡学校吴校长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学校没有举办过任何形式的培训班,也没有和任何培训学校合作举办过培训班,培训学校怎么给学生举办培训班,友衡学校也无权过问。吴校长还表示,友衡学校的校园里还有几个挂着技工学校牌子的单位,培训学校是不是和这些单位合作,他就不清楚了。
当天晚上,对于初三年级收取的培训费,该年级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班主任说,这两天收取的费用只是暂时帮学生保管,是学生怕钱弄丢了,才主动要求班主任代管的。等到爱弥儿文化培训学校来收取费用的时候,班主任再转交。
教育局:学校没有充分理解上级规定
在南宁市教育局网站的政务动态栏目,有一篇名为《进一步规范全市中小学招生和教育收费工作》的会议纪要。在这个6月30日召开的会议上,该市市委常委、纪委书记邓金玉对南宁市中小学招生和教育收费工作提出了八个“严禁”。其中第三个要求是“学校、教师不得举办或与社会办学机构合作举办各类收费培训班、补课班、提高班等有偿培训,严禁基础教育阶段学校开办收费补课班”,四是“教辅材料一律遵循学生自愿购买的原则,严禁任何部门和学校统一征订”,五是“严禁采取强制或变相强制手段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严禁从中牟利”。
9月6日下午,在西乡塘区教育局纪检室办公室,纪检室卢主任说,他10分钟前刚和南宁市友衡学校吴校长通过电话,要求该校调查此事原委。卢主任表示,南宁市爱弥儿文化培训学校是合法的民办培训机构,主要进行短期培训。对于培训机构组织的培训班,教育局要求辖区中小学校实行不参与管理、不参与收费、不参与动员的“三不参与”原则。
卢主任说,如果家长反映的情况属实,说明南宁市友衡学校个别分管领导“没有理解好上级的规定”。但学校老师在业余时间而不是在正常上班时间去培训班上课的,并不违反规定。
9月7日上午,西乡塘区教育局纪检室卢主任说,家长所提到的张主任,是南宁市友衡学校教务处主任。根据该校的调查结果,9月2日晚开家长会的时候,班主任等该校老师并没有要求学生参加培训班,只是说无论参加任何校外民办机构的培训班,都不会影响新课进程。杨子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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