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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ljal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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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教版初中八年级上册思想品德全册教案全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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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8-3 06:38:00 | 只看该作者

(三)法律和道德的关系——互相配合、互相促进、互相补充。
(举例说明两者的关系:人们的道德水平高了,不但自己会自觉守法,而且敢于同违法现象做斗争。法律所禁止的,都是社会主义道德所谴责的。法律所鼓励的,都是社会主义道德所倡导的。法律不可能规范社会生活的所有方面,需要道德来补充。道德涉及社会生活的一切方面,深入人们的心灵,以特定的方式在更广的范围内约束人们的思想和行为。)
(四)实践活动:我国法律提倡和鼓励公民实施的行为还有——(抢答加分)
结论1、对法律所提倡的,我们要积极去做,这是忠实履行义务的重要表现。
2.法律要求做的,我们必须去做(板书)
(一)地理环保小组同学践行法律的案例
1、阅读材料2、围绕设问展开讨论
3、教师点播——法律要求做的,应该像地理环保小组同学那样积极去做,自觉去做,不要无可奈何勉强去做。如果不做,就要承担由此而产生的法律后果。如法律要求公民要依法纳税。
(二)观察图文材料,根据材料讨论我们对于法律要求做的,我们必须做,我们可以怎样来做?(一小组为一个团队,选择一个法律要求做的义务进行讨论,哪一个团队想出来的做法多而且可行,获胜加分。)
(三)实践活动:我国法律要求公民必须作出的行为还有——(抢答加分)
结论2、对于法律要求做的,我们必须按照法律的要求去做,而不能不做。
3法律禁止做的,我们坚决不做(板书)
(一)贾某和姜某受到法律制裁的案例
1、阅读材料2、围绕设问展开讨论(重点放在第二个问题上)
3、教师小结——第一,引导学生充分认识实施了法律禁止做的行为的危害。第二,帮助学生明确实施了法律禁止做的行为的后果,即会受到法律的惩处。
4、阅读相关链接,让学生明白实施法律所禁止的行为,就是触犯法律,会受到法律制裁。
5、实践活动:我国法律禁止公民实施的行为还有——(抢答加分)
结论3、对于法律所禁止做的,我们坚决不做,做了就是触犯法律。
总之,我们只有做到正确地行使权利,忠实地履行义务,才能是一个具有高度法制观念和高尚道德的合格公民。
【小结】
通过今天的学习,大家知道怎样来忠实的履行公民的义务了吗?(三个结论)


教学内容:第二单元第三课第一框 生命与健康的权利
教学目标:初步了解人格权的内容,知道生命健康权是首要的人格权;知道法律保护公民的生命和健康不受侵害,了解法律对未成年人生命和健康的特殊保护,了解行使生命健康权的方式;明确每个公民都不得侵犯和危害别人的生命和健康;提高分辨是非的能力,能够正确区分哪些行为是侵害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行为;逐步形成正确行使生命健康权的能力;提高运用法律保护自己和他人生命健康的能力,如果受到伤害能运用法律武器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热爱生命,珍惜自己的生命,关注自己的健康;尊重生命,尊重,关爱他人的生命和健康;尊重权利,增强法律意识,远离暴力。
教学重难点:什么是人格权?怎样用法律捍卫我们的生命健康权
教学方法::讲授法、阅读法、设疑讨论法、体验教学。
教学过程:
【导入新课】
引言导入,学生阅读引言中的3个情景,简要回答引言中提出的两个问题。之后,请学生说说自己也有这方面的经历,在这个方面还有哪些疑问。(增强教学针对性,激发学生兴趣,利于教学。)
生命权和健康权是人们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权利。珍惜生命,维护健康既是我们的权利,也是我们对自己、对社会的义务。
【讲授新课】
一.生命和健康的权利(板书)
1.生命健康权是首要的人格权(板书)
(一)看图例案例回答问题:
(1)请同学观察三副图,编一个情景剧本。恶作剧的可以让学生表演;
(2)补充最近煤矿爆炸新闻(北京讯)就在中国总理温家宝强调煤炭生产安全之际,山西却发生煤矿爆炸事故,吕梁交城县煤矿在3月8下午6点半左右,发生瓦斯爆炸事故。至9日下午3时为止,已确认有16人死亡,11人仍然下落不明,伤者6人已送医院抢救。事发当时井下有83人工作,54人成功脱险。中国有三分之一的煤炭产于山西,山西也因矿难频发而出名,官方数字显示,2004年各类煤矿发生死亡事故175起、死亡497人。
提问:以上行为,侵害了人的什么权利? (生命健康权是人格权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人格权的重要性
(三)相关链接  人权知识
(四)人格权的构成及其特点
特点:在我们的生命历程中,它由每个人单独享有,不得转让、抛弃、继承,也不受他人的非法限制,更不可与我们的人身相分离。
(五)相关链接 封建和新中国对于人格权的维护情况
(六)生命健康权的地位——首要地位
(七)相关链接 健康和其他利益的比较(请学生齐读后,谈对健康问题的看法)
(八)通过对书本三个情景问题分析,引出人身自由权
a分析三个情景,提问上述行为侵害了人的什么权利?
b了解人身自由的作用、具体内容、侵权行为
2.法律捍卫我们的生命健康权(板书)
(一)分析雇佣童工的案例
(1)阅读案例
(2)提问法律禁止使用童工,对于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有什么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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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8-3 06:38:00 | 只看该作者

(二)未成年人的生命受法律的特殊保护的具体法律条文(引导学生寻找现实生活中有哪些侵害未成年人生命健康的违法行为,并共同讨论作为未成年人受害者应如何依法维权。)
(三)相关链接 禁止使用童工的法律规定以及雇佣童工的危害
(四)国家法律(提问哪些法律?)对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加以保护。当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到非法侵害时,受害人有权请求国家保护。非法侵害他人生命和健康的行为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小结】
通过这节课的学习,大家有什么收获和体会?(初步了解人格权的内容,知道生命健康权是首要的人格权;知道法律保护公民的生命和健康不受侵害,了解法律对未成年人生命和健康的特殊保护,了解行使生命健康权的方式;提高分辨是非的能力,能够正确区分哪些行为是侵害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行为;逐步形成正确行使生命健康权的能力;提高运用法律保护自己和他人生命健康的能力,如果受到伤害能运用法律武器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

教学内容:第三课 第二框 同样的权利  同样的爱护
教学目标:明确每个公民都不得侵犯和危害别人的生命和健康;逐步形成正确行使生命健康权的能力,提高运用法律保护自己和他人生命能力;情感态度价值观:热爱生命、尊重、关爱他人的生命和健康,远离暴力。教学重点:懂得在同学交往中“开放自我,积极交往”态度的重要性及受人欢迎的品质。
教学重点:正确行使生命健康权。
教学难点:正确行使生命健康权。
教学方法:讲授法;讨论法;情感激励法。
教学过程:
【导入新课】
我们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享有宪法和法律予以保障的公民权利,生命健康权是行使其他权利的先决条件,那么我们究竟如何正确行使生命健康权呢?今天我们学习第二框同样的权利,同样的爱护。
【讲授新课】
二.同样的权利,同样的爱护(板书)
1.积极行使生命健康权(板书)
活动:情景分析
目的:通过情景分析,激发学生的探究意识,使学生进一步形成对生命健康权的正确认识,引导学生珍爱生命,正确行使生命健康权。
要求:
学生阅读两段材料(见教材 28 页和29 页),思考并回答下列问题:
(1)教材 28 页上的图景中,人们在行使什么权利?
(2 )我们还可以采取哪些方式行使上述权利?
(3)分析教材29 页的三个情景中哪些行为属于合法行为?哪些属于放弃权利的行为?为什么?
(4)我们身边有哪些珍爱生命健康权的事例?
(5)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说明如何更好的珍爱生命,行使好生命健康权?
教师指导,得出结论:我们每个人都有生命健康权,都应该珍惜自己的生命健康权。作为青少年,应正确行使生命健康权,认识到关注自己的生命和健康是一种责任,要提高重视自身安全和健康的意识。学会运用法律保护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和健康,不得侵犯和危害人的健康,生命和权利。
2.关爱他人的生命与健康(板书)
1、关爱他人的生命与健康是道德义务更是法定义务(板书)
活动:小哲伤害案
目的:通过对小哲伤害案的分析,使学生认识到不得侵害他人的生命健康权,害人就是害自己,遇事应冷静,应通过合法手段解决问题。
要求:学生阅读材料(见教材 30 页)思考:
(1)此事给小君,小哲双方家庭造成什么后果?
(2)这桩惨案带给我们了什么教训?
(3)“进一步山穷水尽,进一步海阔天空”,“非法侵害生命健康权者受制裁”结合这两句话,谈谈如何避免此类惨案的发生?
教师指导总结:我们自己有生命健康权,而其他人也有生命健康权,我们不但要维护自己的生命健康权,也要维护他人的生命健康权。关爱他人的生命与健康是道德义务更是法定义务。我们常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是的利人就是利己,亏人就是亏己,让人就是让己,害人就是害己,君子以让人为荣啊!
活动:同学落水之后
目的:通过对同学落水之后三种不同做法的分析,引导学生认识到既要珍爱自己的生命和健康,也要主动关爱,他人的生命与健康。
要求:学生阅读案例(见教材 35 页),2 、分组讨论下列问题:
(1)请从法律与道德等方面评价上述三种表现;
(2)如果你遇到类似情况,应该怎么办?并说明理由。
各组选派代表发言交流,教师指导、归纳。
2、远离暴力文化(板书)
马基雅弗利说过“世界上有两种斗争方法:一种方法是运用法律,另一种方法是运用武力。第一种方法是属于人类特有的,而第二种方法则是属于野兽的”。
漠视生命、暴力昭彰,是一个全球性问题。其中原因非常复杂,但人文教化的缺失和暴力文化的泛滥是暴力蔓延的一个重要因素。含有暴力内容的电影、电视、电子游戏、书报等(统称暴力文化),对于青少年无疑是毒品。
2003 年冬,中国震惊全国的特大杀人案侦破,29 岁的杀人犯黄勇在短短两年多的时间内,连续杀死青少年 17 人,杀伤 1 人,黄勇供述本人身小酷爱看武打录像,凶杀恐怖片,自感杀人刺激。
许多专家认为,玩暴力游戏虽不直接促成犯罪,但却在诱导青少年以暴力文化解决问题。让我们远离暴力,敬畏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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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8-3 06:38:00 | 只看该作者

我们在现实生活中应该自觉抵制暴力文化,少看武打录像、凶杀恐怖片,恐怖暴力的书报,少玩或不玩暴力电子游戏。作为青少年我们应从小事做起,尊重生命,珍爱生命,关爱自己的和他人的生命与健康。

【小结】
我国法律保护公民的生命和健康不受侵害,对未成年人的生命和健康的特殊保护,我们要学会运用法律保护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和健康,不得侵犯和危害别人的健康、生命和权利。当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到非法侵害时,受害人有权请求国家保护,非法侵害他人生命和健康的行为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因此,我们要正确行使生命健康权,应避免伤害他人,要远离暴力。

教学内容:第四课 第一框:人人享有人格尊严
教学目标:了解人格尊严和名誉权的内容,懂得珍惜自己的名誉,增强依法维权意识。
教学重点:人人享有尊严权,法律维护我们的名誉权
教学难点:我们享有法律规定的名誉权的同时,要履行维护他人名誉权的义务。
教学方法:讲授法、阅读法、体验教学法、案例分析法。
教学过程:
【导入新课】
广州白云机场有一乞丐在行乞时,有一个乘客鄙夷的将施舍的钱用力的扔在乞丐的脸上,该乞丐不满这种施舍态度,认为有伤他的自尊,他说:宁可饿死、冻死也不需要这种施舍。这件事被挂在了网上,许多网友发表了评论,为乞丐要尊严而喝彩,这说明人人都有人格尊严。今天我们学习第四课 维护我们的人格尊严的第一框 人人享有人格尊严权。
【讲授新课】
一.人人享有人格尊严权
1.人格尊严不可辱(板书)
活动:小光的案例分析
目的:通过对分析,使学生明白每个人都有人格尊严,都有受人尊重的要求。
要求:学生阅读材料(见教材 34 页),思考并回答问题:
(1)小光父亲的说法正确吗?为什么?
(2)班主任郭老师的行为侵害了小光的什么权利?
(3)谈谈你对此事件的看法?
(4)如果你是小光,会有什么感受?
教师指导,总结:人格尊严权是人格权中的核心权利,它是作为“人”应该享有的最起码的底线权利。在现代社会中,作为“人”的最起码的社会地位和受到他人与社会最起码尊重和权利,它集中体现为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隐私权、人格尊严不可侮,侮辱者必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学生看“相关连接”的内容,了解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
2.维护名誉是我们的权利(板书)
1、公民享有名誉权的意义(板书)
导读P35有关信用审查制小字资料,边看边思考,用自己的话谈谈人格尊严权中的名誉对我们有什么好处?
教师小结:人的名誉是对特定人的品德,才干,声望等方面的客观的社会评价,名誉集中体现了人格尊严。材料里是大家对市民信用信誉的评估,名誉越好,贷款越容易等。客观公正的社会评价,可以使我们获得精神上的满足,良好的名誉不但可以获得社会和他人更多的尊重,而且还可以获得经济利益。
2、公民的名誉权不受侵犯(板书)
活动:“大江作弊”案的分析
目的;通过活动,使学生认识到人的名誉是受法律保护的,侵犯他人的名誉权,既违背道德。也违反法律。
要求:学生阅读P35、36页的材料,分组讨论:
(1)在老师调查前,小明侵害大江名誉的行为会产生哪些影响?
(2)品行优良者就一定会得到客观公正的评价吗?
(3)面对不公正的评价你该怎么办?
(4)你对大伟,小辉,小敏的观点怎么看?
(5)你会采取大江的做法吗?为什么?
教师小结:名誉权是人们依法享有的对自己所获得的客观社会评价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品行端正不一定会受到相应的客观评价,中华民族是一个十分看重名誉的民族,我们要继承这一传统,做一个受人尊重和赞誉的人。良好名誉首先取决于个人的良好表现,而名人又有“名人”的烦恼。小明的侵害了大江的名誉权,小明应公开道歉,求得大江的谅解。而大江的看法独具一格,宽容大肚,但他还可以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名誉。
3.名誉权的内容(板书)
提问:什么是名誉权?它表现在哪些方面?
学生根据课本P38页的回答,教师指导学生划书。
活动:辩一辩
目的:通过活动,使学生认识到给同学起歧视性、侮辱性外号的行为的危害及应承担的后果,它也是一种侵害名誉权的行为,
要求:
(1)学生分成正反两方,自由发言。
(2)正方:起外号很正常,无可指责。反方:起外号是不道德的,应该谴责。
(3)教师注意引导:外号有善意的、褒奖的,也有歧视性的、侮辱性的,我们谴责的是后者。为了收到好的效果,教师可以课前个别指导。
教师指导总结:给同学起善意的、褒奖的外号,是无可厚非的,但是给同学起具有歧视性的、侮辱性的外号,是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既不道德,也不合法,并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那么,在我们身边还有哪些类似的现象?把有关内容填入教材 38 页的表格中。
【小结】
任何人都享有作为“人”的最起码的社会地位和受到他人与社会最起码尊重的权利即人格尊严权。人格尊严不可辱,我们在维护自身人格尊严和名誉权的同时,不得侵害他人的人格尊严和名誉。侮辱,诽谤等侵害他人的人格尊严和名誉权的行为,轻则违反道德受舆论的谴责,重则触犯法律,承担民事甚至刑事责任。
课堂练习:见练习册。

教学内容:第四课 第一框   肖像和姓名中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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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8-3 06:38:00 | 只看该作者

教学目标:了解公民享有的肖像权和姓名权的具体内容,明确每一个人都不能侵犯别人的肖像和姓名权;提高分辨能力,能够正确区分哪些行为是侵犯肖像和姓名权的行为;能够自觉尊重他人,承担维护他人人格尊严的义务。
教学重点:法律保护公民的肖像权和姓名权,侵害公民肖像和姓名权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教学难点:公民在依法维护自身权利的同时要履行维护他人肖像和姓名的义务。
教学方法:讲授、讨论、分析、归纳。
教学过程:
【导入新课】
提问:世界上人这么多,我们如何区别周围的同学和老师、一些知名人物为引子,让学生去感受一个具体的人有两大外在标志:肖像是肖像人的人格标志(以容貌将人区别开来);姓名是每个人人格的基本标志(用文字符号将人区别开来)。
【讲授新课】
二.肖像和姓名中的权利(板书)
1.我有肖像权(板书)
案例分析:
见书本:15岁的小红,喜爱芭蕾舞,让爸爸给自己拍了张跳舞的照片。某刊编辑找到了小红,要求将该照片刊登于杂志封面上。小红征得爸爸同意后答应了编辑的要求,编辑将使用照片的报酬交给了小红。
思考:小红行使了什么权利?
连连看:
小红让爸爸给自己拍照片                  肖像使用权
小红征得爸爸同意后答应编辑的要求        获酬权
小红获得了一定的报酬                    肖像制作权
通过思考和动手连线让学生明确:法律保护公民的肖像权;公民依法享有对自己肖像的支配权(肖像制作权、使用权和获酬权);法律对未成年人的特殊规定。
2.维护姓名鲁迅        刘翔       比尔.盖茨       霍金
我们之所以一看到这些名字就能说出他们的事迹,是因为姓名是一个人的文字符号,它与某个特定的人紧密联系在一起,它包括正式姓名、笔名和艺名等。
案例分析一
见书本:牛顺父子的冲突。
思考:牛顺可以改名吗?牛正干涉牛顺改名的行为是否合法?请说出你的依据。
目的:引导学生了解什么是公民的姓名权(公民依法享有决定、使用、变更姓名,并且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知道法律对年满18周岁的公民和未成年人、精神病患者的具体规定;明确任何人不得干涉他人行使姓名权。
案例分析二
如此玩笑能开吗?
案情:宋明怎么也没想到,一个玩笑惹上了一场官司,落得与好友对簿公堂反目成仇,心中懊悔不已。今年9月,宋明突发奇想,到邮电局以申洋妻子江玉的名义,向远在云南的申洋拍了一封加急电报,电文内容为:“家有急事,速归。”申洋接到电报后信以为真,心急如焚地赶回家里,谁知却是一场虚惊。申洋夫妇一怒之下将宋明告到法院,提出了要宋明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的诉讼请求。
思考:宋明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为什么?
通过了解案情和思考,要求学生明确侵害姓名权的表现形式:盗用和冒用他人姓名。
判决:法院经审理认为,宋明为寻开心,假冒江玉姓名虚构事实愚弄他人,其行为构成侵权,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遂判决宋明向申洋夫妇赔礼道歉,并赔偿二人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合计5100元。
    通过法院的判决我们可以看出侵害姓名权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小结】
    肖像权和姓名权是每个人的标志,是我们在社会中正常生活的必要条件,我们一定要树立维护他人人格尊严的意识,同时要懂得依法维护自身的人格尊严,以法律手段维护自己做人的资格。

教学内容:第五课 第一框  隐私和隐私权
教学目标:通过教学,要求学生懂得隐私的内涵,隐私权的内容及澄清“隐私即丑事”的错误观念;要求学生通过学习,能自主地运用所学的法律知识,分析教材或日常生活中的相关案例,初步形成一些保护个人隐私的技能;让学生树立人格独立观念,具有隐私意识,培养尊重他人隐私的信誉感、责任感。教学重点:隐私的内涵。
教学难点:隐私权的概述。
教学方法:讲授、讨论、分析、归纳。
教学过程:
【导入新课】
随着社会文明的不断推进,个人权利与人身尊严越来越引起人们的重视,隐私权已成为当代公民保护自身人格的一项重要权利。现实生活中,你有没有碰见这样的情景:自己的日记被父母翻看过?你不愿意告诉别人的内心秘密被他人当作笑料,四处传播;你异性同学的来信,被他人截留拆阅……当你遇到这些情景时,你有没有意识到,你的什么权利正在受到侵害?
【讲授新课】
一.隐私和隐私权(板书)
讨论书P46“小红……”案例。
学生分析案例,讨论回答。
对于公民个人的电话号码、住址、家庭情况等,如果他人不愿公开,我们不能强求,这属于个人的隐私,我们一定要尊重他人的意愿。
什么是隐私呢?隐私具体包括哪些内容呢?(板书)
隐私就是一些见不得人的丑事,对吗?为什么?
隐私不一定是见不得人的个人丑事,只要是属于个人的不愿为他人所知的秘密,且与公共利益、他人利益无关的存个人私事,都是个人的隐私。
个人的隐私要不要加以保护,为什么?(板书)
现实生活中,你听到或看到了哪些侵犯公民个人隐私权的案例?请举例。
从这些案例中,我们可以看出什么是公民的隐私权呢?(板书)
我国一些相关法都对公民的隐私权作了明确的规定,如宪法、民法、刑法等,那么,法律保护公民的隐私权有何积极意义呢?(板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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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楼主| 发表于 2010-8-3 06:38:00 | 只看该作者

由以上分析,可以看出,保护公民的隐私权,无论是对个人还是对社会,都有着积极的意义,那么,我国的相关法律,对公民的隐私权的保护有哪些具体规定呢?(板书)
请学生结合书本P48、P49的两侧案例,进行分析,并相互交流讨论。

教师对学生的讨论及案例分析作全面点评,并归纳如下:
隐私权的内容:
个人生活安宁权。
个人信息的控制保密权。
私人通讯秘密权。
(板书)
思考题:
小明在学校期末大考时,发现好友小刚在考试时作弊,为了保护好友的隐私,小明没有对任何人声张。回家后,小明又无意中发现爸爸接受下属单位的贿赂,小明心想,这是爸爸的隐私,不便张扬。
问:请你来评判一下小明的想法与做法。
教师作总结性点评。
【小结】
通过本课的学习和讨论,大家有何收获?我们在生活中,光是了解公民的隐私权显然还是不够的,我们还要学会如何尊重他人的隐私,并保护自己的隐私权,这还需要我们继续学习。



教学内容:第五课 第二框  世界文化之旅
教学目标:知道我国法律对公民的隐私权给与保护,掌握保护个人隐私的技巧和法律方式,明白侵害者应承担的责任:强化责任与信誉意识。
教学重点:掌握保护个人隐私的技巧和法律方式,强化责任与信誉意识。
教学难点:如何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隐私权。
教学过程:
【导入新课】
通过上一节课的学习,我们知道了每个人都有隐私,我们每个人都有隐私权,我国法律保护公民的隐私权。那么,如何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隐私权?这一节课我们就来学习第二框 尊重和维护隐私权。
【讲授新课】
二.尊重和维护隐私权(板书)
1.尊重隐私是道德的期盼(板书)
我们在现实生活中,经常可以遇到父母擅自翻阅子女日记和擅自折阅子女信件的事情,我们想一想:
(1)父母的做法正确吗?为什么?
(2)如何避免这类事件的发生?
(3)为你应该如何尊重别人的隐私?
学生讨论后发言,教师小结:通过上一节课的学习,我们知道了法律保护公民的通信秘密和通信自由,也包括我们未成年人。父母不征的我们同意,擅自翻阅子女日记和擅自折阅子女信件,是不对的。如果发生这样的事情,我们应该采取恰当的方式,与父母沟通、交流,不要激化矛盾,问题一定会解决。我们应该如何尊重别人的隐私?
第一、尊重他人的隐私,就要树立隐私意识(板书)
我们要明白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隐私,我们不能干涉他人的私事,不打听、不传播别人秘密,矫正不尊重他人隐私的陋习。
第二、尊重他人的隐私,需要强化责任与信誉意识(板书)
活动:肖肖的案例分析
目的:通过案例分析,使学生明白尊重他人的隐私,需要强化责任与信誉意识,要替亲人、朋友保守秘密。
要求:阅读案例,讨论分析书中的问题。
老师归纳:尊重隐私需要强化我们对他人、对朋友的责任意识和信誉意识,责任可以保证隐私的安全,信誉可以体现对他人的忠诚。只有责任和信用才能为我们的隐私建立安全的港湾。上面我们分析了家庭和学校隐私问题的几个场景,那么,下面让我们把眼光投向社会,看看人们对这一问题的关注程度。
处理“相关连接”的内容。(可以省略)
提问过渡:我们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隐私权哪?
2.依法维护隐私(板书)
1、侵害隐私权表现(板书)
我们先了解一下那些行为是侵害隐私权的行为?
教师根据教材第53页的内容讲解,并指导学生划书。
2、如何保护隐私权(板书)
活动:小旺和小松的案例分析
目的:通过案例分析,使学生明白个人隐私权受法律保护,当我们的隐私权受侵害时,要运用法律武器进行维护。
要求:阅读案例,讨论分析书中的问题。
教师小结:当我们的隐私权受侵害时,首先要运用法律武器进行维护。(板书)
除此之外,我们还要掌握一些其它方法。(学生阅读P55页内容,进行归纳)
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不要随意透露自己的秘密。
向别人敞开心扉时,要认真选择对象。
上网时,要保护好自己的个人信息,掌握网上安全知识。
引导学生阅读“相关连接”。
【小结】
通过本课的学习,我们懂得人与人之间要相互尊重彼此的隐私。保护公民的隐私既是道德的呼唤,又是法律的要求,也是现代文明的标志之一。希望每一位同学在保护隐私上能作到守口如瓶,让我们的生活少一些摩擦,多一些理解和宽容。

教学内容:第六课 第二框  做友好往来的使者
教学目标:懂得教育的含义、教育的作用、受教育权的含义、义务教育的地位、含义和特征;提高学生维护自己受教育权的能力;培养学生珍惜自己的受教育机会,履行自己受教育义务的意识和决心;帮助学生树立终身学习观,培养学生自觉学习的态度。引导学生自觉履行受教育的义务。使学生认识到,接受教育,即对个人成长和家庭有利,也对国家和社会有利,即使道德责任,也是法律义务。
教学重难点:教育的作用
教学过程:
【导入新课】
阅读导言。我们现在的每一个人都正在从事一项共同的事业,就是接受教育,大家为什么现在都得坐在这里读书?为什么都需要读书呢?或许我们都有自己不大明确的答案了。几天我们就要来深入的学习,到底,我们现在辛苦的接受教育有什么用。
【讲授新课】
一.知识助我成长(板书)
1.教育的含义和功能(板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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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8-3 06:38:00 | 只看该作者

课本的幽默小故事,提问。
明确教育的含义、地位。
出示“笛福的信”和“阿韦龙野人”的资料,提问。
教师总结学生的讨论、回答,明确教育对个人的作用。
结合两端资料,思考讨论:不受教育对于一个人意味着什么?教育对于个人的成长有什么作用?
教育的作用讲解的时候要向学生分心对个人和对社会国家的重要意义,从而为了解好义务教育的特征做好准备。
2.义务教育的含义和特征(板书)
出示中学生小余的资料,提问:你能体会小余当时的心情吗?王老师为什么这样做?
根据学生的回答,明确什么是受教育权。
学生讨论回答。
出示小丽的故事,让学生说一说:孩子上不上学只是个人私事吗?
教师根据学生发表的看法,进行总结。
学生谈自己的看法。
出示小淘的资料,提问。
根据学生的讨论结果,明确义务教育的特征。
学生讨论处罚小淘家长的法律依据是什么;为什么要这样做?义务教育有什么特征?
【小结】
通过本课学习,大家都明白了教育的重要意义,希望大家今后能更有目的的学习,为自己未来的幸福生活奠下基础,为国家的腾飞贡献力量。同时大家明白义务教育的特征,今后也要加强自己的义务意识,更好的接受老师家长的教育。

教学内容:第六课 第二框  珍惜学习机会
教学目标:知道受教育权受到侵害时要采取各种合法方式予以维护;明确履行受教育权的主要内容;提高依法维护自己受教育权的能力,增强履行受教育义务的自觉性;培养学生珍惜自己的受教育机会,履行自己的受教育义务的意识和决心;帮助学生树立终身学习观,培养自觉学习的态度。
教学重难点:如何维护自己的受教育权
教学过程:
【导入新课】
学习如此重要,但却不是每个人都能很好地履行好学习的义务,不能珍惜学习的权利。而且社会当中,尽管国家社会做了巨大的努力,但还是存在着受教育权被侵犯的事情,当我们碰到这样的事情,我们要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呢?同时,在学习当中,我们要如何更好的提高学习效率呢?
【讲授新课】
二.珍惜学习机会(板书)
1.维护受教育权利(板书)
将学生分为几小组,针对小梅遇到的情况,组织学生讨论。
通过角色扮演或者其他方式,展示自己是如何解决小梅遇到的情况的。
针对课本中学校正常教学活动被寺庙所影响的资料,并提问。
讨论:该校学生的受教育权受到侵害了吗?为什么?说说如何维护自己的受教育权。假如你是该校的校长,应该怎样办?
引导学生认识除了自己受教育权被侵犯的情况之外,还有以学生整体为单位受到校外社会力量影响上课秩序和质量的受教育权被侵害的情况。有助于学生提高全面保护自己受教育权的意识和能力。
教师总结学生的发言并提升思想层次。
阅读课本63页的资料,谈谈自己的认识。说说自己应该如何珍惜自己现在的学习机会。
教师根据学生的讨论和回答,明确义务教育的主要内容。
阅读课本64页小刚的故事,讨论问答问题。
填空:为完成学习任务,我们应该做到哪些。并说说有哪些影响学习任务完成得问题,该怎样解决?
使学生能够正视自己行为中不利于学习的行为,使其得到纠正。
讨论知识经济下,如何开展学习。
明确当今是一个终身学习的时代,我们要树立终身学习的意识,不断加强学习,提高自己。
【小结】
    通过学习,大家懂得了如何维护自己的受教育权,还有,回忆初一时学习过的学习方法,结合本课讲到的在知识经济时代,我们要开展更有效率的学习。


教学内容:第七课 第一框  财产属于谁
教学目标:公民的合法财产,财产所有权的涵义;法律保护公民合法财产及其所有权的重要意义、方式;财产所有权的归属发生争议或所有权受到侵害,要及时寻求法律救助;提高鉴别合法财产与非法财产的能力,依法维护自己的财产所有权的能力;珍惜国家、集体、他人、自己的合法财产,敢于、善于同侵犯财产的行为做斗争。
教学重点:法律保护合法财产所有权、当财产权受到侵害时,应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财产所有权。
教学难点:当财产所有权受到侵害时,要通过合法的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教学过程:
【导入新课】
“拾金不昧”。
教师:哪位同学解释一下这个成语?
(学生回答)“拾金不昧”指拾到钱财不藏起来据为己有。
教师:现实生活中,对于拾金不昧的人社会是怎样评价的呢?(学生回答)
教师:的确正如同学们说的,拾金不昧是中华民族的优良美德。对于拾金不昧的人我们不仅要大力表扬而且政府和有关部门还会给予他们特殊的奖励。
出租车司机李某应旅客王某的要求将其送往火车站。王某下车时不小心将钱包丢在了出租车上。李某发现后,打开一看,内有5000元现金。此时,他正好从收音机里得知某大学的学生因患白血病而向社会求助。李某就产生了将这笔意外之财捐给患病的学生的想法,于是就将这拾到的5000元现金寄给了这位大学生用以治病。
教师:看到这儿,你会怎样评价这位出租车司机的行为?
学生说这个司机善良、有爱心,但是不应该未征得失主的同意自行处理其财物。
教师:看来大家是很能辩证地看待这位出租车司机的行为的。丢钱的王某肯定是心急如焚,相信他会找到司机李某。那么如果你是失主,当你找到李某听到他将5000元捐给了白血病患者的消息后,你会做出什么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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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楼主| 发表于 2010-8-3 06:38:00 | 只看该作者

学生回答
让我们看看王某的做法:
王某上了火车后发现钱包不见了,经回忆,钱包可能丢在了出租车上,于是他根据票上的车号找到了李某,要求返还钱包中的5000元现金。李某说钱已经捐给了患白血病的大学生,自己并没有得到利益,并拿出汇款存根为凭证,因而拒绝返还钱款.王某向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李某返还5000元现金。
教师:你支持王某的行为吗?为什么?
让我们来看看法院最后做出了怎样的处理?
法院依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经调解后,李某自愿返还王某3000元,王某愿意放弃剩余的2000元。
对于这个结果,有的同学可能会想拾金不昧为什么还要赔偿,这是否有悖情理,法院做出如此处理的依据是什么?要解决大家头脑中的这个疑问,就需要我们从财产的归属问题说起,因此今天我们一起来学习“财产属于谁”这一课的内容。
【讲授新课】
一.财产属于谁(板书)
1.合法财产及其所有权(板书)
要想理解刚才那个案例中法院的判决,我们首先要明确什么是财产所有权。
(1)财产所有权
教师:同学们每天都在教室里上课,相信大家最盼望的就是放假了。那么,一年365天,你最喜欢过哪个节日(法定节日)?
教师:春节期间大家一般可以收到多少压岁钱?
学生回答。
教师提问:假设春节期间你收到了1000元压岁钱,你会如何安排这些钱呢?
学生回答。
教师:你会把这1000元放在哪里?
学生回答。
教师:如果你去商店看到了自己十分喜爱的物品,你会怎么办?
学生回答。
教师:(找存银行的同学继续提问)刚才你说会把这500元存入银行。如果你过一段时间去银行取钱,钱是多了还是少了?多了的部分叫什么?是归银行还是归你自己。
学生回答。
教师:如果你在报纸上也看到了类似出租车司机李某听到的消息,你会怎么做?
学生回答。
教师:从我们拿到这500元到现在,在这个过程中你对这500元都做了哪些事呢?
其实将大家做的这些行为后面加上一个“权”字就是我们财产所有权的全部内容。
财产所有权即: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了解了财产所有权的含义之后,回过头我们再看看刚才那个案例中法院的处理结果,谁能将法院作出处理的理由给我们大家试着分析一下。
学生回答,教师总结。
教师:好!了解了财产所有权的含义。下面请大家想想在生活中你都对周围的哪些财产享有所有权呢?
学生回答
教师:通过同学们的回答,我感到在我们周围可为我们所有的财产越来越多,刚才有同学说到对家庭财产(家庭中的电脑、电视等)享有所有权。前两天,我的一个朋友接到了这样一个咨询电话:
6月初,我花3600元买了一架数码相机。三个月后,我发现相机不见了,经再三追问,儿子说他将相机以1000元的价格卖给了同学。我找到那位同学及其家长,表示愿以1000元将相机赎回,但那位同学的家长认为:张明是14岁的中学生,不是小孩,说话是算数的,买卖已成交并写有字据,双方出于自愿,哪有反悔之理,不同意退回。请问我该怎么办?
教师:你如何看待中学生张明的卖出行为?
学生讨论回答。
归纳总结:我国民法通则第11条和第12条规定:“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
根据这些规定,一般情况下,10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从上述材料看,一个只有14岁的孩子属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他只能进行简单的与其智力、年龄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出卖家里的高档照相机的行为已经超出了14岁的孩子的行为能力。因此,其与买方之间的买卖行为应是无效的。
我们在生活中决不能做案例中张明所做的事,虽然我们是家庭中的一员,但是由于年龄、智力等因素的影响,我们目前对家里的财产只有使用权,只有在征得父母的同意后才可以行使对财产的处分权。
教师:刚才大家列举了那么多属于自己的财产。下面请看图片,看看这些财产的所有权都归属于谁?
(出示图片:学校的桌椅、路边的电话亭等。)
教师:我们如何划分财产归属的种类呢?
学生回答。
我们可以将财产分为个人所有、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
由此可见,不是所有的财产都属于公民个人,我国法律规定属于公民个人的合法财产有哪些呢?
(2)公民合法财产的范围(板书)
财产范围的法律规定:公民的合法收入、房屋、储蓄、生活用品、文物、图书资料、林木、牲畜和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以及其他合法财产。
教师:我们看教材第68~69页出示的五种财产占有情况,判断一下哪些应该属于个人,哪些不属于个人?为什么?
学生判断,教师总结。
所谓合法财产是指公民通过符合法律规定的方式、方法取得的内容合法的财产。
因此在我国法律中明确规定,公民的个人财产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房屋、储蓄、生活用品、文物、图书资料、林木、牲畜和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以及其他合法财产。这个规定强调合法性。
过渡:了解了财产所有权和合法财产的范围,那么生活中我们的合法财产受到侵犯应该怎么办呢?
教师:如果你放学回家,发现家里被盗了,你的反映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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