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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党委坚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两个《决定》精神和中央综治委、教育部、公安部关于《深入开展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的意见,贯彻落实市政府综治办、市教育局综治工作要求。
十年多来,校党支部根据不同时期的工作要求,结合校园综治工作特点,导入“大综治”理念,形成了“一把手工程、天天工程、人人工程”的格局,有效维护了校园安全与稳定,确保了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是实现安全文明校园的有效途径。
2005年学校综治工作和开展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基础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服务师生为宗旨,育人为本,从保障师生的根本利益出发,切实加强本校的安全管理工作,通过全校师生员工的努力,把上海大学建设成安全稳定、文明和谐的校园。
创建安全文明校园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要在校党支部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党中心工作,要在全校形成合力,采取各项有效措施,不断探索、实践校园治安综合治理新思路,维护校园稳定;要坚持“一把手工程、天天工程、人人工程”的格局,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进一步完善落实工作责任制和各项安全制度与管理措施,依靠全校师生员工维护学校的安全与稳定,加强绿色信息化校园建设,构建平安和谐的校园,实现“大综治”理念。年内工作计划如下:
一、充分发挥综合治理效能,优化育人环境,创建安全稳定、文明和谐的校园。
维护社会稳定,是压倒一切政治任务。国家在深入改革开放和国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中,需要有一个安全与稳定的建设大环境。我校教育事业正处于进一步发展的关键年,同样需要有一个安全和谐的校园氛围。
1、要从大局出发,把维护校园安全与稳定列入本部门的工作议事日程,经常性地教育师生员工,积极参与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人人都有维护校园安全与稳定的责任和义务。
2、要在原有的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明确班与班之间的责任关系,明确各班职责,层层落实责任制,协调化解各类人民内部矛盾,坚决打击各类邪教组织和分裂国家主权势力活动。
3、要防止由于我们工作不到位或缺乏有效工作方式方法,出现矛盾激化问题;更要防止由此发生的集体罢课、消极怠工、集体上访等不利于稳定的情况;要以“大综治”的理念,及时消除一切安全隐患,全面推进本部门创建安全文明活动和综合治理工作。
4、要根据学校处置突发事件预案要求,结合本部门工作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突发事件处置预案,组织落实指挥机构和通信保障等措施,保证关键时刻有一支拉得出、呼得应,能主动控制局面的队伍。
二、结合学校新一轮聘任,进行各级安全工作领导机构人员充实和调整,深入开展安全文明创建活动和综治工作。
1、学校各院系和部门的干部聘任工作已结束,领导班子也都已经调整到位,要相应调整充实各学院、部门综合治理及创建安全文明校园的领导班子,落实学校二级安全责任制。
2、各班要认真组织检查本部门开展三级、四级责任制落实情况,层层落实各级部门的安全责任制。
3、结合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和干部考核制度,积极开展安全管理教育,“把好自家门,管好自家人,做好自家事”,全面贯彻落实学校综合治理工作会议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努力创建安全文明单位。
三、加强安全生产教育与管理,预防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
1、各单位、校区、学院要认真贯彻落实《上海大学关于维护校园稳定与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的规定》和《安全生产通知》精神(上大内 [2005] 37号文),进一步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措施,积极开展安全自查自纠。
2、集中供电、供气、供水和拥有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的职能部门,要对师生员工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管理教育,继续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进一步完善安全台帐检查制度。
3、上半年与下半年,学校分管安全的领导要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对各部门安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作为干部考核内容之一。
4、学校将对重经济利益轻安全管理、以表面形式应付安全检查、因玩忽职守发生安全事故、危害学校稳定局面的部门和人员,实行责任追究,决不姑息。
四、开展防盗、防火安全宣传,进一步加强师生法制教育。
1、我国的治安形势面临第五次犯罪率高发期。党委宣传部门,应当制定全校性的防盗、防火安全宣传计划,充分利用学校网络、广播、电视、报刊及其它宣传媒体,开展创建安全文明校园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加强师生员工的法制安全教育,全面提高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
2、各班级要切实加强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管理,积极开展“人防、物防、技防”措施,确保安全;社区管理部门要加强宿管人员的
安全教育与管理,提高防范意识,保护住宿学生安全,预防各类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的发生。
3、保卫部门要在校党委的领导下,依靠公安机关和全校师生的力量,加强重点要害部位的监督管理和安全检查,坚持24小时校园治安巡逻,严厉打击校园违法犯罪活动,遏制“两案”高发期,保护国家财产和师生的安全及合法权益,维护校园治安秩序的稳定。
五、以专项整治突出问题为抓手,实现安全文明校园长效管理。
根据学校的发展和当前存在主要治安问题,职能部门要及时组织有效力量,开展以下专项整治工作,配合实现安全文明校园的长效管理。
1、校本部东校区即将动工建设,基建部门要严格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并与保卫部门积极配合,加强建筑施工场所监督管理,做好流动人口登记管理工作,维护其合法权益。
2、保卫部门要不间断地开展校园道路安全整治工作,教育纠正校内道路行车违规行为(如在校内道路学驾机动车、逆向行驶、超速行驶、双手脱把骑车、在校园主干道滑旱冰、助动车违章载人等行为),防止非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3、学生管理部门和各学院要积极配合保卫部门,对违反校园道路安全管理行为的学生,进行遵守校规校纪教育,禁止无牌无证燃气、燃油助动车进入校内道路行驶,以确保校园道路的畅通与安全。
4、后勤部门要继续加强餐饮业卫生安全管理和医疗保健工作,保障师生健康,不断改善服务质量,预防流行性疾病的传播,杜绝食物中毒类的事故发生。
六、联合整治学校周边环境,维护校园治安秩序。
1、各校区要努力依靠地方政府,与地区有关部门保持良好协作关系,及时沟通信息,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与计划,继续做好校园周边环境联合整治工作,优化育人环境。
2、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是开展安全文明校园建设和综合治理工作内容之一。各部门和学院要积极配合和支持,经常性地教育学生在学校指定的计算机中心上网,不到无证摊贩处购买物品和食物,加强自我保护,共同维护校园周边治安秩序的安全与稳定。
七、用制度和组织措施,保障创建安全文明校园活动和综合治理工作健康发展。
各校区和各单位、各学院的领导要全面负责本部门安全文明建设和综治工作,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制;要组织本部门定期开展安全检查整治工作,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不断完善各项安全管理措施,维护学校安全与稳定。
八、开展安全文明校园活动和综合治理工作,是维护校园安全与稳定局面的有效方法。各校区、各单位、各学院在校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各项工作,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文明校园建设和校园综合治理工作会议或进行全校性的安全检查,通报有关信息和布置相关工作任务;每半年进行一次小结,学年末召开安全文明校园建设和校园综合治理工作总结暨表彰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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