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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创建“平安校园”人人有责,根据学校有关安全工作制度,按照“属地管理、谁发现谁报告”的原则,全校全体师生职员工都有报告不安全隐患的权利和及时处理、排除不安全因素的权力,不能及时排除安全隐患的应及时报告学校有关领导。
2、学校领导对安全信息员报告的情况予以及时处理,不能及时解决的也要排除隐患,决不能让事故发生。
3、无法解决的安全问题,学校应及时向校长报告,无法报告校长的可报告上一级组织或相关执法机关。
4、学校对接到有关安全信息的情况应及时填写报告表,应急处置小组根据报告人的相关信息,在不影响安全的情况下,要及时组织力量在最短的时间内给予解决,如遇办事态度不认真的要追查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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