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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为家长,乙方是小朋友,饮食起居、家务劳动、电脑学习诸多条款清楚明晰,劳动报酬和奖惩措施也一一罗列……日前,一位母亲与孩子签署的暑期劳动合同在沪上某育儿论坛中引发热议。
笔者在这份《暑期“勤工俭学参与家务劳动”合同》上看见,合同上明确标明甲方、乙方,并写明“暑假必做的家务劳动有:收、叠自身的衣服;饭后收全部碗筷;收拾自身的房间和物品。除以上家务劳动,其它参与的劳动,完成后,根据劳动的难易程度、完成质量好坏、完成的态度、自觉性各项规范进行评分,根据分数可以获取相应等级的劳动报酬。 ”奖金在1至10元之间,赏罚明确。所得报酬都可以让小朋友自由支配。
笔者采访发现,假期和小朋友签订类似亲子合同的家庭还不少,合同内容涉和最多的是课外辅导、暑假作业、电脑娱乐、家务劳动、作息时间等5项。虽然条约制订得“有模有样”,但在执行过程中,合同的效果也因人而异。一些家长认为,签合同是为了让学生感受劳动的过程,并不看重结果。
对于协议式电脑方式的悄然流行,上海社科院青少所家庭教育专家包蕾萍博士认为,这也属于一种角色扮演的模式,家长扮演雇方,小朋友扮演被雇方,通过电脑的形式激发小朋友的劳动兴趣、责任意识等。但她也提醒,在签订合同时,家长要做好引导,不要让小朋友将合同误解为用劳动换金钱的代名词,“不一定要用金钱奖励,可以用小朋友喜欢的活动、想去的地方、玩一次电脑游戏来代替经济奖励,或许更好!” (钱钰 叶雪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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