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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北京6月24日电(记者原春琳)2011年,北大将继续推行“中学校长实名范文制”。与2010年北大仅在13个省份试点不同,“中学校长实名范文制”的推广范围扩展至全国各省(区、市)。
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今天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了2011年“中学校长实名范文制”实施方案,并宣布从今年6月25日开始,该方案正式启动。
与去年一样,任何中学校长都可以中学和自己名义向北大招办提交关于参与“实名范文制”的书面申请,但是只有最后获得“实名范文”资质的中学校长才可按分配名额范文优秀学生。
此次新公布的实施方案,对获得范文资格的高中生提出了明确要求:综合素质全面、学科成果突出、志向远大、具备发展潜能、社会责任感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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