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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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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22 06: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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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南京见面的当天中午,王瑶在一家饭店宴请了蒋某父女。“在饭店电梯口,王瑶告诉我们说领导都在里面,让我不要乱讲话,不要讲小孩子的事,事情她在办。”吃饭时,蒋某发现里面确实有两个穿武警制服的人,王瑶介绍他们是某武警总队的领导。
饭后,蒋某来到王瑶住的宾馆。“现在帮你办事的人也见了,你要把这8万元给我交齐。”王瑶对蒋某说。“我当时其实也不是完全相信她的话,就讲现在只有5万元,她就让我先将5万元打到那个首长老婆的卡上。当天我就汇了5万元。”蒋某说。同时,蒋某在王瑶住的房间又给了她5000元,作为其在南京为女儿办事的活动经费,并帮王瑶付了500元房费。当时,两人约定剩下的钱等事情办好再付。
可是,没过几天蒋某又接到王瑶的电话,她气愤地说:“你让我办事还让我贴钱,别人的钱都是一次性交清的。”为了使自己的事情能顺利办好,蒋某只好又给王瑶汇了1万元。2009年3月底,蒋某终于等来了“好消息”,王瑶告诉他大女儿的事情办好了,中组部同意拨一个名额到浙江省人防办,但必须给5000元。
“我马上给王瑶汇了5000元。”不想,4月10日王瑶又给蒋某打电话说:“人家现在跟我要1万元。”第二天中午,蒋某给王瑶汇了1万元。6月4日,王瑶又打电话给蒋某,说为了他大女儿的工作到北京活动,需要2000元路费。“第二天我就又给她汇了2000元。”蒋某介绍说。
“后来,王瑶说要将办事情的人带到杭州玩,要我打3.1万元,其中3万元是办事情用的,1000元是北京到杭州的路费。”无奈,蒋某又给王瑶汇了3.1万元。但这次钱汇出后,蒋某再也找不到王瑶了。
至此,蒋某为了解决两个女儿的问题,先后给王瑶汇款12万元。王瑶“失踪”后,蒋某感觉上当了,随即报了警。
到案后的王瑶对其行骗行为始终一言不发。今年3月8日,南京市白下区检察院以“零口供”对涉嫌诈骗犯罪的王瑶批准逮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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