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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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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23 07: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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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加强监督检查,治理成果得到进一步巩固。年初,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了春季教育收费大检查,组织各级各类学校自查自纠,并进行重点抽查。为落实温家宝总理、刘延东国务委员关于规范服务性收费、代收费问题的重要批示精神,在全国开展了城市中小学校服务性收费、代收费情况专项检查,教育部对问题突出的14个省份进行重点检查和督促整改。各地按要求对各级各类学校服务性收费、代收费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对查出的违规资金进行清退,对有关责任人予以追究。秋季开学后,七部委联合部署开展全国教育收费专项检查,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组成6个督查组,对12个省份进行专项督查。今年3月,教育部、国务院纠风办在广西南宁召开了12个省份专题会议,对检查组发现的问题,进行督促整改。国家发改委、审计署、财政部等部门结合各自职能,通过组织物价检查、审计调查、教育投入专项经费督导检查,坚决查处违规收费问题,严格责任追究。
五、加强制度建设,教育收费行为进一步规范。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校务公开制度和收费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强化制度的执行力。继续推进经常性审计及审计公告制度,完善教育收费监督和举报体系。各地在巩固已有制度建设成果的同时,进一步健全监管制度,在收费听证、收费公示、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等方面,建立了行之有效的实施细则和管理办法。各高校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结合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教育收费、资金管理、监督检查、违纪处理等制度,着力构建高校收费监管制度体系,用制度规范收费行为。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加强高校招生管理,坚决制止与招生录取挂钩的收费行为。
六、加强宣传引导,治理工作环境进一步优化。各地各部门重视治理教育乱收费宣传工作,动员社会力量,争取社会支持,形成治理合力,为治理工作营造了良好氛围。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各地人民政府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教育收费政策和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成效,及时曝光严重违纪违规收费案件,接受社会监督。国务院纠风办与人民网联合举办了“全国纠风办主任系列访谈”,通过网络直播搭建全国各地纠风办与广大网民交流互动平台,倾听群众呼声,接受群众监督,形成治理教育乱收费的良好态势。10多个省(区、市)教育部门领导积极参与广播电台“政风行风热线”活动,宣传教育政策,接受和处理群众投诉问题。继续深入开展“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活动。2009年,新增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243个,总数已达940个。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治理工作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些地方政府违反管理权限,越权出台教育收费项目和标准。一些部门挤占、截留、挪用学校教育经费。一些部门监管职责不到位,制度执行力不强,对行政区域内教育乱收费问题查处不力。一些学校服务性收费、代收费还不规范,以各种名义乱收费问题仍然存在;义务教育阶段择校及由此引发的乱收费问题还十分突出,一些学校以自愿捐助名义收取择校费,隐蔽性、危害性增加,治理难度增大。违反高中“三限”政策的问题在一些地方还比较突出,教辅材料散滥问题依然严重,群众反映强烈。部分学校未经合法审批,以中外合作办学、举办软件学院等名义乱收费。个别地方改制学校的清理规范工作,还没有达到规定的要求。另外,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民群众上好的学校、受好的教育的愿望日趋强烈,使治理工作出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需要我们深入研究,破解难题,推进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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