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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个学生写了篇作文《大乌龟哪里去了》,语文老师指导他作了两次修改,并把指导的经过写成文章,投寄给《语文学习》杂志。文章发表以后,很多老师提出了不同的意见,他们认为,《大乌龟到哪里去了》是一篇富于童趣的本性文章,已经很好,无需大改;可是指导老师则认为文章没有“明确的主题”,显然有较大的缺陷;而经他指导以后的作文则是一篇“好作文”。好在哪里?指导老师的评语是:“主题明,表达巧。”而反对者认为,恰恰是这两次修改把一篇原本比较好的作文改坏了。为什么老师们对同一篇作文会作出如此南辕北辙的评价?道理很简单:因为各人的评价规范不同。很明显,指导老师是把“主题明,表达巧”作为评定一篇好作文的主要规范的。
我认为,正是这个评价规范把中学的作文教学导入了“误区”。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也说不清是什么原因,文学创作上的不少术语,如“主题”、“题材”、“技巧”之类,被不知不觉引进了中学作文教学的课堂。语文教师套用这些属于来指导学生的作文,就有意无意地把学生作文同文学创作混淆了起来,于是提出了种种不切实际的要求,“主题明,表达巧”就是一例。
“主题”是什么?是文学、艺术作品中所表示的中心思想,是作者的世界观、政治立场和思想感情在作品中的集中体现。“提炼主题”、“深化主题”等等。本是对文学创作的要求,以此规范学生的作文练习,势必要求学生写的每一篇作文都必需有一个明确而且具有道德训诫意义的主题。着重不切实际的要求所发生的不良后果,已经被学生作文中的大量事实所证实。请看那位写《大乌龟哪里去了》的小作者,在老师的指导下为了要写出一个“主题”来,不得不增写了一段富于“教育意义”的文字:请班主任出来讲列宁、毛泽东、雷锋的故事。这决不是这位小读者的独创,我们在不少学生的作文和某些拙劣的通讯报道中都读到类似的描写。但这样表示主题不是太“一般化”了吗?指导老师的要求不只是“主题明”,而且还要“表达巧”,于是小作者作了第二次修改,终于“另辟蹊径”,虚构了一个做梦的情节,文章结尾还特意布置了“我走上前去,拉住陈磊的手”这样一个细节,以代替原稿上“大家各自走散”那个结尾。从这两次修改中,我们分明看到了这位小作者在老师的一再要求下所经历的一个刻意假造的过程。主题是“明”了,表达是“巧”了,但“矫情”也出来了。这有点像请一位不懂农民画价值的洋画家去指导金山县的农民画画,结果是把农民画朴实稚拙的本性美都“指导”光了。
除了“主题明,表达巧”之类的评价规范外,还有一些文学创作上的要求也或多或少地影响着中学的作文教学,例如“政治规范第一,艺术规范第二”这个一度十分流行的文学批评公式,也曾经成为评价学生作文的规范,时至今日,不能说它的影响已经消失。再如,至今仍有不少同志主张学生的作文是允许虚构的。这些同志忽略了一个事实:学生的作文不是文学创作,学校里的写作训练也不是为了培养作家。而“虚构”则是只适用于文学创作的一种艺术手段。现在学生作文中胡编乱造、假话连篇的现象随处可见,不能说跟老师的着重指导思想没有关系。假如学生作文时养成了真假不分的习惯,为了追求所谓的“艺术性”,不惜歪曲事实,无中生有,这种“写作训练对学生的不良影响恐怕不只限于作文的范围了。当然,写作教学中那种明确要求学生编童话、编寓言、编故事的训练,不在此列。
总之,我们必需把学生的作文和文学创作严格区分开来。学校作文教学的目的是什么?简要地说,是为了培养学生运用祖国的语言文字进行表达的能力;既然作文都是要求成“文”的,因此也肯定要让学生掌握一些有关文章的知识,尤其是一些实用的文章(记叙文、说明文、议优秀论文等)的知识。但“文章”不等于“文学作品”,在作文训练中不能不加区别。
其实,对中学生作文的要求,语文教学大纲早有明确的表述:
能写记叙文,简单的说明文、议优秀论文和一般应用文,做到思想感情真实、健康,内容具体,中心明确,条理清楚,文字通顺,不写错别字,正确使用标点符号,格式正确,书写规范、工整。初步养成修改文章的习惯。(引自《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初级中学语文教学大纲(试用)》,国家教委1993年制订。)
这里说的“中心明确”跟“主题明”似乎意思差不多,其实两者的要求并不相同。“中心”不是文学创作的术语,也不同于“中心思想”,而是一个比较宽泛的概念。“中心明确”只是指一篇文章或一段文字的内容要集中。就拿那篇《大乌龟哪里去了》的原稿来说,小作者通过集中记叙“画乌龟”这样一件事,写出了小朋友们的顽皮和成磊的懂事,较好地表示了童年生活之“趣”,这就已经大体符合“中心明确”的要求了。这样理解,并不意味着对学生的作文不必有思想性方面的要求,关于这一点,《大纲》椰油明确规定:“做到思想感情真实、健康”。据我体会,“真实”和“健康”是训练要求中不能割裂的两个要素。“真实”就是有一说一,有二说二,是怎么回事就说怎么回事,而不是任意假造、夸大或缩小;“健康”指作文中所表示的总的感情倾向是向上的,而不是妨碍学生向上的。但“健康”也是一个比较宽泛的概念,思想感情健康的文章不一定都要有道德训诫的意义。当然,“真实”和“健康”并不总是一致的,学生在作文中有时会说些“错误的真话”,怎么办?我看也不必大惊小怪,我们当老师的都难免有说错话的时候,何况学生?其实,说“错误的真话”比起说“正确的假话”来,后者对学生品德的危害比前者要严重得多。重要的是教师的正确引导,学生在作文中暴露出一些思想感情方面的问题,必需在“文外”下功夫,而不应就文优秀论文地仅仅要求学生去“修改”文章。假如学生的思想感情问题并未解决,但又不得不在作文中表示一个“积极的主题”,那就只好说假话了。
我想,假如有一天学生作文中这种假造、作假的“顽症”确实能够得到根治,那么学生就有可能实实在在地写出自身的缩减、所闻、所思、所感,再加上像那位小作者的老师那样细致而富于启发性的引导,我们的作文教学必能走出“误区”,得到健康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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