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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家教育部以和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关于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指示精神,促进学生健康和谐的发展。学校做如下规定:
1、严格执行作息制度,控制学生在校时间,学生在校时间不超越6小时。除特殊情况外,教师不能要求学生过早到校。
2、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开足开好体育、艺术、社会、综合实践活动等课程。做到专课专用,不得利用这些课补习其他文化课。严格按教学计划上课,不增减课时。
3、确保学生每天在校室外活动总量不少于1小时。
4、各教研组组织教师认真开展好集体备课,备精每一节课,优化优秀教案与课堂教学过程,不拖堂。教师在课堂内要有充分的时间让学生做作业。让学生课间、午间有充沛的休息时间。课外按规定控制学生的作业量,凡学生的作业都能认真批阅。不得安排大量的机械性的誊写内容或惩办性内容,并指导学生学会布置课余生活。
5、早上到校不得安排书面作业,学校也不设早自修。
6、学校每学期只在期末进行一次考试。各位老师不得以学科成果为唯一规范来判定学生的好差,不得公布学生的考试成果。各类练习、测试均以等级制与学生见面,不排名次。
7、重视兴趣课、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开发,让学生拥有充沛的选择的机会,让学生选择自身感兴趣的领域学习。严禁把兴趣课作为课堂教学的延续。
8、严格控制练习资料。学校只从新华书店征订与教材配套的作业本。禁止教师向学生推荐未经浙江省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的练习资料和复习用书。
9、学校坚持将德育放在教育工作的首位。加强学校德育工作,加强心理健康教育、珍爱生命教育、责任教育和民族精神教育。全体教师要关注、关心每一位学生的健康生长。并教育学生,学习是其主要任务,适当的学业负担是其健康生长的基础,勤奋刻苦学习是其人格形成的必备条件。
10、学校建立定期向学生和家长征求的对学生课业负担意见的制度。每个学期进行一次,听取学生和家长意见,并建立备查录,保证学生课业负担符合学生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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