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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2017年第一季度社会救助统计工作情况通报
各区县(自治县)民政局,两江新区社会保障局、万盛经开区民政局:
2017年第一季度全市社会救助统计工作已结束,现将统计报表报送情况通报如下:
一、统计报表质量
(一)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综合统计月报表上报情况。各区县(自治县)按时上报率100%,数据质量得优率100%。
(二)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统计季报表上报情况。各区县(自治县)按时上报率100%,数据质量得优率98%,存在问题主要是与规划财务上报统计数据不一致,存在问题区县:秀山县。
(三)全市医疗救助统计季报表上报情况。各区县(自治县)按时上报率100%,数据质量得优率100%。
(四)临时救助统计表上报情况。各区县(自治县)按时上报率100%,数据质量得优率100%。
二、工作要求
一是各区县(自治县)要针对报表中存在的问题,逐一对照分析,对本区县(自治县)的保障对象、保障资金等量化指标如实反映在统计报表中,不得虚报、瞒报、错报、漏报。尤其屡次在报表中出现错误的区县(自治县),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析原因,经办人员要增强责任意识,努力提高报表质量,尽最大可能避免错误。
二是要认真做好本区县(自治县)城乡低保数据库的更新和维护工作,对报表的各项指标数据要进行认真评估分析,并与台帐核对,发现错误及时纠正,并按月导入民政事业统计信息管理系统,切实提高报表数据质量。
三是要认真收集、学习市级及区县(自治县)拨付的各项救助资金文件,做到来源有数,支出清晰,上下核算归类口径一致,避免谎报、乱报数据的现象再次出现。
四是要做好统计分析工作,各区县(自治县)对城乡低保、城乡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统计数据变化原因进行认真分析,及时客观地反映低收入群体的生活状况,定期分析社会保障水平,为社会救助工作正确决策提供全面、准确、客观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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