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落实“科研兴教”、“科研兴校”战略,营造浓厚的校园学术氛围,推动学校教育教学研究的不断发展,促进教学和科研水平的不断提高,开创我校科研工作的新局面。为此,对我校在教育科研工作中做出优越成绩的教职工给予一定的奖励,具体办法如下:
一、课题类
凡教师承担教育科研部门组织(以文件为主)的国家、省、市、县各级课题,通过两年以上(含两年)研究,经相关部门专家评审,顺利结题的,根据其成果鉴定、评选结果,每个课题分别给予课题组200至800元不等的奖励。国家级:一等奖800元,二等奖600元,三等奖400元;省级一等奖600元,二等奖500元,三等奖400元;市级一等奖500元,二等奖400元,三等奖300元;县级一等奖400元,二等奖300元,三等奖200元。(批准立项的课题,已按要求结题,但未评奖的按相应级别的二等奖给予奖励)。
二、学术论文类
1、凡参加教育科研部门(不含学会、某种社会团体组织或编辑部等)组织的学术论文评比,获国家一等奖每篇奖励120元,二等奖奖励100 元,三等奖奖励80元,鼓励奖60元;获省级一等奖每篇奖励100元,二等奖奖励80元,三等奖奖励60元,鼓励奖50元;获市级一等奖每篇奖励60元,二等奖奖励40元,三等奖奖励30元,鼓励奖20元;获县级一等奖每篇奖励50元,二等奖奖励30元,三等奖奖励20元。(课堂教学竞赛给予同等奖励)。
2、凡在重要教育刊物(不含其增刊、成果集、论文集之类的刊物)上发表的,每篇论文分别给予作者200至50元的奖励。省级以上(含省级)每篇奖励200元,市级每篇奖励100元,县级每篇奖励50元。
三、教育信息宣传
凡被省级以上(含省级)新闻媒体采用按每条40元、简讯每条30元奖励;被市级新闻媒体采用按每条30元、简讯每条20元奖励;被县级新闻媒体采用按每条20元、简讯每条15元奖励。
四、其它获奖奖励办法
1、成果指导奖类
指导教师或学生参加有关教学方面获成果指导奖的:获省级以上指导一等奖的奖励40元,指导二等奖奖励35元,其它等级指导奖奖励30元,市、县级指导一等奖的奖励30元,指导二等奖奖励25元,其它等级指导奖奖励20元。
2、教师其它参赛作品奖
教师凡参加政府以及教育行政部门(不含学会、某种社会团体组织或编辑部等)组织的经学校认可的各类参赛作品,获国家级一等奖每项作品奖励50元,二等奖奖励40 元,三等奖奖励30元,鼓励奖20元;获省级一等奖每项作品奖励40元,二等奖奖励30元,三等奖奖励20元,鼓励奖15元;获市级一等奖每篇奖励30元,二等奖奖励20元,三等奖奖励15元,鼓励奖10元。
本办法自修改之日(2011年1月1日)起执行。
(注:每篇参赛论文不实行二次奖励,但给予最高级别一次奖励,每人每年参赛论文奖励一般不超过两篇,教师作品参加同类竞赛每次只给予一项奖励。以上各项获奖成果不在记入优秀科奖励。以上各项若有剽窃他人成果或以虚假材料和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的,责任自负,学校不予奖励。)
镇沅直属小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