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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师队伍职业道德建设,促进教师综合素质的全面提升,打造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原则
1.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客观、透明、规范地进行师德考核。
2.坚持师德考核与业绩考核并重,以考核教师履行职业道德规范和工作业绩为主;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以定量考核为主;坚持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年度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通过综合考查评价,确定考核等级。
二、考核内容与考核等次
1.考核内容:从爱岗敬业、热爱学生、教书育人、尊重同志、以德修身五方面对教师的师德进行考核。 2.考核结果分为优秀(90分及以上)、合格(89~70分)、基本合格(69~60分)、不合格(59分以下)四个等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实行师德考核一票否决,直接认定为“不合格”:(1)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2)有违法乱纪行为,依法受到相应处罚的;(3)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的;(4)违规乱收费或向学生家长索要钱物,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5)利用职务之便从事有偿家教,产生恶劣影响的;(6)品行不良、侮辱学生,造成恶劣影响的;(7)工作失职、渎职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的;(8)有其他严重损害教师形象和声誉的行为。
三、考核对象与考核组织
1.师德考核的对象是学校所有在岗人员。 2.学校成立师德考核领导小组组长:罗正勇 副组长:李泽荣、杨忠元、 组 员: 黄茜、刘浪、朱冬玉、杨波、杨秀凡 、刘学勤。
四、考核时间与考核程序
1.师德考核在平时考核的基础上,年末进行一次集中考核。
2.被考核教师对照学校教师师德考核标准进行自我评估、互评,并上交学校考核领导小组。
3.被考核教师由考核领导小组组织的分组会议上作师德综合考核。
4.考核领导小组在平时考核的基础上,广泛征求教师、学生、家长等各方面意见,经集体讨论,打分并确定考核等次。
5.考核领导小组反馈考核结果,被考核教师无异议后签字确认。
6.被考核教师对师德考核结果若有异议,可在接到考核反馈结果之日起7日内向考核领导小组提请复核,考核领导小组应在7日内提出复核意见;被考核教师若对复核意见仍有异议,可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提请复核。7.学校师德考核结果报县教育局。
五、师德考核标准
1、做到热爱学校,敬业奉献,深入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让一切行动符合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具体要求;禁止损害集体,敷衍塞责。(10分)
2、做到创新教学,诲人不倦,探究教育教学规律,提高教育科研水平,吃透教材,钻研《大纲》,认真备课、上课,以学生为中心;禁止照本宣科,歧视学生。(10分)
3、做到热爱学生、尊重家长,转化“双差”生,抓好班级管理,以人为本;禁止体罚学生,变相体罚学生及斥责家长的行为。(12分)
4、做到遵守公德,尊重他人的劳动,识大体、顾大局;禁止酗酒滋事、生活作风懒散、参与赌博。(8分)
5、做到依法办学,廉洁从教,以德服人;禁止违规收费,以教谋私。(10分)
6、做到衣着整洁得体,举止端庄,遵纪守法,禁止奇装异服,行为轻浮。(12分)
7、做到语言规范,求真务实,开拓进取;禁止言谈粗俗,弄虚作假。(10分)
8、做到言传身教,积极向上,努力工作,恪守尽职;禁止色情迷信,消极颓废。(10分)
9、做到团结协作,和睦相处,说话办事注重依据;禁止文人相轻、固步自封,推诿拆台。(8分)
10、做到治学严谨,注重校园课程文化的深化,民族文化的开发,积极参与学校的课改工作;禁止营私舞弊,抄袭作品,说假话、空话。(10分)
注:1、师德师风建设的具体要求及考核办法:树立良好的师德风范,坚持“十做到、十禁止”,作为师德师风考核的主要依据。(优、合格、不合格)
2、打分时可根据该教师逐条落实情况,教研组评、学校考核组评,教研组40%,学校考核组60%,警告、记过、记大过、停课的一票否决。
六、考核结果的运用
1.师德考核结果,作为对教师评聘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并记入教师个人档案。
2.在职称晋升、评先评优、培训进修等方面,优先考虑师德考核为“优秀”的教师。
3.凡在师德考核中被确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的,当年年度考核相应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
七、附则
1.本办法解释权归学校师德考核领导小组。 2.本办法与学校教职工年度考核同时进行。 3.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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