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圃中小学教育网

 找回密码
 免费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3402|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镇沅直属小学教育收费公示制度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7-2-15 12:47:4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为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完善监督管理措施,增加透明度,治理乱收费,减轻学生及家长的负担,特制定本校教育收费公示制度。

  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是让学生及其家长能够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监督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收费政策,是规范教育收费行为,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巩固治理教育乱收费成果,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重大措施。

  一、为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完善监督管理措施,增加透明度,治理乱收费,学校严格按照原国家计委、财政部、教育部《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学校教育收费公示制度。

  二、学校严格执行国家及上级有关部门制定的教育收费政策,实行“一费制”。对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的代收费项目进行公示制度。

  三、学校通过设立公示栏、学校网站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布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批准机关文号)、收费范围、计费单位、投诉电话等相关内容,便于社会监督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收费政策。在学期前或星期结束后,通过公示栏向学生家长报告本学期学校收费情况,让学生家长了解学校的实际收费与规定的收费是否一致,保护学生及其家长自身合法权益的制度。

  四、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收费减免的政策也应进行公示。

  五、学校校内设立的公示栏的制作材料、规格、样式,应根据实际情况实行动态管理,根据长期置放和清楚方便的要求进行规范,做到独立置放,位置明显,字体端正,实用规范。遇有损坏或字迹不清的,学校及时更换。

  六、教育收费公示的内容,事前必须经过当地物价、财政主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审核。公示收费的内容,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项目、标准及范围等。禁止越权收费、超标准收费、自立项目收费等乱收费行为通过公示“合法化”。对违反规定的乱收费,按规定应公示而未公示的收费,或公示内容与规定政策不符的,学生有权拒绝缴纳,并有权向价格、财政主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举报。

  七、遇有政策调整或其它情况变化时,学校及时更新公示的有关内容。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顶 踩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免费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绿色圃中小学教育网 最新主题

GMT+8, 2024-12-22 15:14

绿色免费PPT课件试卷教案作文资源 中小学教育网 X3.2

© 2013-2016 小学语文数学教学网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