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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传染病预防应急预案
季节性传染病对人类的危害很大。学校是人员密集区域,特别是最近出现的诺如病毒、寨卡病毒、手足口病等季节性流行病毒对婴幼儿、中小学生的危害尤为严重,对社会的稳定也造成很大的影响。为了全体师生健康和生命安全,全面贯彻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市教育局及卫生局、疾控中心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师生健康和生命安全第一的指导思想,为及时有效地控制传染病在校园的发生和流行,使传染病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特制定如下工作预案:
一、 目标管理
1、普及传染病的防治知识,提高全体师生的自我防范意识。
2、完善传染病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及时采取有效的防控措施,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疫情在校园的发生和蔓延。
4、及时做好校园卫生、消毒防疫工作。
二、 组织机构
传染病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曾卫红
副组长:陈积维、梁安武
成员:全体教职员工
学校成立传染病应急领导小组。由校长总负责,分管副校长、总务主任负责保证转送病人的车辆,随时待命,负责门卫的管理;校医室负责与年级组长及班主任的及时沟通,加强宣传工作,稳定师生情绪,消除不必要的紧张和恐惧心理;校医负责安排疫点的消毒工作;班主任负责联系家长,掌握学生家长的电话;校医负责现场的及时救治和转送病人,校医要掌握并每学期核对全校学生的家长联系电话,确保紧急情况下与家长的联系畅通。
三、 应急处理
1、学校在接到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控制中心有关重大传染病疫情的预警报告后,应不折不扣地实施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控制中心的应急预案。对上级相关部门应急指挥部的指导和督察,给予积极的支持和配合。
2、学校师生发现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时都应立即向校医报告,校医及时向传染病领导小组报告。
3、校医在发现传染病人、疑似传染病人时,必须按照规定时间:甲类传染病(包括乙类传染病按甲类传染病管理的病种),6小时内;乙类传染病12小时内;丙类传染病24小时内报告。统一填报传染病报告卡,向上级卫生主管部门、市疾控中心报告。任何人不得瞒报、慌报、缓报疫情。
4、校医对传染病人、疑似传染病人在做好自身保护的前提下,及时转送附近医院诊治。
5、校医和班主任及时通知学生家长。
6、对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污染的场所、物品,由总务主任安排相关人员在校医的指导下做好消毒处理,必要时请疾控中心进行终末消毒。与传染病人或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应严格进行临床观察。
7、对易感人群应采取应急接种,预防性用药,群体防护措施。需要进行隔离的病人、疑似病人和密切接触者,应主动配合有关卫生部门采取的医疗措施。
8、校医应配合疾病控制中心做好流行病学的调查。
9、校医务室建立相对的隔离、配备防护和消毒设备,对疑似传染病人进行筛查、分流,发现情况及时上报。
10、在传染病期间,各班指定专人每天向校医报告本班学生的缺课情况、健康状况,班主任和校医要及时查明学生缺课的原因,并保持联系,以便进行跟踪管理。
11、总务处安排相关人员加强校园公共场所的环境卫生,消灭鼠害,灭蚊灭蝇灭蟑螂。保持环境清洁,通风换气良好,对人员密集的教室、电脑室、图书室、办公室会议室等定期进行消毒。
12、门卫要严格把好校门关,外来人员来访登记,未经许可不得进入校园,禁止外来人员进入教室等人员密集区域。在校期间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离校。
13、教师利用健康教育课、板报、广播等开展健康教育。利用多种方式加大健康教育力度,增加自我保健知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增强师生自我保护能力。
四、注意事项
1、疫情发生后,校领导应第一时间向市教育局、卫生局和市防疫中心相关职能部门报告;同时稳定师生情绪,要求各类人员不得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
2、传染病疫情发生后,要注意维护正常的学习秩序和工作秩序,学校和教师要做好患者以及家长的思想工作。
3、如有新闻媒体要求采访,必须经过学校同意,未经同意任何人不得接受采访,以避免报道失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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