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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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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2-12 18:0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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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做好扶贫对象识别和建档立卡,是贫困地区分类指导推进全面小康的新举措。“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对广大贫困人口来说,只有每个人都真正实现“两不愁、三保障”,生活发生明显改善的时候,才算是全面建成了小康社会。2012年,全省扶贫工作重点县农民人均纯收入x元,从单个县情况看,高的县是低的县的3倍多;贫困发生率最高的县达到x%,最低的县为x%;扶贫对象最多的县达到x万人,最少的县为x万人。这种现状既反映了我省贫困人口减贫任务的艰巨性,又说明了在我省贫困地区内部,经济社会发展和贫困程度有着很强的差异性,实现贫困人口的小康不能平均用力、“一把尺子量到底”,必须按照分类指导的原则,运用底线思维,首先帮助扶贫对象摆脱贫困,对全面小康建设中难度最大的人群“托底”,再集中力量整体推进,小康目标才不会跌出预期。实际上,只有扶贫对象被精准识别和建档立卡,扶贫济困才有基础,才能通过“量身定做”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把他们托在底线之上,设法提高他们的经济收入和生活条件,帮助他们迈入建设全面小康的第一道“门槛”。
总之,做好扶贫对象识别和建档立卡工作,首先要坚持认识到位。我们要防止在认识上出现“两头热、中间冷”的现象,切实提高各级领导的认识;扶贫部门要自觉克服怕麻烦、怕矛盾的思想,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把我们的扶贫对象找准。
二、理清工作思路,切实把握做好扶贫对象识别和建档立卡的关键环节
扶贫对象识别和建档立卡工作分三个阶段推进。第一阶段是对象识别阶段,时间安排为2017年元月—4月底,本阶段要认真抓好指标分解、宣传动员、群众评议三个环节;第二阶段是建档立卡阶段,时间安排是2017年3月—5月底,本阶段要认真抓好扶贫对象家庭信息采集汇总和建立档案资料库两个环节;第三阶段是信息化管理阶段,时间安排是2017年6月初—10月底,本阶段要认真抓好扶贫对象档案数据录入和动态管理两个环节。推进工作时一定要思路清晰、把好关键、注重细节。具体要在以下环节上重点把握。
一要广泛宣传动员。各县市区要召开农村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动员大会,认真传达国家、省相关政策,下达工作任务、分解落实责任。要充分利用春节期间大部分外出打工劳动力返乡的时机,发挥电视、网站、报纸等媒体作用,宣传扶贫对象建档立卡政策,做到“家喻户晓”,把政策交给群众,营造广大干部群众参与和支持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的浓厚氛围。要认真开好乡镇工作会议、村组动员会议,一环一环搞好衔接,一级一级抓好落实。
二要准确界定范围。农村扶贫对象包括扶贫开发对象和低保对象。扶贫开发对象必须是以户为单元,家庭主要劳动力在60岁以下、有劳动能力和较强的脱贫愿望、处于扶贫标准线下的农村家庭居民。民政部门已识别登记的农村低保对象,这次全部纳入扶贫对象一并建档立卡。各县市区这次要识别的人数,就是2012年末扶贫对象人数,减去2013年末低保人数和已识别正在帮扶对象人数及已识别未帮扶的人数之后,剩余的人数。对象范围不能扩大,指标不能突破。从2017年4月份开始,新确认的农村低保对象原则上在识别登记出来的扶贫对象中依规依程序纳入。
三要科学分配指标。各县市区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将省下达的扶贫对象指标科学合理地分配到乡镇、村。乡镇和村要按照好、比较好、一般、贫困、深度贫困等五类标准划分,最少也不能低于四类。各县市区可以考虑预留5%以内指标,对因病因灾等特殊情况返贫致贫的对象进行机动补充,同时,对已脱贫的对象及时实施退出管理。面上县扶贫对象的识别和建档立卡工作,省只负责规模到县,具体由市负责安排。
四要严格操作程序。一是科学制定方案。各地可结合实际,根据省确定的原则和政策,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制订具体实施方案、方法步骤和具体要求。二是严格工作流程。要按照“户主申请、村民小组提名、村民代表评议和票决、村委会审查、乡镇政府审核、县扶贫办复核、县人民政府审批”的程序进行,县扶贫办要对乡镇上报的扶贫对象信息资料进行最后把关,确保没有争议或争议解决后报县人民政府批准,统一建立县级档案,并按要求录入全国贫困农户信息系统。三是细致调查核实。必须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深入到农户家中,采取询问当事人、查看家庭情况、向其他群众了解情况等方式,对贫困农户家庭情况、致贫原因等进行深入调查了解,切忌闭门估计、电话询问或者以第三者介绍等代替入户调查,确保不漏一户、不漏一人、情况准确、数据详实。四是做好公告公示。村委会审查和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扶贫部门审核的扶贫对象名单都要在当地群众活动的主要场所进行公示,每次公示期不得少于7天,接受社会监督,严防暗箱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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